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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都不用上班吗?”嘴里吃着人家买来又削好的梨,舒服地靠着枕头半躺着的丁焕娣,一点儿也没有吃人嘴软的认知,不仅一口接着一口地吃,还趁空档损人。“做老板的都这么闲喔?难怪每个人都想当老板。”

  他白天都在医院看顾她,像个牢头似的,就连她想“方便”,他都亲自拿便器过来,让重金聘来的看护无用武之地,更让她无法“排解”。在她的“严重警告”之后,他才勉强放弃为她服务。

  拜托,有哪个女人可以在陌生男人勉强“解放”啊?

  打从她醒来后,所有的家人每隔一、两天就会来看她,就连那个跟石头一样硬的老爸都来了两次,还狠狠地骂了孙泽仲一顿。



  反正,她的家人将这次的意外都归到他头上就对了,但他全部吭一声地接受所有的责难。

  他明明看起来是个骄傲的天之骄子,不像是个会任人责骂而不辩驳的人啊!有好几次,看他被茤萸骂得狗血淋头,连她都受不了,没想到他却圈忍下了。

  他干麽忍气吞声啊?

  “我这星期请假。”将另一片切好的水梨放在她嘴边,脸上是全然的满足。就算为了亲自照顾她,必须推掉一件数亿元的合作案,他也心甘情愿。

  他很满意她的复原状况,除了连医生也找不出原因的“选择性失忆”,还有手跟脚的骨折需要打上一个多月的石膏外,其他的伤几乎都已经痊愈了。

  她清醒后,医生替她的脑部做了一连串的精密检查,结果完全正常,没有问题。也因此,对于她为什么独独忘了他的情况,仍找不出任何可以解释的原因。



  最后,医生的答案是——脑的构造太过复杂,人类目前还无法解开全部密码,所以要他耐心等待,也许哪一天她就会“突然”想起他了。。

  意思就是说——无能为力。

  这几个星期,他都睡不安稳,只要一闭上眼,脑中就会自动浮上她刚开完刀、全身插满管子的脆弱模样。他清楚地知道她与死亡擦肩而过,能活下来,是她命大。

  自从那天以后,他每天都必须亲眼确定她仍安安好好地活着,他的心才能得到安抚。就算必须每天晚上回到公司加班到隔天凌晨,再到医院继续守着她,换来一身的疲惫和深得化不开的黑眼圈,他还是甘之如饴。

  “你销假回去上班啦,不用像牢头一样地看着我。”她自嘲地指着左手左脚上的厚重石膏。“看看我,‘手镣脚铐’加身,逃不了的,况且还有两个女牢头哩!”

  牢头?手镣脚铐?他现在才发现妻子的幽默感和想象力充沛,跟他记忆中的她完全不通,他以前怎么会觉得她沉闷又无趣?

  总觉得她的性子在这次意外之后大大地转变了,不再畏首畏尾,变得有话直说,且经常直接得让他接不下话。

  就好像是她的身体里面住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灵魂,外表还是她,但行为表现却又不是她,很怪异的感觉。

  “等你出院后,我就会正常上下班。”明知她对自己的陪伴不领情,他还是想看着她,安自己的心。“来,再多吃一点。”

  “不要!”她气恼地撇过头,不吃了。

  这几天从早被人喂到晚,脸都肿了一圈,再吃下去,就可以当神猪拜了。

  “乖,多吃一点,才会好得快。”曾几何时,向来冷漠待人的他,也开始懂得哄人了。

  几天钱丁茤萸的嘲弄,忽然在他脑里清晰地响起——

  你的报应终于到了!

  没错,这就是他的报应。

  在他发现自己的心意后,她不但忘了他,还对他不假辞色。

  没有比这更严重的惩罚了。

  但他甘愿承受,只要她还在他身边,这就够了。

  “我说不吃就是不吃,你很烦欸!”她烦躁地一把推开他的手,结果一个不小心,害得他手上的刀子划过手掌,当场血流如注!“啊!血……你流血了!快……快叫医生!”

  她心慌意乱地探身向前,两名远远坐在一旁没事做的专业看护被她的惊呼声引来,立即上前查探。

  “别急,我没事。”他冷静地抽了两张面纸压住伤口,忍住伤口不时传来的抽痛,露出刻意的笑容安抚受惊吓的妻子。

  “他被刀子割伤了,麻烦你带他去找护士处理伤口,拜托……”她心急如焚地指挥着。

  “不用了——”

  “我叫你去就去,啰嗦什么?”

  母老虎一发威,气势比人弱的男人立即乖乖跟着其中一个看护出去,留下满脸迷惘纳闷的丁焕娣,茫然地看着天花板。

  明明不喜欢他,偏偏看到他受伤流血,她就心如刀割,仿佛受伤的人是自己。

  她是怎么啦?不是讨厌他吗?干麽为他担心受怕呢?

  她实在搞不懂自己……

  第7章(1)

  站在大厅中央,看着坐在沙发上好奇四处张望的丁焕娣,孙泽仲期待又焦虑,但不敢催促,让她有时间慢慢适应这个陌生的环境。

  在他的坚持下,出院的丁焕娣必须住在“他们的家”,以便唤醒她的记忆。

  他希望她看了这间住了五年的房子后,能勾起一点点的记忆,进而想起他。

  “天啊!你的房子看起来好像陵墓喔!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家具,屋内一点装饰品都没有,还好有几盆花,否则真的很吓人。”左手和左脚都裹着石膏的她坐在白色的羊皮沙发上,好奇地看着陌生的屋子,发表评论。

  “你可以找人来重新装璜。”他要她住得开心,住的满意。

  他喜欢白色,因为它看起来简洁干净,但一个人待在这间没有她的屋子里三个星期后,他也亲身感受到了纯白带来的压迫感,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

  “不用了啦!”她无所谓地摆摆没受伤的右手。“我只是‘暂时’住在这里而已,没必要浪费钱。”

  对于自己必须跟这个陌生人回“家”——又是一个没有印象的地方——她大声抗议过,甚至跟她那个看起来很吓人的老爸对抗,但在四(老爸、老妈、他和若男)比二(她和茤萸)的悬殊比较,以及他的强力坚持下,她只得被迫跟他回来,住进这间像是白色陵墓的大房子。

  感觉很像是从医院搬进另一间更像医院的地方。

  “你会永远住在这里!”听到她强调“暂时”两个字,他立即心慌意乱地大声宣告。“你是我的妻子,你会跟我住在一起。”

  不管她是否还是原来的她,他都不放手,绝不。

  “可是我根本不记得你啊!”她满是不爽地大声反驳。“就算每个人都说我是你的妻子,我还是想不起来呀!”

  她不知道她的记忆除了什么问题,她记得所有的事——除了他。

  她完全不记得他。

  不,说完全不记得他,并不是一个正确的说法,她对他隐约有种感觉,而且是不好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她的心头就会不自主地揪痛,下意识地想跟他保持距离。

  她心里有个声音一再地告诉她——远离这个男人,否则她会伤心难过。

  其实不用心头的声音警告,她也知道不能接近这个男人,因为他长得太可口,一脸桃花相,容易招蜂引蝶,有这种帅哥老公,很累人的,她才不要自讨苦吃呢!

  “你还是想不起来吗?”自她醒来后,已经一个星期过去了,但她记忆中属于他的部分还是没有拼凑起来。曾几何时,总是信心满满、胜券在握的他,脸上的自信已被落寞和沮丧取代,让他看起来不再高不可攀,比较像个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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