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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谎话未出口,小鹿斑北还在卡通影片里,萧书临先出声警告,“想清楚,我对谎话有多痛恨。”

  谎话在唇边绕两圈,闪闪勉强回答,“有。”

  “为什么去翻?”

  “我……很羡慕大叔可以盖房子。”



  “你喜欢建筑?”

  说到这个,她兴头来了。“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建筑,但我喜欢新房子,每个房子里面都会住著一家人,我喜欢那个感觉。”

  他懂,那是一个渴求家庭温暖的小女生,企盼著父母、手足,企盼著一家人守在一起的感觉,他也有这样的渴求,所以他学建筑。

  “真感兴趣的话,去念建筑系吧。”

  “有机会的话,我会。不过比较起来,我觉得自己更适合把房子卖给那些想要建立家庭的人。大叔,你可以介绍我去卖房子吗?”她推销的功夫无人能敌,阅阅说过,她要是长得和问问一样美丽,应该去购物台卖东西。

  “别想太多,先把书念好再说。”



  又是念书?她为难地看著萧书临。什么时候她才可以摆脱十六岁?

  灵机一动,闪闪问:“大叔,那我要几岁才可以谈恋爱?”

  她在等,要是他说二十岁,她就马上问:“如果我再诚实一次,你会不会原谅我以前谎报年龄?”紧接著,一番讨价还价,她恢复正确的二十二岁。

  可惜他没回答,光是瞪著眼看人,表情上面写著——有本事你再说一次谎试试看。

  于是,她乖乖把盘子里的食物扫进肚子里,乖乖扮演好小孩,乖乖扯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和他聊。

  直到他离开房间之前,丢了句话,“对静柔阿姨好一点。”

  “我对花粉过敏。”

  萧书临转回身。“花粉过敏和静柔有什么关系?”

  “她是花瓶啊。”

  他弯下腰,狠狠捏红了闪闪的脸颊。真是没礼貌的死小孩,要不是她腰痛得太可怜,他会叫她下床罚站,再念她两声!惩罚完,他端著盘子离开房间。

  第3章(1)

  这是家庭旅游?屁!闪闪悄悄地喊了个屁字。

  她坐在席子上,手里拿著小说,无奈地看向正在准备烤肉的花瓶。被情敌当成小孩已经够闷了,更闷的是,被当成媳妇。

  “闪闪,快过来帮忙,别坐在那里悠哉。”

  那个口气像下像恶婆婆?哇哩咧,她还没嫁给海齐,花瓶也没爬上大叔的床,就这么嚣张,要真继续发展下去,她还有好日子过?

  “不要。”她索性翻身,别过脸,躺在席子上,顺手拿瓶饮料放在嘴里。

  “闪闪……”

  “不要、不要、不要!”那么爱当她是小孩,没问题,任性是小孩子的专利,总不能只让她尽义务、不享受权益吧。

  花瓶笑得张扬,她放下烤肉夹,在闪闪耳边低语,“尽力要小孩脾气吧,我真想看看书临哥怎么会对小女生感兴趣。”

  “奇怪,你都当这么多年熟女了,怎么还弄不清楚肉是越嫩越香,菜是越嫩越甜,至于女人嘛,越没经验男人越爱。”她咯咯笑得好暧昧。

  “你!长不大的蠢女生!”

  “那你呢?没脑袋的大婶。”

  “宋予闪,早晚有一天,我会把你赶出这个家门。”

  “那也得等大婶有本事,先‘进了’这个家门再说。”

  “你这个恶魔!”她气到全身发抖,双手紧握拳头,要不是看见书临哥走来,正站在闪闪的背后,她早就一巴掌咱到闪闪脸上。

  咬住下唇,林静柔瞬地红了眼眶,低眉,她把食指放在鼻子下方吸了吸鼻水。

  不会吧,演琼瑶是她的专利耶,怎么会被花瓶抢去?

  “静柔,怎么了?”

  萧书临出声,闪闪马上理解是怎么一回事。她被阴了!这花瓶没有她想的那么蠢……不,是单纯。

  “没事,再半个小时就可以吃饭了。”擦擦眼角,林静柔转身绕回烤肉架边。

  他对闪闪叹气。“欺负静柔,你很得意?”

  “我有表现得那么明显吗?”她无奈问。

  “有。”萧书临回答得更无奈。

  “好吧,既然如此我就承认,还满得意的。”她摊摊手,既然花瓶非抢著当小公主不可,她就只好合作点,演演恶魔喽。

  “小雨伞!”蹲在她身旁,他用食指戳了戳她的额头。“我早跟你说过了,对花瓶……不,对静柔好一点。”

  糟,近墨者黑,他居然被小雨伞同化,喊静柔花瓶,实在是家教失败。

  听见他喊林静柔花瓶,闪闪心情大好。所以花瓶不是她的对手,她的敌人是海齐的妈?面对一个没见过面、没有半点资讯可查的女人……如果真的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她输定了。

  摇头,她笑答,“好啊,她如果不要成天抱著一束花,我就对她好一点。”

  “她今天哪有抱花?”

  “哪没有,她帽子上面那个是什么?”

  萧书临看著林静柔头上的粉色草帽。她的确在上面点缀了几朵鲜花,静柔真的很喜欢花。“鲜花跟你有仇啊?”

  “有,仇大了。”

  “怪胎。”

  小雨伞是怪胎,非常怪的怪胎,行为怪、逻辑怪、思绪也怪,他不知道现在的小女生都这么怪,还是她特别怪得出奇?

  她每天早餐都煎蛋饼,一人一盘、切成五块,她习惯把蛋饼的头尾段先吃掉,然后一面和他抢报纸、一面喝豆浆,等豆浆喝光,下餐桌时,才一口气把中间三块蛋饼塞进嘴巴里,两颊鼓鼓的,像弹涂鱼。

  他问她,“为什么要先吃掉头尾?”

  “因为头尾散热快,比较不烫啊。”

  会吗?她不是已把蛋饼切成五小块,这么算的话,每小块不都有头尾?于是他秉著实验精神,学著她的方式试过,答案是——并没有,它们会一起热、一起凉。

  他再问她,“为什么你要把剩下的三块一口气塞进嘴巴里?”

  “因为我喜欢吃饱饱的出门啊。”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能够吃饱饱出门,一直是她的奢望,而食物待在嘴巴里,才让她感觉有吃饱。

  “喂,大叔,你有没有在听我讲话?”

  “什么?”他回神时,才发现自己走神了,而走神当中,他把一包饼干塞到她手上,是下意识担心她饿著,还是下意识心疼她的奢望?

  也许都是吧,但眼前他该做的,是把她这懒骨头踢起来,逼她去帮静柔的忙,而不是用饼干把她填饱。

  “我在问你,要让世界和平、没有战争恐惧,最重要的三样东西是什么?”

  这是她最厉害的地方,碰到不喜欢的话题就马上转移。小雨伞不喜欢他要求她对静柔好一点,肯定是。

  “大叔,你不知道,对不对?”

  怎么可能不知道,一定是钱、钱And钱,她对钱看得多重,同居一个月他还不了解?她是钱嫂、钱鬼、钱精,三句话不离钱的钱奴隶。

  他回答,“钱、钱、钱。”

  “错,多数人战争,目的是为了抢夺能源,而能源可以带来经济繁荣,如果世界上没有钱,哪还有战争?所以世界和平的死对头就是钱。”

  “既然钱不是好东西,你干么一天到晚摆在嘴里碎碎念?”

  她自有一番道理,“谁说钱不是好东西?钱无法让世界和平,无法让人们免除对于战争的恐惧,但它可以买到幸福啊。”

  萧书临反驳她,“鬼理论。”

  “才不是!要是没钱,我们现在哪有时间烤肉休闲?要是没钱,男生女生赚钱都来不及,哪有空敞谈恋爱这种消费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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