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过海齐,对于林静柔有什么看法。
他顿了顿,才回答,“等我老爸对我老妈彻底死心之后,也许他会娶静柔阿姨吧。”
她有追问为什么。
海齐说:“老爸又没有其他女朋友,这几年,身边只有静柔阿姨一个人而已,不娶她不然要娶谁?”
这回答让她很不爽,那种感觉像、像……你看中某块五花肉,可是皮包里面钱不够,正计划要不要跑回家拿钱时,旁边一个欧巴桑顺手拿起你挑中的那块,掐掐捏捏,还询问小贩,这块肉要多少钱。
这个形容很难懂啕?
但意思就是,她也想啃几口的美味男人,已经有人先一步拿好筷子,在他的身边虎视眈眈外加画图圈,还挂了告示牌,标明:内有恶犬,闲杂人等勿入。
所以,她讨厌林静柔!
她的态度不是白就是黑,但萧书临的态度就不好认了。
说他不喜欢“花瓶”嘛,他又由著她天天上门来整东理西的,扮演著女主人的角色。说喜欢嘛,又没见他们有什么了不起的亲密互动?
整体来讲,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萧书临居然要求她喊花瓶小姐“阿姨”,阿姨耶,“花瓶”才二十五、六岁,她居然要喊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生阿姨,真扯!
都是她这张娃娃睑的错,二十二岁冒充十六岁还被嫌年龄灌水,都是她老爸老妈的错,没把成熟稳重生给她。
她超闷的,谁乐意喊情敌阿姨啊?这不是冤她吗?
萧家还有一只孬孬,孬孬是黄金猎犬,脾气好得不得了,连隔壁家的贵宾狗都敢跟它呛声,也不想想,孬孬一张嘴,就可以把它的小脑袋咬碎。但他们知道孬孬不会,贵宾狗也知道孬孬没那个胆,不然,“孬孬”当假的吗?它是彻头彻底、真实无伪的孬。
像她,她没它那么孬,哼哼,她找到工作了,在菜市场卖衣服。她强得咧,自从老板用了她后,业绩增加两倍半,有了菜市场经验,她计划先不把钱寄回去给阅阅,等存够十万块,就自己批衣服来当老板。
当老板,钱不必分给别人赚,发财的机会比员工高,当完小老板当中老板,紧接著当大老板,她不怕苦不怕难,发誓总有一天要赚到很多钱,把育幼院里被送出去的那群小家伙一个个接回来。
闪闪从菜市场回家的时候,在车站附近碰到海齐,她小跑几步地追上他。
“海齐,你为什么在这里,下午不上课吗?”
她看看手表,一点十分了,收完摊子回家,这个时间对她来讲很正常,但对一个念国中的小孩很不对,不会是跷课吧。
“我昨天跟你讲话,你都没在听。”海齐不满,嘟囔几声。
他看著她的马尾巴上面沾到东西,顺手帮她抓下来,闪闪以为他在跟自己玩,也动手揉乱他短短的头发。
海齐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开始他就超级喜欢闪闪。
说是因为她漂亮嘛,也还好啦,美女满街跑,不差她一个;说她可爱嘛,学校里追他的女生,可爱级的排排站,可以绕操场三圈半,她真的没有比较特殊。可他就是超爱她,没道理。
这个说不出口的“没道理”,让他发誓兼决定,将来非娶闪闪当老婆不可,谁都别想劝阻他,青少年有青少的执著,不能随便侵犯。
“真的哦?对不起啦。”她笑出两个甜甜的大酒窝。“那你再说一次。”
看见闪闪的酒窝,他满肚子的火气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前辈子一定是灭火器。“我说我今天月考,考完试同学要请我去看电影,可是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去?中学时期最美好的回忆就是和同侪间的互动,去啦、去啦,没钱的话,我帮你跟大叔要。”
唉,这是她另一个悲哀,面对喜欢的男人,居然要规规矩短喊人家一声大叔,三不五时还要装ㄋㄞ,人生啊人生。
“宋予闪,我昨天已经说过了!”海齐挫败地大喊。
“又说过了?好啦、好啦,你说过什么我没听清楚,再讲一次就好了嘛,干么发脾气?年纪轻轻不要吼叫,不然会老得快。”她捏捏他的耳朵,像在捏家里那只孬孬。
说实话,是她的错,昨天海齐讲话时,她的眼睛忙著吃冰淇淋——当时大叔正在帮孬孬洗澡,赤裸著上半身,点点水珠子喷在他的肌肉上,哦~超好吃的,害她的唾液腺快速分泌。
“那不更好,老得快,我看起来就会比你大很多。”他生气地把她的手挥开,讨厌她拿他当小孩看。
“你说什么?刚刚有车子开过去,我没听清楚,这次不是我的错喽。”闪闪高举双手,一脸无辜。
“算了,你今天下午有没有事,我们一起去逛街。”
“逛街?”她为难地看了看海齐。她从不参予这类消费性活动,她比较喜欢参加增加收入式活动。
“不喜欢吗?”
“我下午要念书,准备明年考试。”她说谎。
“还早得很,明年七月才考。”海齐怀疑望。她什么时候这么用功了?
“我想考好一点的学校咩,大叔喜欢会念书的小孩。”她说谎像吃饭,越说越顺溜。
“那好吧。”他有点闷,却又不能反驳她的话。
到家了,海齐打开门,孬孬躺在狗屋前面晒太阳,不爽的他怎么看都觉得懒懒的一团黄颜色瘫在草地上,像极了一坨黄色大便,长眼睛没看过比它更懒的狗了。
闪闪见他不说话,试著引他聊天。
“海齐,说说你有什么梦想?”
“我的梦想……”他看著闪闪,笑得像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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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书临看著桌上的纸稿,额上青筋冒出。
他说过了,不可以随便进入他的工作室、不可以乱碰他的稿纸,三楼是小孩子的禁地,这点,海齐很清楚,所以犯案的人不是他,那么不必费心猜,除了那把小雨伞,不会有别人了。
他承认闪闪很可爱,家里有她,多了笑声和欢乐,她是个很擅长聊天、制造气氛的女孩,他承认她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举一反三,反应棒到不像十六岁的小女生,他也承认,才一个星期,他就不后侮让她住进来,并且暗暗告诉自己,就算她要住到大学毕业,他都没意见。
可是,她冒犯他了!冒犯到他的工作圣地。
他怎么知道小雨伞到过三楼,很简单,她翻了他的画稿,收回去的时候,没有按顺序排好,要是别人,可能不会发现,但他不是别人,他是事事小心谨慎的萧书临,尤其在工作上面。
他想把她抓起来、狠狠揍她一顿屁股,拿著棍子叫她去壁角处罚站,直到她眼泪鼻涕齐飞,再用冷冷的声音问:“说,下次还敢不敢?”
听说当头棒喝对小孩子最有效,往后小孩还想犯错时,就会牢丰记住上次被罚的事,进而心生畏怯。
但是,她算小孩吗?
前天,她穿著「凉快”的睡衣到厨房喝水,偏偏他也在厨房喝饮料,他看见她发育良好、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才十六岁……他猛地灌下一整瓶果汁,掩饰自己的口干舌燥。
结果她不知死活,一边慢慢倒开水,还一边用撒娇时软软甜甜的声音问:“大叔,你也睡不著吗?”
见鬼,哪个男的看见她那种身材还睡得著的!一股不明的欲火窜上,烧得他全身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