如果说问问是是非混淆、观念不清的女生,那么这位从小娇生惯养,拿千金小姐专用奶水养大的潇潇,就是世界奇迹喽。
她是岳仲岗“传说中”的未婚妻,是她让阅阅自渐形秽,不得不以“小偷界的林志玲”、“摊贩界的刘嘉玲”这类的形容词来称赞自己。
“婚礼过后,你们不多住几天吗?”岳仲岗的母亲说。
她和程秘书的婚礼将在后天举行,这回前夫带老婆过来,和解的意味大于一切。
“我们都有工作。”
“如果你们肯多待几天,也许可以和我们一起到美国各地走走。”程秘书出口邀约,这么做是为了仲岗,他知道,仲岗是他们唯一的小孩,长时间把他留在美国,对仲岗的父亲,他深感抱歉。
“也许等我们退休之后吧,那个时候比较有空。”阿姨温婉婉笑着。
岳仲岗的母亲看着对方,心里想着,仲岗的父亲需要的就是这种女人吧,不必太能干、不必太优秀,甚至不必太美丽,他要的只是一个平凡的家庭。
当初自己怎么会爱上他的呢?还爱得轰轰烈烈,宁愿逃家私奔,也不肯将就家里为她安排的男人,是因为他温润如水的个性吗?
也许吧,他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她爱他的气度、爱他的温柔,却没想到最后,她爱的部分都成了缺点。
人是不是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嗯。”
“仲岗和阅阅的婚礼,除了在美国,也在台湾办一场好吗?”岳仲岗的父亲问。仲岗说,阅阅的身体不好,筹办婚礼又太累,决定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再办婚礼。
“台湾啊……好久没回去了,也好,仲岗,你觉得呢?”
“当然好,阅阅的亲人都在那里,我想带她回台湾度蜜月。”
阅阅看着岳仲岗,笑得开心,那个时候,桑椹一定长得很好了,她想念哦,好想念育幼院和她的亲人。
她环视餐桌边上的每一个人,看他们和乐融融地笑着,兴高采烈地讨论未来婚礼,看仲岗温柔的脸庞散发着幸福光芒,心里既温暖又甜蜜。
阅阅觉得自己很有很有先见之明,九岁的她就知道岳岳、阅阅要永远在一起,九岁的她就知道,弱鸡的身体里藏有猛男的个性。她爱他哦……阅阅爱岳岳、岳岳爱阅阅,天经地义……
“这是什么?”潇潇从仆人手里拿起一球圆圆的东西。
阅阅回过神,和岳岳异口同声,“是鸡蛋冰,会带来甜美爱情的美妙冰品。”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