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俞筝拍拍胸口。「那干三杯,我许你三个愿望。」
「这么好?那我也要跟你干三杯。」李浩念抢着要跟俞筝干杯。
「不行,限今天寿星有效。」俞笔心情低落到极点的表现是开怀大笑。
她没忽略刚才谷正牧瞄她的那一眼,那一眼,彷佛将她推到圈圈外,明白地让她知道,她跟他们不是同一国的。
她在,很多余。
有时,她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样还硬要假装不懂。
「你喝醉了。」谷正牧没有动酒杯,知道她开车来,喝多了危险。
「我知道……」她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强颜欢笑地说:「我们是王不见王,我来你走,你回来就该换我走了。」
这是他第几次赶她走了?
她真的有病,而且病入膏盲,每次兴冲冲地来,然后沮丧地走,下次,还是健忘地又想再见他。
谷正牧纳闷地思索俞筝的话,什么王不见王?
「我该走了。」她拎起皮包。「喝醉了。」
人家都好心地帮她找了个台阶下,再赖下去就太没神经了。
她今天实在没有心力强颜欢笑,也怕李浩念他们喝完酒又开始起哄,硬要做他们的月下老人,毕竟人家的女朋友都出现了,再闹,她真要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了。
「别走,你在才好玩。」李浩念留她。
「对啊,我们待会儿不是还要去唱歌?」陈孟邦也留她。
「明天要上班,而且,还有些资料要准备,早点回去可以早点休息。」她笑着说。
「阿牧,你送小筝回去吧,别让她开车。」冯亚克推推谷正牧。
「蛤?」谷正牧挑了挑眉。
「不用、不用,我可以自己回去,他是今晚的主角,主角怎么可以不在。」在谷正牧还没拒绝前,俞筝先替他说了。
「没关系,让阿牧送你,反正我们只是找个理由喝酒,他在不在都没差。」经细心的冯亚克一提醒,所有人一致同意,把谷正牧推向俞筝。
「真的不用……」唉,又来了,这些人难道看不出来他有多为难?
「那就走吧。」谷正牧不置可否地站起来,迳自跨出步伐。
「快去……」其他人朝她挤眉弄眼。
「不要啦……」她摇头低声吼着。
「还不走?」谷正牧离了好长一段距离才发现她没跟上。
「喔——来了。」她只好跑步追上他。
俞筝走在他右后方,不敢太靠近,免得他突然冒火,嫌她麻烦。
皎洁的月光将两人的身影拖得好长,仿佛并肩走着,微醺的俞筝望着脚下的影子,恍惚地笑了。
她到底喜欢他什么,有时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好像突然之间发现自己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追逐他的身影,无法控制不去想他,想起他时胸口就微微发烫、发疼,然后,李浩念告诉她,这就是爱情。
「钥匙。」他回头向她拿车钥匙,正好逮到她的贼笑。「笑什么?」
「没什么……」她抿紧嘴,将车钥匙交给他。
「怪里怪气。」他坐进车里,发动车子。
「比较怪的是你好吗……」她在副驾驶座上小声地嘟囔。
「我听到了。」
「就是故意说给你听的。」她也不怕他听,反正斗嘴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
仔细想想,她对他的感觉还真复杂,到底是讨厌他、气他还是喜欢他多一点?搞不好这根本就是邱比特的恶作剧,哪天发现箭射错了,跑来将箭从她胸口拔出,她便一夜清醒,不再喜欢他。
路上,谷正牧一贯的泰然自若,一贯的沈默寡言,而俞筝则绞尽脑汁想聊点什么话题却又在未开口前便自我否定掉,知道他一定不感兴趣。
「啊——」她突然大喊,想不出来,快疯了。
「发酒疯?」他错愕地看她。
「对,发酒疯,我现在想到公园散步。」她觉得在他面前如此小心翼翼、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的那个女人根本不叫俞筝,叫「卒仔」。
重点是,就算她这么卑躬屈膝、如履薄冰的拿捏着他的喜好,他也不可能感受得到,更不可能因此而「善待」她一点。
这个男人基本上是个木头。
「这附近哪里有公园?」
「蛤?」她错愕,刚刚,他听进她说的话了?
「你不是想去公园?」他露出受不了的表情。
「是没错……」她想他就愿意陪她去?
天啊,每年在生日这天他都会变得比较「和蔼可亲」吗?
「我不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公园。」他实在搞不懂这个女人。
看起来很聪明,可是常常出现少根筋的反应,明明就长得漂漂亮亮、秀秀气气的,不知道为什么行为举止老是像个男人婆。
而且,健忘。自己刚说过的话,马上就忘了。
「前面……前面再几百公尺就有一个小公园。」
「嗯。」他继续往前开,见到公园立刻停车。
「下车吧,外套穿着。」
「喔,好……」她现在才开始觉得醉了。
醉后的世界,原来机车男看起来也感觉体贴许多?
第5章
谷正牧真的陪俞筝散步。
不过,她走在前头,他在后头慢慢跟,她停下来,他也停下来。
「你在蹓狗喔!」她回头问他。
「什么?」哪来的狗?
「我走你就走,我停你就停,像不像在蹓狗?」
「噗……」谷正牧发噱,有人把自己比喻成狗的吗?
见到他笑,俞筝一阵心酸,好想好想将这个笑容、这张脸、这个男人据为已有,好想好想大声对他说「我喜欢你——」,好想做他的女朋友,好想在他身边多待一会儿,好想好想……
「不然要怎样?」他好笑地问她。
「要这样。」她大步走到他身边,勾住他的手臂。「这样并肩走才叫散步。」
她真的发酒疯了,胆敢对他放肆;是太绝望了,所以想毁灭掉所有关系吗?
「有醉到需要我扶你吗?」他低头盯着她的手,觉得她今晚怪怪的,又说不出来哪里怪,像是有什么心事。
「有,头好晕。」勾都勾了,再缩回来就太窝囊。
她故意任性地搂紧他的手,心头七上八下,绷紧神经地等了一会儿,发现他居然没反对。
哇、哇、哇——今天是「老板跑路,跳楼大拍卖」吗?
谷正牧完全变了一个人。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索性,她装疯到底,提出搁在心里好久的问题。
「哪有?」他大声反驳。或许一开始是,但都认识了那么久,她还以为他讨厌她吗?
谷正牧承认常常忘了她是女人,没想过她竟如此脆弱敏感,将他不爱说话的个性误当成讨厌她。
「呵……没有就没有,那么大声吓人啊。」她笑,笑得好开心。
真好,问了真好,她的心情好过了些,至少,她还称得上是他朋友。
「我没有讨厌你,讨厌的话理都懒得理你。」他的个性确实容易被误会成「难搞」,不过,他不希望俞筝误会。
「那我常去找你们,你会不会觉得很烦?」她好想知道,想知道他对她的感觉,再怎么芝麻绿豆大的事都想知道。
「还好……」
「还好就是有一点点喽?」她仰起脸,望向他好看的侧脸。
他的鼻子好挺,鼻梁微微隆起,像西方人的鼻子;脸型瘦削但有棱有角,很性格;嘴唇薄薄的,下颚有个小凹痕,额边的头发被风吹出一丝一丝的纹路,让人忍不住想触摸看看是不是和想像中一样柔软。
此时此刻的月光,此时此刻的气氛,她对他真的很动心。动心到想兽性大发,扑上去抱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