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神童?」他果然听不懂她的意思。
「就是很厉害的小孩,几乎什么都会,一般人管这种小孩叫神童。」她尽可能解释得简单一点儿,怕季玄棠越听越迷糊。
「我很厉害吗?」季玄棠只会傻笑,花橙倩压根儿多虑。
花橙倩顿时说不出话,他曾经是个连状元在他面前都要觉得汗颜的天才神童,如今却连自己厉不厉害都无法辨别,更别提他还算错了年龄。
她真的非常、非常同情他,虽然他的遭遇不关她的事,她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为他感到悲伤。
「你快到这儿来!」
可季玄棠完全感受不到她的悲伤,脸上充满终于找到玩伴的快乐神采。
「你看这些花,开得好漂亮,闻起来很香哦!」
看来他平日的玩伴只有这些花花草草,和不时停留在身上的蝴蝶,难怪他开口就是这些东西。
「我家也种植了一些花草,我还姓花哦!我叫花橙倩。」只不过她家种的都是些药材,不像他家种的纯为观赏之用。
花橙倩主动报上姓名,但季玄棠听话只听一半。
「那你一定很适合戴花。」他顺手拔了一朵玫瑰,插在花橙倩的头发上,花橙倩登时愣住。
从来没有人送花给她,更何况还在她头上插花,她真的很不习惯。
「这、这个样子好奇怪……」她伸手想把花拿掉,季玄棠笑了。
「才不会,我觉得你这个样子看起来好漂亮,好像花仙子。」
他天真的笑容有如冬阳,晒得她的心暖暖的。
「谢谢你。」六岁起,她父亲就明白告诉她,未来她们三个姊妹都要继承家业,她排行老大,要负起更多责任。
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成天与医书、药草为伍,学习该怎么施针,该怎么煎药,该怎么为患者清洗伤口,也因此她的指甲永远都是脏的,不是卡著药草的残屑,就是患者的脏血,这是第一次有人送花给她,还称赞她是仙子,说她不高兴是骗人的。
「不客气。」季玄棠好高兴他的善意得到回应,一般人只会指著他的脸笑他傻,没人肯跟他玩,头上戴著他送的花。
感染到他朝阳般和煦的笑意,花橙倩的嘴角也跟著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和风徐徐,吹拂在两人稚嫩的脸庞上。
在这一刻,爱苗已在两人的心中滋长,虽然幼小,虽然模糊,但是彼此都留下极好的印象,尽管这可能只是花橙倩单方面的感觉,但季玄棠从此在她的记忆里面占据一块角落,直至成年。
一条黑色的毛毛虫,不知在什么时候无声无息爬上花橙倩的衣服,吓得她连声尖叫。
「啊,有虫!」她吓得想把毛毛虫拨开,又怕手会碰到毛毛虫,幸好这时季玄棠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是毛毛虫。」他伸手拿走虫子,花橙倩以为他会像一般小孩那样,将它丢在地上用力踩死,没想到他却把毛毛虫小心放回叶子上,转头对著她笑。
「现在看它很丑,可是它以后会长成漂亮的蝴蝶。」
他善良的心地一览无遗,花橙倩的心头霎时更温暖了,在这一刻真正喜欢上他。
「你以后会常常陪我玩吗?」季玄棠也喜欢她,希望她能一直陪著他。
「我是随我爹爹来的,恐怕以后没有机会再来。」爹爹既然开口说他没指望,就不可能再特地到京城来为他诊治。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真的很遗憾。
「哦!」她的回答让季玄棠整个人都泄气,脸上光采尽失。
「但是我不会忘记你的。」花橙倩见状连忙为他打气。「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
「我也不会忘记你。」季玄棠的小脸又回复原先的光采。「咱们是好朋友。」他没有朋友,没人愿意跟他做朋友,他的堂兄弟们都讨厌他,不跟他玩。
「嗯,咱们是好朋友。」花橙倩用力点点头,季玄棠也是她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对她来说一样珍贵。
「打勾勾。」季玄棠伸出手,对花橙倩做出承诺,她伸出手,抓住这份承诺。
「少爷,您在哪儿?该进屋喝药了!」
正当花橙倩以为时间会就此凝结,仆人的呼唤声打破了这温馨静谧的一刻,她只好回过神。
「茜儿,咱们也该走了。」花大夫顺道跟仆人离开,来花园呼唤爱女,花橙倩再不愿意,也只能跟季玄棠道别。
「我要走了,再见。」她红著眼眶,脸上写满了不舍。
「你不要走,留下来和我一起玩嘛!呜……」季玄棠亦是泪眼婆娑,脸上尽是落寞。
「不要哭,咱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她安慰他。
「什么时候?」季玄棠呜咽著要答案,而花橙倩答不出来,怕这一去就是永别。
初识的两个稚幼孩童,只能被大人牵著手越分越远,眼泪越流越多。
再见!
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终于决堤,流下脸颊,流进内心,流进多年后的梦境。
……!
猛然张开眼睛,花橙倩看见的不是小男孩的脸,而是架子床的床顶。她转过头看向窗外,天边的月亮大而圆宛若银盘,反映出来的却是她空虚的心,或者该说是空白的感情。
花橙倩足足瞪了床顶的格板好一会儿,才掀开棉被,下床穿鞋。
她走到窗边,倚著窗框仰望天际,仿佛在月亮中看见季玄棠的脸。
已经好久没作过这个梦,原本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作这个梦,如今又想起那多年不见的小男孩,究竟是为什么?
摆在案上的信,给了她最好的答案,她走到案前将蜡烛点著,藉著微弱的烛火将来信的内容重看一次。
这封信是季玄棠的二叔捎来的,内容大意是说季玄棠约莫在一年前,因为撞击到头部突然间恢复聪明,族人不放心,希望能将季玄棠送到回春堂好好检查,并在回春堂休养一个月,请求她收留季玄棠。
坦白说,这信写得语焉不详,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没交代清楚,这若换做是别人发信,花橙倩根本不会搭理,问题是她只要瞧见「季玄棠」三个字,整个人都呆了。
季玄棠,多教人怀念的名字。自从当日一别,已过了十二个年头,这十二年之中,他过得可好?曾经想起过她吗?还是一样只会傻笑?
一股浓浓的思念之情,顿时塞满她的胸口。为了再见他一面,她毫不犹豫地提笔回覆季二爷,说她很乐意收留季玄棠,而那已经是六天前的事。
一想到明天便能见到季玄棠,她的心就不听使唤地狂跳,整个人心神不宁。
她知道自己很傻,恢复聪明以后的季玄棠并不见得还记得她,可她就是无法冷静,无法如往常一觉到天明。
不过,说也奇怪,他都已经痴傻了十多年,为何能在一夕之间恢复聪明?她记得爹当时明明说过他已经没有救。
花橙倩百思不解,但她只要一想到明儿个就能见到季玄棠,到时候再亲口问他还来得及,也就没有那么在意。
将信折好放回到黄色信封,花橙倩强迫自己再回到床上睡觉,只是任她再怎么努力,她都睡不著,都无法从兴奋的心情中跳脱出来。
街上的更夫,每隔一个时辰就会打更要大伙儿小心火烛,随著他手中的铜锣打响,终于来到五更天。
锵!
花橙倩反正睡不著,干脆起来做些家事。自从花橙蕾嫁到京城以后,回春堂又少了一个帮手,她除了得干原先的活儿,还得再分担花橙蕾之前的工作,病人一多便会忙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