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丰强挑眉。他就知道!就算他被那只蚊子打到半死,被骂的还是他,谁让他是男人,她是女人!男人天生就该让女人,不管谁对谁错,错的都是他这个男人。
可是大家似乎都忽略了,这个蓝慧文可是警察大学的学生,念的还是刑事警察学系,她的柔道、跆拳道,甚至射击都是高人一等,她还需要他让她吗?他没被她打死就很阿弥陀佛了。
「品谦,今天我妈妈有煮你爱吃的凤梨苦瓜鸡汤,你要多吃点。」蓝慧文殷勤的招呼,但那扭捏的举止却说明了掩藏不了的心思。
「明明我也爱吃凤梨苦瓜鸡汤,你怎么不帮我盛?你的大小眼未免也太明显了吧?」白丰强毫不客气的讽刺。
「在我眼里,根本看不见又小又黑又臭的小强——」蓝慧文还没说完,就被蓝母打断。
「好啦,别吵了,快吃吧。」
蓝母因为是警察的遗眷,因此被安排在警局担任文书工作,加上为数不少的抚恤金,因此要抚养两个女儿长大,生活上不成问题,她唯一牵挂的是女儿的终身大事。
而白家兄弟,因为父母离异,母亲在白丰强国中时就改嫁,因此,从小两兄弟便把蓝家当成自家。
加上蓝母只生两个女儿,因而把没有生儿子的遗憾,转为照顾这两兄弟。
四个小孩年纪相仿,从小也玩在一块,蓝母更是把两兄弟当成女婿的第一人选。
蓝母当然看得出来大女儿慧文只要一遇到白家老大就完全变了个样。
她心里有个美好的远景——成熟稳重、品学兼优的品谦,刚好可以压制慧文的毛躁及冲动;而爽朗大方、体魄强健的丰强,刚好可以保护瘦弱胆小的慧真。
这一定是老天爷的安排,才会牵起两家当邻居的缘分。白家生了两个壮丁,蓝家则生了两个千金;壮丁又都刚好比千金大那么一岁,正好配对。
希望一切都能照着她的愿望,要是两个女儿都有美好的归属,她也才对得起英年早逝的丈夫。
***
夜里,微风送爽,明月高空挂。
一辆脚踏车以极慢的速度在街道上前进。
一张帅气、神采飞扬的俊脸如午后的大太阳,是那样的耀眼夺目;一张小巧的秀美脸庞,在盈盈的眼神中,含着娇俏的羞怯。
「到这里就好。」柔软的嗓音轻轻说着。
白丰强缓缓的煞住脚踏车,看了一眼位于巷尾的唐宅,随即将视线调回,凝看着坐在他身前的唐姿辰。
「怎么这么快就到了。」他说得很幽怨。
他对女生的吸引力,那是不用说话、光是眨着一对亮晶晶的桃花眼,就能掳获女生的芳心。
偏偏呀,他的心里、眼里就只有一个女生,那是在他青春岁月里,唯一梦寐以求的佳人,而此时此刻佳人正坐在他脚踏车的横杆上。
唐姿辰跳下脚踏车,转身面对白丰强。
路灯照亮她那精巧美丽的五官,那凝脂般的雪白肤色,配上一身白衣黑裙,腼腆的笑意中,更多的是令人移不开眼的羞怯。
「谢谢你送我回来。」唐姿辰眼微低,拢了拢耳边的发丝,无法直视眼前高大俊朗的男孩。
「不要跟我这么客气,我真的很想可以天天跟你一起回家。」白丰强说着,双眼瞬也不瞬的盯看着她。
在他眼中,唐姿辰那宁静的气质、聪颖的乖巧、秀气的谈吐,根本就是童话故事里白雪公主的翻版;在这升学压力极大的时刻,他无法专心念书,满心满眼只想亲近小公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浪漫爱情。
「嗯。」唐姿辰点了点头。「晚安,我回去了。」
「你可不可以再陪我骑一下车?十分钟就好。」他实在舍不得就这么跟小公主分手道晚安。
「可是……」唐姿辰犹豫了。
「那五分钟就好,求求你啦。」
他那渴求的模样,唐姿辰根本难以拒绝,只好轻轻地点了头。
他笑了,白牙亮晃晃,轻轻扣住她纤细的手腕,将她扶上横杠,双脚一踩,脚踏车再度动了起来。
迎着微风,她那齐肩的发丝柔而软的搔痒着他的下巴,他全身感到一阵酥麻的快意,恨不得就这样一路骑到天明。
他从小就认识唐姿辰,可就是不敢靠近她。
唐家在这个平凡的社区里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唐父是有名的医生,唐母是高贵大方的医生娘,无论是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都有别于社区里的家庭主妇。
在优渥的环境及良好家教下,唐姿辰从小学钢琴、绘画、跳舞,念的是私立小学、中学,更是一路以资优生的成绩进入第一女高。
唐姿辰就像一尊搪瓷娃娃。明明是住在同一社区,却像是隔着一扇厚重的隐形玻璃,有着他无法靠近的距离,让他只能远远的看着她,从来没有亲近的机会。
直到他升上高二、唐姿辰升上高一那年,他和她因为在同一间补习班补习,这才开启了两人更进一步的接触,也开启了他对爱情的美丽憧憬。
「我爸说,等我考上大学,就可以买机车了。」他靠在她耳边说,很享受她缩起脖子的动作。
「嗯。」唐姿辰点点头,文静的她,话并不多。
「到时候你愿意当我第一个乘客吗?」他微弯着腰,假装把她搂在怀里,假装她已经是他的女朋友。
「我……」唐姿辰结结巴巴,其实心里也很爱慕这个阳光型男孩,只是出于女生的矜持,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
原本她都是母亲接送她上下补习班的,最近一个月,因为母亲利用晚上时间跟几位医生娘一起学插花和烹饪,她才有机会可以坐白丰强的脚踏车。
白丰强急了。「你不想吗?」
「不是的,我希望你可以考上大学。」她半回过头,对他盈盈一笑。
他又往前骑了一段,正好来到土地公庙前,他急拉住煞车,看着那张能让他茶不思饭不想的小脸。「姿辰,我喜欢你,你就是我认真念书的唯一动力。」
「啊。」她微愣,小嘴微张。对于他的突然告白,平时聪敏的脑袋,这下完全派不上用场。
他大胆地牵起她的手,将她牵下脚踏车,让脚踏车倾倒在地上,接着,将她带到土地爷爷面前。
小小庙宇是社区的信仰中心,以前一到夜里,这里就安静到死寂一片,不过,现在大树下的休闲椅上,还有几个年轻人在喝酒聊天。
感受到掌心里小手的挣扎和颤抖,他更是紧紧牵牢,双眼坚定地看着土地爷爷。
「土地爷爷,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很多年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天天都得看到她才有办法吃饭、念书、睡觉;我真的很喜欢她,我想要她当我的女朋友。」他停顿了一下,调节紧张的呼吸,才又接着说:「土地爷爷,请你保佑,让她也喜欢我,让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我一定会准备饼干水果来答谢你的。」
唐姿辰被牵住的小手,由僵硬到慢慢回握住白丰强的大手,虽然这不是第一次被男生告白,却是十七年来让她最感动的一次。
她的心跳飞快、脸红耳热,忍不住娇羞的嘟嚷:「哪有人这样的。要是我不喜欢你,是不是就要怪土地爷爷不灵验了?」
感觉到她的回握,他的掌心已经不争气的泌出汗水;人生第一次告白,他绝对不能失败。
于是,他半转过身,仓皇的神色说明他的忐忑不安。「我相信心诚则灵,你可千万不要毁了土地爷爷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