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仲岗跟在她身后,看着她一个人提起三件大行李,眼睛瞪大。在他生活圈中的女人,两手只提得动名牌包,没想到他拎起三件之后,还企图用嘴巴咬起他的手提电脑。
“不必了,这个我来。”他连忙把电脑抢下来。
进屋,阅阅把电视遥控器交给财神爷,又殷勤的把冰箱里面能拿出来招待客人的东西通透搬出来。
“请先坐一下,我去换床单。”她笑得柔情万千,娇羞甜美,不要误会,那个笑不是给岳仲岗的,是给未过门的支票小姐。
整幢屋子前两天才刚大扫除过,照理来说,她根本可以直接把人送上楼,可是人家岳先生说啦,他有一点小洁癖,为了让客人心甘情愿的付费,她快手快脚换上新床单、新棉被,把他的衣服一件件挂进衣柜,再抹一次桌椅、再拖一次地,她只差没蹲到地板上用舌头舔了。
为了十万块,她发誓让岳仲岗享受到五星级的服务。
都整理过之后,她满意地打开窗户,让午后的微风带着莲花的香气飘进屋里。
挂起笑,她准备下楼见客。
还记不记得宋予阅定律?
对,就是那一条——什么人都可以得罪,就是不能得罪财神爷:什么东西都可以看不起,就是不能看不起金钱。
所以,出发,带上最美丽的笑脸,迎向白斩鸡财神爷!
没见过有人比她更乐在工作的。
每天,她一大早起床做早餐,到菜市场卖自制的情人果和莲子粥,她总是一面工作一面唱歌,好像做这些事会让她心情快活。
她的生意不错,十一点左右就会从市场回来,为他这个“房客”下厨,下午,她做家事、整理庭院,采芒果青、腌渍,有空的时候还会研发新菜单。
她是个勤奋的女孩。
岳仲岗也工作,但工作时常常是眉头深锁,一个视讯会议,老让他开到头痛。
他猜,阅阅的工作比他的工作有趣,于是下午三点四十七分,他站在这里——离地面一公尺的铝梯上。
“小心哦,芒果青的液汁不好洗,你不要沾到。”
阅阅抬头往上看,看着他那身昂贵的衣服心疼不已。不行,再看下去,她一定会心脏病发作,她无法眼睁睁看着那么贵的衣服被毁掉。
“我进去一下,你小心一点。”
她说着,没等他反应,就咚咚咚像跳豆一样跳进屋里,不久,当她再度出现的时候,手上带了一件蓝色的宽T恤。
“岳先生,你下来一下。”她敲敲铝梯。
他听话的下来,挂在手臂上的麻布袋里装满芒果。
她拿走他手上的袋子,把T恤由下往上抓,像帮小孩子穿衣服那样,抬高双手时,才发现她的房客高得不像话。
“头低一点。”
“低头?”
他怀疑地看了看她手上的衣服,犹豫三秒便乖乖低头。
她的动作很俐落,她帮小孩穿衣服的经验很多,三两下,就帮他套好衣服。
岳仲岗看着原本宽大的女生T恤套在自己身上,变得紧绷,忍不住失笑。
“为什么要这样?”
“你的衣服太贵,弄脏的话很可惜。”她一面说一面动手,把他露出来的袖子往上翻卷,套进女用T恤里。
他低头看着自己,相较于弄脏一件衣服,穿成这样……似乎严重得多。
可惜阅阅看不见他的别扭,只看得见他昂贵的衣服被T恤完完全全保护住,满意地拍拍手。
“好啦,可以了。”她指指铝梯,示意他爬上去,今天房客先生的行程是——
农村生活体验营。
他扬扬眉,不置可否,又上梯子继续摘芒果。
汗水在滴,地面上的女人在唱歌,他从没做过劳力的工作,不知道流汗也会让人心情舒畅快活。
她在树下帮芒果青削皮刦半切细条,很枯燥的事她做来却似乎趣味盎然,微笑挂在嘴边,眉弯眼也弯,她这种人好像不知道痛苦是什么感觉。
“岳先生,你在做什么的啊?”阅阅找到话题同岳仲岗聊。
“饭店业。”他怔了一下,回答。
岳仲岗不喜欢她叫自己岳先生,以前她叫他岳岳——他叫她阅阅,尾音上扬的阅:岳岳、阅阅,他们的名字相近、发音相同。
她常常吃饱没事就随口喊一声,“岳岳。”他就回她一声,“阅阅。”
然后她就像现在一样,眉弯眼也弯,笑容挂在嘴边,一口气连说了好几个“岳岳、岳岳、岳岳?”
他则是皱起眉头,满脸的不耐烦,口气恶劣的也回她几个“阅阅、阅阅、阅阅……”
当年,他是个叛逆小子,而且是父母亲刚刚离异的叛逆小子。
“饭店业的薪水好吗?”她手动的速度很快,依那种速度削水果,他的手指头大概会贴满OK绷。
“还不错。”
“应该是很不错吧!”
“为什么这样问?”
“我的第一任男朋友家里也是做饭店业的。”
第一任男友?岳仲岗的眉头微微聚拢。
“他很有钱哦,常常请我吃东西,还说等他变成老板以后,要免费招待我到世界各国去旅游。”
说到这里,她舔舔嘴唇,好像那个好吃到不行的鸡蛋冰,还待在她的舌头上面。
第3章(2)
阅阅叹气,仍然笑得眉眼眯眯。“唉,很可惜。”
“可惜什么?”
“他被送到国外念书,之后大概是交到洋妞,就忘记我了吧。你知道的啊,远距离的爱情都嘛会出现问题。”她夸张地摊摊手。
好啦,她是在自抬身价,岳岳没和她谈过恋爱,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一个人可以这样让自己幻想着,甜蜜多一些,辛苦少两分。
那个人……她指地是他吗?他有说过等他当老板以后,要请她到世界各地旅游?他忘了,还忘得很彻底。
只不过,他什么时候变成她的男朋友,他怎么不知道?好吧,如果他是她的“第一任”,那么……
“你有几任男朋友?”他直觉问。
“三任。”她骄傲地比出三根手指头。
如果她的第一任是幻想,第二、三任就是滥竽充数,认真算算……哎呀,算那么认真干什么,这个年头没谈过恋爱的女生,会被人家笑死。
所以,就算是幻想或滥竽充数都没关系,有就好。
“第一任是饭店业的,第二任呢?”
“做黑手的。他在村里的一间汽车修理厂里工作,我本来有想过,如果修一部车可以赚五千块,那他修四千部车子,就可以让给我买下育幼院,可是他不要,说买那块破地有什么用,要是他有两千万,他要到都市里买间修车厂,赚更多的钱。那个……才不是破地。”
那个时候,她刚国中毕业,第二任男朋友阿架没升学,跟着师傅学修车。
“你们因为这样吵架?”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两千万,他想,他们的脑袋都有问题。
“对啊,我跟他说,都市有什么好,每个人走路都像在飞似的,一下捷运,光是看到那堆人,呼吸都会有困难。可是他坚持要到大都市,所以我就把南哥死家伙甩了。”
“那么,第三任还在吗?”
“不在,高中毕业就说拜拜了。”
“那次又是为什么分手?”
“他只要亲我,却不肯娶我。”
亲吻就要结婚,这个女人活在第几世纪?他没提问,但她主动解除了他的疑惑。
“我知道这个时代牵手亲吻甚至上床都很普通,我是在测试他。”
“测试?”
“他是里长的儿子,家里是开超市的,有钱得要命,也花心得要命,他和学校好几个女生都有一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