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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得把他找出来不可!”尉迟义握紧拳,手背青筋尽进。

  “这一点,我同意你的做法。”人,是一定要找出来,不为什么,也得为了妅意。这是妅意生平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即便要分离,至少两人要分得没有怨怼,不能教妅意心里留下伤、留下阴霾。

  “古初岁的底细是什么?我若要找人,从哪个方向去找来得快速?”尉迟义对古初岁一无所知,古初岁是个谜样男人,只有收下他典当请求的公孙谦会明白他这号家伙有几斤几两重。

  “……”公孙谦沉吟,歉然叹口气,一笑:“说实话,我对他也没多熟。”



  尉迟义瞪大眼:“那你敢放任他靠近妅意?!”他以为几个兄弟全与他抱持著同等心思,保护妹妹为己任,不容乱七八糟的男人近她身旁半步!

  “妅意若不喜爱他,他也不可能靠得近她。”妅意又不是单纯天真的傻姑娘,她会分辨善恶,会慎选好坏。

  “妅意会被拐呀!不然你说说,古初岁为什么抛下妅意跑了?!”

  “抛下吗?”那两字,有待商榷。

  那个横抱起妅意,垂首觑她时,眼神中充满怜爱的古初岁,抛下了妅意?

  说不过去。



  尉迟义或许最近留在珠宝铺的时间比当铺都要更长,所以他没能看见古初岁与欧阳妅意的相处身影,但公孙谦将那些都瞧进眼里,古初岁是以一种无比珍惜的目光在追随欧阳妅意。

  既然会珍惜,又怎舍得抛下?

  “古初岁那边我是毫无头绪,不过留在铺里左后方弯廊上的几具黑衣尸水,我倒是找到一些端倪。”既然无法从古初岁方向下手,就逐步逐步来抽丝剥茧。

  几具黑衣尸水是死于剧毒,不会有人闲闲跑到当铺里来饮药自杀,那么便是想在当铺里干些坏勾当,反倒在弯廊上惨遭歼灭,当时铺里醒著的人,只有古初岁,想必与他脱不了干系。

  “尸水摊里没被融尽的衣裳暗袋藏有铜牌,他们是太傅府里的人,不过我们与高老太傅向来友好,没道理他会派入夜闯当铺。为财?老太傅的家财更胜当铺千万倍,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既非为财,以迷魂香撂倒众人,又无伤及他人性命的打算,足见不是来寻仇,如此大费周章,便是为人了。”公孙谦慢慢分析。

  提及“人”,便直觉猜到太傅府里那位性好渔色的金孙公子哥,他强掳民女的传言时有耳闻,早就不是新鲜事了。

  “畜生!”听明白公孙谦分析的尉迟义啐声,行动派的他,带著一身杀气往太傅府去,摆明忘了他是要去找古初岁还是要去打金孙公子哥。

  “太傅府找不到与古初岁有关的蛛丝马迹,就麻烦了……他这个世上仅存的药人及蛊族遗孤,无家可归、无亲可依,他若离开,天涯海角能往哪里再找一个古初岁给妅意?”

  古初岁,你千万别就这样人间蒸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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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里,只有一盏油灯,豆大烛火,吃力对抗满屋阒暗。

  壁上投射一道孤影,随著唯一一处小暗窗偶尔透入的风,影子摇曳,仿佛影子主人正缩肩低低啜泣。

  实际上不然,影子的主人只是静静落坐,目光浅远,人虽在原地,思绪落在千里之外——身躯能囚禁起来,心却不行。

  他浸淫在美梦一般的那几天。

  在那场梦里,他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孩,她给了他欢愉的回忆,惹他笑、逗他开心,她陪他做了许多许多向来只能孤单去做的事,或许那对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对他却是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尝到的滋味。

  在那场梦里,他被宠著,被怜著,第一次,有人为他大声哭泣,哭得那般纯粹、那般声嘶力竭、那般毫不保留。

  即便最后,他不得不从美梦中醒来,亦无损梦里余韵残存的喜乐。

  古初岁忆著那些,脸庞有笑,温温柔柔的,被囚于暗室的恐惧,完全不存在于眉宇之间。

  “没想到,你竟然逃得掉。”闩上钢锁的牢舍铁门沉沉被推开,金袍男人缓缓步入,宛如正吟念优美诗词般的嗓,阴柔且充满讽笑,却也没能让古初岁的视线由烛火上收回。他来到古初岁身旁,落坐,双腿交叠,不在意古初岁对他的视若无睹,续道:“逃到外头溜达几日,乐不思蜀,真以为自己能过起寻常人的生活?嗯?”唇边冷笑始终没卸下。

  古初岁静默,长睫微敛,双眸细细眯起,他的反应,让金袍男人笑出声,似乎以古初岁的不悦为乐。

  “要不是我去找我表哥喝酒,也不会那么凑巧听见他派往当铺抢女人的护卫惊慌逃回来,凌乱陈述在当铺中看见的可怕景象。若非他尿急,恐怕他也会丧命……我派人四处去找你,一直没能如愿,正烦著这几年来的努力将化为乌有,没料到竟还能寻回际,看来,连老天都认为我想做的事,是正确无比。L

  无巧不成书,才恼怒古初岁下落不明,处罚完一干子看守古初岁的下人,并派出人马追捕古初岁,十几日来没消没息,他心情恶劣,于是找上表哥一块儿饮酒浇愁,却在表哥府邸喝酒时遇上落荒逃回的护卫,听其提及当铺里,有个嗓音破碎的纤瘦男人,被削断臂膀,还能诡异地凭空接回,而从他伤处溅开的血雾,带著灰色氤氲,把自己的同伴们包围起来,下一瞬,同伴接连倒地打滚,最骇人的是,他们开始融化,从脚趾处逐步往上——

  金袍男人,赫连瑶华,听罢护卫的血腥描述,不惊反笑。

  找到了。逃掉的禁脔,原来是藏到了严家当铺,日前严家当铺里传出的“神人之血”,就是他。

  这消息,赫连瑶华自然没有漏闻,没能立即将神人之血与古初岁加以联想,是他主观认定古初岁的血无法救人——那仅有资格称为毒血,又何来神人之说?

  于是,赫连瑶华当下拜辞风流表哥,前往严家当铺,果真在当铺里看见古初岁。

  突然,赫连瑶华一把揪扯古初岁的墨色长发,使劲地逼他疼痛仰首。

  “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吗?竟然妄想要逃!你以为我非你不可,不敢伤你,于是开始肆无忌惮?”赫连瑶华嗓轻,手劲却重:“看来,你仍是没有学乖。我确实不能伤你,但不弄死你的方式有成千上万种,你想每一种都试试?”

  “说穿了,你要的,不就是养在我身体里的金丝蛊罢了。”古初岁凛眸回视他。

  赫连瑶华低声笑:“既然你知道,就不该企图带著它逃跑。”

  “没有用,金丝蛊只要一离开我的身体,它便会死亡,你无法拿走它。”

  金丝蛊是他们族内灵蛊,传言是位仙人所赐予他们的神物,蛊族人在孩子出世后一个月,会以蛊卵喂食,让蛊卵在孩子体内孵化,金丝蛊是种温和的蛊虫,它们并不会对宿主健康造成伤害,虽然啜饮宿主之血为生,取用的量却仅仅只有人体所能承受的一小部分,宿主甚至不会察觉到任何不适。

  它潜藏在宿主的心脏,平时几乎都在沉睡,然而一察觉到宿主身体遭受伤害,它们便会醒来,沿著血脉窜往伤处,吐出特殊丝线,将宿主身体所有损伤治好。它是一种稀罕珍贵的药蛊,一离人体便会枯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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