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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 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覆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



  第四章(1)

  金郁骐眨着酸涩的双眼,动作有些迟缓的起身,缓缓移步走入浴室里,却不太敢正视镜子里的自己;怕自己一点二的好视力会让他看到不想面对的事实,进而引发惊声尖叫的不优雅行为。青白的脸色、浮肿的眼袋、干燥得脱皮的嘴唇,当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没有逃过一劫,如今肯定爬满可怕的血丝……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喝酒。同样属于刺激性的饮料,他通常宁愿多喝几罐可乐,然后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时。而他能勉强接受的酒类是鸡尾酒或香槟,至于那些酒精浓度高的、象征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来是敬谢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觉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从来没有打算去马戏团谋职表演吞火或喷火这种把戏。

  当然,身为大男人,面子还是要顾的,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场合时,他都是端着一只酒杯,走完全场,还不时暗中往酒杯里加水进去;当别人吆喝着干杯时,他都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身为一个注重形象的优雅贵公子,是不轻易跟别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个养生派的美食家,从不暴饮暴食,不会让过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饮料伤害身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绝所有不优雅的行为。他的一群吃喝玩乐的朋友都知道他公开场合只饮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于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够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却一个人在公寓里酗酒了……当然,所谓的酗酒,不过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浓度不过十一度。



  最近有点烦,事事不顺心。他一直知道当自己的年纪步入三十岁之后,母亲那边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没想到会这么麻烦,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来,他的住家首当其冲,目前已经被搅得乌烟瘴气了。这让他感到有些生气,为着那些不请自来的人。

  接着,奉娴跟他提出解约的要求。她想离开。她只是一般的平凡人,面对一堆来路不明的凶神恶煞,会害怕,想要躲开非常正常。但是他们这五年来合作如此愉快,她这样说走就走,不免也太无情了些。他都已经跟她保证安全上没有问题了,显然,她是不信的……虽然她说她相信。

  大家相处那么多年了,他自信对奉娴有足够的了解。这个温柔而善良的女子很明白的告诉他:她害怕。这是真的,所以她才会开门见山的要求离开,希望他能同意解约。至于后来在他大力挽留之下,被他逼着说出的“我相信”那也只是不想让他难堪罢了,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知道自己应该放她走,甚至在三十岁生日以前将她放走,而不是将一切隐瞒,不让她知道他将会遭遇的麻烦,就找她签下下一个五年工作合约。

  她想走,他不想让她走。

  当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签下第二张合约时,主要的原因是,他发现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边。或许,当他找她签的第三张契约,会是一张终生制的结婚证书,如果他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追求到她的话……他的朋友很多,但会被他带进家里的人却很少,至今数来不超过十根手指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出这样的性格,可以在外头四处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乐,却没办法让他们成为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这个区别不在血缘,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让他的心认同为家人般的存在,很难很难。而金郁骐本身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称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却还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间划着一条跨越不过去的分隔线,两者永不混淆,不会交融。

  他不是个会静下心来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没什么空闲剖析自己为什么明明很亲和,却在这一点上如此计较区分的原因;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了,那就这样吧,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点小事不值得他花费大量脑细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赵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娴,他们会一直都在,那就好。

  赵嫂和李哥都对他父亲承诺过会一直陪着他,那么他们就会做到。而奉娴是他自己找来的,很慎重的选了她当厨师,她身上温柔平和的气质让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应征的厨师里脱颖而出,然后又花了五年来让他适应她的存在。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过了。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士,基于婚姻或事业上的考虑来说,都不可能一辈子留下来;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这是他这半年来一直在想的,并且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不管她有没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个绝世大美人,如果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办法,那就这么办!他虽然喜欢美人,但美色对他来说没有那么绝对,奉娴这样的姿色,已经可以了。她温柔淡定的气质足以弥补她外表仅仅是清秀的遗憾。

  重点是,她在这五年间,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胜过他对爱情的需要。

  如果哪天他在外头撞见爱情了,那就……放在外头吧!等热度过了,也就放手了,没事了。像他爸爸妈妈,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婚姻,简直惊天地、泣鬼神,可说是从枪林弹雨、家法打死的惊险中走过来,爱得要死要活的,结果,还不是两年就玩完——分手得干脆利落,毫不犹豫。

  爸爸和妈妈都说过不后悔走过那么一遭,但爱得浓烈,不代表可以爱得长久,这就是现实。所以金郁骐对爱情看得很淡,因为事实证明爱情的保固期实在太短,比友情还要脆弱。他重视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家人,而奉娴,已经被他看成家人了,他不想失去她。

  所以,追求她吧!为了保住她这个家人,他愿意支付出爱情,给她一场最美丽的爱情体验,那是每一个年轻女孩子最深切的渴望不是吗?而他,毫不谦虚的说,外表出色、学历不错、身家富裕,里里外外的条件都是极优的,从小到大,都被女孩子当成白马王子崇拜着,当成梦中情人发花痴着。

  客观的说,如果奉娴的各项条件加总起来有七十五分的话,那么他金郁骐绝对可以得到九十五分以上……若不是因为他的身世复杂了点、麻烦多了点的话,得到满分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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