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看清楚秦关的表情,但夜色太黑,她看不见他是否在笑,看不见他是否认真,她只听见他用他惯有的淡然口气,说着这一句话。
秦关爱妳。
公孙谦是这样说的。
如果妳也爱他,皆大欢喜。如果妳不爱他,只当他是兄长,跟他说清楚。她爱他吗?她不爱他吗?她爱他吗……
她不爱他吗……
她分辨不清楚,过了这么多年,她对于她与秦关的感情已经混乱得让她无法厘清,她爱的人……应该是公孙谦才对,不然如此多年追逐公孙谦,努力为公孙谦臜银,理由又是什么呢?
如果她爱的人是秦关,这些年来,她做的事,岂不是沦为笑话一件?
所以,她对公孙谦的感情才叫爱,对秦关的,便不是了吧?
秦关这句话说得太迟,他若在那时回信告诉她,她会疯掉,开心的疯掉。
她应该已经……不爱秦关了,就算在好多好多好多年前曾经……爱过。
她对秦关的感情应该已经……升华为兄妹了。
她应该如公孙谦所言,不爱他,只当他是兄长……
她应该……跟他讲清楚,不要拖累他……
「关哥……」她的嗓音僵硬,光是道出他的名字,就耗费好大力量,润润唇,忽视喉头的干哑疼痛,她十指揪紧裤管,十指泛白,与她的脸色一般。
「我不可能爱上你,我只当你是哥儿们,一辈子的哥儿们……」
对,哥儿们,这样的关系最好,像朋友,像亲人,可以无话不谈,可以远,可以近,可以……她眸光迷蒙,带有些水雾,声若蚊纳,嗫嚅问他:「我们……就当哥儿们,不好吗?」
秦关眼里的星辉,全数损落,是他闭上了双眼,还是他撇开头不看她?
她看不见他的神情,月色被夜云掩去,天突然变得更黑,是风雨欲来前的迹象吗?不然……
为什么眼前一片水蒙蒙的模糊扭曲,像是涟漪激生的湖面,波澜不息?她看不清楚秦关策马远去的身影,只隐约听见了彷似叹息的回应,淡淡说着!
「好。」
第8章(1)
好。原来自己仍能平平稳稳响应着她的拒绝,或许,他拥有自己也未曾察觉的极强忍耐力,秦关自嘲想着。他拨弄木碗里百来颗水滴形状的白玉,它们每一颗皆是他亲手琢磨而成,玉面温润细腻,串在银丝上,便是漂亮的首饰,是谁曾经说过,它们像极了眼泪……
干嘛把它磨成眼泪形状?我比较喜欢圆的,像荷叶上的露珠。
为她这句话,他替她串了一条清澄无瑕的圆形水玉珠炼,但,没能送出去,因为她那时忙着追在公孙谦身后跑。
谁说只有水滴形状的白玉像眼泪?
澄澈的圆形水玉,也是泪水,凝在掌心里,冰冷无比。
他取出一只木匣,挑开铜扣,打开。
柔软红绸上,躺着数项首饰,每一项,都专属于她,以螺栓取代耳勾的金丝包玉耳坠、素雅小巧的花纹香皮囊、银线铃铛毛球手环、珠贝簪、珠贝耳坠、珠贝炼、将她姓名巧妙融入鉴金图纹的富贵锁……我不可能爱上你,我只当你是哥儿们,一辈子的哥儿们……我们……说当哥儿们,不好吗?他没有叹息,掩上匣盒,扣回铜扣,默默将它放回桌边屉里。而在屉内深处,压着许多年前她写给他的几封信,这里并不是她所有写来的信,只有近几年的―
从她开始不写信给他的前半年,更早之前的信件,收于床下数只大木箱中。
它们尘封太久,纸面泛着微黄,这些年来,他一直不敢重新读它们,现在,兴许是最坏的情况已面对过,再糟也不会糟过她亲口告诉他的那几句话,他开始取出它们,一封一封读起,一点一滴的回忆席卷而来。
他总是觉得她歪歪斜斜的字,每一个都像在笑一样,无法安安静静定下来的过度活泼,虽然他没跟她说过,她的字,教阅读的人跟着想笑。
他读到的这一封,写着鲁蛋的坏话,写着她要和鲁蛋绝交,写着鲁蛋的重色轻友,写着她只要有他这一个好哥儿们就够了。
下一封,写着她和朱老爹去西京亲戚家玩的事,毫无重点,从句首至句尾就是一整个欢乐,末了补上一句,下回她要带他一块儿去见识见识西京的热闹繁华。
再下一封,杂乱写着疾风生小马、白白生小狗、花花孵小鸡的芝麻小事。
下下一封,写着她爱上了谦哥。秦关读着曾经教他胸口疼痛的字句,不能说他已经无动于衷,而是疼痛早就麻木。下下下一封,书信封口连拆也没拆,尔后他才想起,这封未读过的信,在他心烦意乱之际送来,他没有拆封它的勇气,现在想想太可笑了,怕什么呢?了不起就是告诉他谦哥怎样怎样、谦哥那样那样、谦哥多好多好。
他还会怕吗?
伤痕累累的心,再添一刀,又算得了什么?
秦关准备动手拆开它。
「阿关。」尉迟义敲门敲得砰砰砰。「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干哈呀?出来出来,咱兄弟俩来过几招啦!」砰砰砰。
秦关吁叹,将信放回屉里,起身开门,他动作若再慢些,门板就要被尉迟义敲破。
「义哥。」
「走了走了走了,找谦哥一块儿,他心情也不好。」尉迟义拉着他跑,目标是公孙谦所在的当铺库房。
日前,李梅秀偷走当铺高价的典当品,离开当铺,谁都没料到她会做出这种事,严尽欢暴怒。这几天,当铺笼罩在阴霾乌云底下,时时能见严尽欢气愤拍桌在骂公孙谦眼拙,识人不清、引狼入室。李梅秀事件,受创最深的人,是公孙谦,他被骗走的,不只是当铺典当品,还有他的信任,以及他的爱情。尉迟义不会安慰人,只能用体力宣泄的方式来挺自家兄弟。
「找谦哥的话,我满担心你被打趴。」平时公孙谦温雅和善,是不想出全力打人,挑眼下的时机和公孙谦练武,感觉有种自找死路的皮痒。
「打趴也没关系啦!」他尉迟义皮厚肉粗,挨得了打,只要兄弟心情能变好,无所谓。
「真够义气。可借,谦哥不在铺里。」秦关阻止尉迟义白跑一趟。「谦哥收到李梅秀寄回的古玉环时,便跑出铺子,还没回来。」那是两天前的事了。
「呀,对哦。」一时给忘了。
「我也有事要忙,你想练拳的话,找武威吧。」秦关说完,就要回房去。
「慢着慢着!」尉迟义粗臂横亘过来,勾住他的脖子不放手。「只有我们两个也能打!你再不暖暖拳脚,都快生锈了!再说,你有哈事要忙?」
实际上,秦关平时就很忙,他若不忙,珠宝铺要卖什么?卖石块吗?
尉迟义的口吻多像他秦关应该很闲似的。
「我要替朱朱再做一只耳坠,她弄掉了一边,很舍不得。」在他读完旧信之后,确实是打算动工做耳坠,她酒醉时仍心心念念着它,想必是真心喜欢它。尉迟义一脸不屑。
「怯!你老是叫朱朱醒醒,别再迷恋谦哥,你哩,你自己才是最昏庸的那一个。」追个姑娘超过十年,就该认命放弃,像他,十天追不上手,便不再浪费时间,何必这般累人又为难自己?全天底下只剩一个女人吗?非她不可呀?凭秦关的条件,以及在南城响当当的宝玉匠名声,还怕找不到好对象?
「做一只耳坠,并非想讨好朱朱,更不是我昏庸地期待它会改变什么,以为耳坠能收买她,纯粹……只是耳坠缺了一边,便不再成双,无法再戴,身为匠师,我觉得可惜了。」秦关拍拍尉迟义的手臂,要他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