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想,金虔葆就越是后悔自己的心软,金大丛跟她无亲无故,虽然同姓却毫无血缘关系,她何必当菩萨想救苦救难。
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逼良为奴这种事发生?而她竟然因为自己的软心肠:傻傻接受了这个不平等的条约。
但她人都已经瞠进浑水里了,哪脱得了身?
汗如雨下的一根根捏起沙发上的狗毛,因为任士熙不许她拿吸尘器,说是会惊吓到“美女”。
对,那只吃得比她好、喝得比她好、住得比她更好,甚至还有冷之气可吹的狗,名字就叫——美女!
任士熙对一条狗比对她这个免费,丫环还要好十倍。
他的狗不能饿著、热著、吓著,却把她当成牛马使唤,简直是没有半点人性。
但抱怨只是消极的反抗,他手里掌握著洗车中心的生杀大权,她还是只能乖乖听任使唤。
历经整整两天时间,她好不容易终于收拾好杂乱的客厅,清完沙发上的狗毛,她撑著快断成两截的腰,虚脱似的转身走进任士熙的房间,已经够泄气的肩膀彻底垮了下来。
这是什么鬼地方?
她惊魂甫定的咽了口气,不敢置信的四下张望,震撼的程度跟两天前第一次踏进他的别墅不相上下。
一件件顶级的名牌衣服丢了满地,变成凌乱不堪的垃圾堆,几瓶古龙水东倒西歪的横陈在桌上,上等皮质的皮鞋、休闲鞋塞满整个鞋柜,当她不知情的一拉开,立刻被倾柜而出的鞋海给淹没,好半天动弹不得。
她毫不怀疑,未来一个月的丫环生涯完全是一片黑暗!
但再多的抱怨也只是跟自己过不去,她还是认分的当一个月的丫环,即使肉体受到苛刻的折磨,但只要可以让她的良心好过一点,就算值得了。
幸好从小自立自强的训练,让她培养出一身整理收纳的本事,房间虽然乱得让人东手无策,但不到一个钟头,洗衣篮里已经堆满了一大篮的衣服,四散的书、杂志也都一一归了位。
房间里呈现截然不同以往的整齐清爽,同时,濒临虚脱的金虔葆,体力终于不堪负荷的瘫坐在沙发上。
她发誓,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今天她绝对不要再动任何一根手指头了。
至于谷室、厨房跟二楼这些地方她不敢、也不想再着了,一切都等到她好好睡个觉、休息一个晚上再说。
那家伙回来要是敢有一丁点不满意,或者再使唤她,她绝对会不惜豁出小命跟他拚了——
才说著,门外就传来他保时捷跑车的引擎声,不一会儿就听到他吹著口哨打开大门走进来。
一看到瘫在沙发上,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的金虔葆,任士熙瞥了她一眼?就立刻转身打量起眼前前所未有乾净的客厅。
打从一开始,他就打定主意要在鸡蛋里挑骨头,可眼前整理得之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客厅,可以看出她的认真与诚意,他实在说不出半句昧著良心的违心之论。
“整理得很干净嘛!”他吹了声口哨,脸上浮现赞赏的笑容。“真不敢相信,你是怎么办到的?”他像是参观样品屋的买座客,好奇的东张西望。
“被逼出来的。”她咬著牙,一字一字吐出话。
金虔葆看著他脸上的笑容,带著几分像是大男孩般的阳光帅气,几分的洒脱不羁,仿佛眼前不是一个三十几岁的成功律师,而是一个单纯开朗的大男孩——
霎时,金虔葆心跳莫名加快,久久移不开视线。
“你看起来怎么奸像很累的样子?”
神智仿佛飘敞到千里之遥,直到突如其来的声音将她自恍神中惊醒。
一回神,才发现他正站在几步之外,一脸狐疑的低头审概她。
顿时,她是好气又好笑。
“打扫了一整天的猪窝,能不累吗?”她没好气的瞪他一眼,又迳自踱进他的房间去。
“替我打扫的人请了一个月的假,没人整理当然脏。”他理直气壮的替自己辩白。
他也不是个邋遢的人,只是最近负责清洁的阿姨添了孙子,说是要请一个月的假替媳妇坐月子,他也懒得为这一个月再去找人来打扫。
一个礼拜没有打扫,再加上他真的很忙,白天要上班,晚上还得约会、参加派对,才会让原本乾净整齐的别墅脏乱无比,也难怪她会整理到脸臭成这样。
“你有手有脚,没人做总该自己动手吧?”她不敢置信地看著他。
“生命就该浪费在更美好的事物上。”他咧笑,露出一口白牙。
什么跟什么嘛?
金虔葆听不懂他的歪理,只知道——这男人除了一个响亮头衔外,彻头彻尾是条米虫!
第3章(1)
任士熙七点准时出现在餐厅。
浑身散发着一般自信与时尚兼具的魅力,他的出现自然引起满座女客人的注目与热烈讨论。
当他踩着从容的步伐来到金莎莎面前,把一束艳红的玫瑰递进她手里时,众多的注视目光里又多了一份羡慕。
“你还真懂得讨好女人!”金莎莎娇媚一笑,大方收下一大束鲜红欲滴的玫瑰与众人艳羡的目光。
看着他高大修长的身躯在对面落坐,俊雅的脸上始终挂着抹迷人的笑意,举手投足间充满着潇洒气息与男人魅力,教金莎莎几乎移不开目光。
在她不露痕迹打量他的同时,任士熙也同样用一双饶富兴味的目光审视着她,像是遇上了势均力敌的对手。
突然,他冒出一句:“莎莎,你有姊姊或是妹妹吗?”不知怎么的,他总觉得她的神韵有几分眼熟,说不出来在哪见过,却有种无法言喻的熟悉感。
霎时,她的笑不见了,表情僵了僵,半晌才终于勉强吐出口:“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姊姊,不过那女人莫名其妙失踪一阵子了。”不情愿的语气里带着轻蔑。
“失踪?”堂堂知名企业的千金还上演离家出走的悲情戏吗?“为什么?”他好奇的问。
“谁知道!”金莎莎描绘着金色眼影的眼皮翻了翻。“那个女人本来就怪里怪气,走了最好,免得老碍我的眼。”
“你们女人还真是小心眼。”任士熙忍不住笑了。
“唉呀,别提她了,我们聊聊彼此的事嘛!”一藕臂有意无意的挨蹭到他身边,一阵甜腻的香气也扑鼻而来。
凭着多年来的女人堆里打滚的经验,他立刻就闻出她身上搽的香水是来自法国的产LolitaLempickad——一种专门诱惑男人的香水!
金莎莎长得很漂亮,身材好,懂得打扮,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股浓浓的女人味,是男人绝对难以抗拒的类型,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神散发出邀请的讯息。
“要不要到我家去,我泡的咖啡还不错!”他深揞打铁趁热的道理。
“当然好啊!”她露出勾魂似的妩媚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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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虔葆沦为灰姑娘一个礼拜以来的经验,不到午夜前任士熙绝不会回家。
因此当她报复似的跷着二郎腿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时,听到外头传来熟悉的引擎声,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直到大门传来钥匙碰撞与开门声,她才匆匆忙忙关掉电视,跑到门口去一探究竟。
“你今天怎么回来得那么——”一拉开门,任士熙那张春风满面的脸率先跃入眼底,接着是他身后那张眼艳照人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