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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事?”他眯紧限。

  “对啊,有本事把冰箱填满满的,还能够省下很多钱,表示我这个人有理财的脑袋。”

  专买快过期的食物跟理财有什么关系?“不管,理论上,这些是我的,你不能拿回去。”

  闷了,存好久的钱一下子不见,气梗在咽喉。



  她不说话,手还是让他牵著,两个人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走出巷子、走到捷运站,上车下车,她跟他对上了,不说话就是不说话。

  这违反她的性格,她是多话女生,每次他们出门散步,她都会凑在他耳边不停说别人的背后话。

  比如:“你有没有看见前面那个辣妹?她脸上的粉太厚了,连爱国者飞弹都打不穿,这代表什么?代表她很自卑,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所以替自己画一张假面,呵呵呵,本人是假面超人Part II。”

  偶尔,他会吐槽她,“你怎么知道她不是卖化妆品的专柜小姐?”

  “专柜的弄成这样,老板早就将她解聘了。”

  “为什么?”



  “老板会认为她假公济私,大量免费使用试用品。”

  又比如他们去逛街时,她不怕得罪店员,对他说:“哇塞,这件洋装要两万多块,是要买给玉皇大帝穿哦,装金身都不用这么贵。”

  那个店员听她的话,很不爽,丢一记白眼给她,说:“这是今年新款,我们卖到缺货。”

  闪闪挤眉弄眼,回答,“我就知道台湾是一个崇拜佛教的国家,到处都有女人在装金身。”

  真糟糕,小雨伞的品德教育有待商榷,但他偏偏爱上这样一个公民道德没过关的女生,这算不算报应?报应他太过正人君子,老天看过不去,派一个恶女来污染他的世界?

  总之,她是嘴巴停不了的女生,他想过,如果死亡是身体器官一个接一个衰竭的过程,那么她的嘴巴一定不在衰竭名单内。

  因此她现在的沉默显得不合理,他决定挑起她的说话欲。

  “要不要吃冰淇淋?”他指著路边的摊贩问她。

  “不要。”她的头夸张地撇向左边。

  “要不要喝可乐,偶尔,肠子需要用一点化学药剂清洗清洗。”萧书临指向那 7-ELEVEN,虽然平时他很反对海齐吃这些东西。

  “不要。”她的头更夸张地撇向右边,有点像在玩男生女生配。

  “要不要吃热狗?”

  “不要。”她的头垂得很低,她要抗议再抗议,抗议到他肯把口袋里的Money过户到她名下。

  “要不要去买咸酥鸡?”

  “不要。”

  她把头仰得老高,这个角度不好,太阳刚好射进她的眼睛,如果不想得到白内障的话,她应该立刻停止要白痴,可是钱和不得白内障,她选前面那个。

  “要不要……我吻你?”

  她可以继续要白痴的,可是她的大脑用潜意识去做反应,连忙捧住他的脸、直视他的眼,她笑得白痴,连迭说:“我要、我要、我要!”

  他吻她了,温温的吻,像他的人,一点都不霸道强势,但有足够的威力,让她的心脏在胸膛里眺热舞。

  这是她的初吻,但肯定不是他的,他的初吻绝对给了海齐的老妈,别骗她,不先亲一亲,女人就会心甘情愿替他生小孩?有一点点不甘愿,但是后来……她沉溺在他的吻里,忘记小心眼。

  于是很久很久以后,他停下吻,她才发觉自己亏很大,尤其这个吻还赔上她的一万七千七百块钱。

  宋予闪是不做赔本生意的,于是她决定往后要一天亲他三次,一次抵十元,那么,五百九十天后,就物超所值了。

  在闪闪脑袋里计算著物超所值时,萧书临脑袋里装的是,原来亲一个女人可以这么过瘾,那么……好吧,偶尔超一点进度也没关系。

  这天晚上,他带她去“装金身”,还带她去五星级饭店吃龙虾大餐,花掉一万七千七百块的好几倍,可这都不是她最开心的部分,最开心的是他说,今天晚上、在床上,他还要给她一个吻。

  第7章(1)

  早就说过,好事的背后往往躲著一件坏事情,在幸福到快要飞上天堂时,坏事就会眺出来踹一脚,把人从天堂踹进地狱。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天堂和地狱只有一线之隔。

  现下,闪闪就站在天堂和地狱的交接口,只是她不知道三十分钟后,自己将坠入地狱,而且翅膀被折成三五段,再也飞不回天堂。

  事情是这样的,在萧书临很努力、很尽心,用许多方法仍然没办法让林静柔打退堂鼓之后,她居然突发奇想,邀请他的父母亲到他家用餐,她是萧家双亲内定的媳妇,针对这点,她有绝对的赢面。

  她煮了满满一桌子菜,冰箱里还冰著慕斯蛋糕和甜点饮料,都是她一手做的。

  更猛的是,她一大清早就来了,在海齐上课、闪闪上班之后,就打开萧书临家大门,他劝说无效,只好抱起设计稿到公司,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大扫除。

  萧书临本想直接跟公司和学校请假,带闪闪和海齐到南部旅游去,避开这次聚餐,伹想到这样的话,父母亲肯定更加无法接纳他的小雨伞,于是硬著头皮,他带闪闪一起回家,至于海齐,他还是让他安心补习,不希望海齐再次从母亲那里得到更多的伤害。

  “不行不行不行……我要去躲起来……不对,丑媳妇总要见公婆,而且花瓶换上那么漂亮的洋装,看起来一整个像这个家的女主人,我不能被她此下去……”

  闪闪来来回回在二楼的起居室逛来逛去,紧张昭然若揭,萧书临看得好笑,一把将她抱在怀里。

  “如果我吻你一下,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她直觉要说好,但想了想又摇头。“不行,我的口红画下好久,你不能把它弄乱。”

  连吻都不要了?可见她的紧张已经到了危险级,他摸摸她的头发说:“如果真的那么担心,不然,别和我父母见面,我带你出去吃饭。”

  “不行,这样我就变成外面的坏狐狸精,而花瓶变成无辜的小可怜,这种输法很孬,我不想搬去院子住透天厝。”

  “搬去院子?什么意思?”

  “物以类聚有没有听过?大孬孬、小孬孬哥俩好,还能不住在一起?”

  萧书临又笑了。“放心,孬孬不会把房子借你住的。”

  “为什么不?我们的交情很好。”她新藏了三千块在它的狗屋里。

  “是吗?上次谁把我的手机泡水,丢到狗屋里,赖给孬孬。它很记仇的!”

  “厚,又不是故意的,我已经道过歉啦。”

  谁知道,孬孬对手机也感兴趣,对著手机又咬又啃的,还把它抱出来晒太阳!拜托,那是手机又不是小熊维尼。

  “说谎是种恶劣行为,不会那么快被原谅。”

  “我又没说谎,了不起是你问我知不知道手机到哪里去了……”

  “你说不知道,这句话不是谎言是什么?”

  “唉!以后有人告诉我‘男人不会记仇’时,提醒我一下。”

  “提醒什么?”

  “我要右勾拳、左勾拳,把那个说谎的家伙打趴。”

  “就准你说谎,不准别人说谎?”他用力捏了她的鼻子。

  “是啊。”

  “为什么?”

  “因为你爱我,又不爱他们。”

  所以她就可以在他面前肆无忌惮了?还是吃人够够。

  “书临,萧爸爸、萧妈妈到了。”

  林静柔上楼时,见到闪闪正窝在萧书临怀里,她的脸色变调,“柔”不见了,只剩下“静”在撑场面,她很努力平静,不让自己破口大骂,不让自己尖酸刻薄,也不让自己冲上前把闪闪抓起来过肩摔,今夜,她要装贤慧装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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