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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所有人都没有相信他,因为他一天到晚乱放消息,不过在九月的例行会议上,方大志自己宣布了。

  是他的同学没错,海外派。

  消息公布的瞬间,公司的女生都活了——“归国,海外,二十七”,这几个字加起来就等同于三个字:金龟婿。

  会议结束后,几个未婚女生很有默契的把蓝瑟拦截下来。



  “对方结婚了吗?”

  “长得怎么样?”

  “生活习惯如何?宅男?花男?喜欢在家看DVD还是喜欢外出把妹?”

  面对眼前一群试图打探消息的同事,蓝瑟很是惊讶——这些姐姐纪任务平常都很不苟言笑啊,怎么一听到菁英来到个个都像狼女附身,好恐怖。

  “我不知道。”

  狼女A眯起眼,“你想隐瞒军情?”



  “不是啦,王姐,我真的没听说。”

  狼女B,“你不是老板的学妹吗?应该认识吧。”

  “又不是同系,何况我跟老板是同社团才认识的,老板连要来的同学名字都没讲,我怎么会知道,不然我明天拿那届的毕业纪念册来,你们自己找。”

  狼女C,“你怎么会有上两届的毕业纪念册?莫非……”

  “不要这样看我,我……我男朋友是那一届的。”

  大家嗷的一声,对哦,都忘了蓝瑟是有男朋友的——出身好,外貌佳,个性也很不错,对蓝瑟也算体贴,常常来接她一起下班,也有同事在百货公司看到两人一起逛街购物,陪女友做无聊的采购,但他的脸上却没有半点不耐烦。

  总观来说,分数很高,配蓝瑟有点可惜。

  狼女们终于放过她了,呼~~~

  几天后,方大志说要去接人——这件事情对蓝瑟来说相当熟悉,他们是做贸易的,厂商来,厂商走,十天半个月都在接接送送。

  因为太频繁了,蓝瑟也没多问,时间到了,叫上司机,拿着一把花束跟着方大志直奔国际机场。

  班机牌子翻了又翻,广播响了又响,入境大厅不断有人出来。

  身为一个尽责的秘书,就某种程度来说也算是公司门面,因此蓝瑟一向很注重礼仪。

  但即使她再注重礼仪,还是忍不住在瞬间张大嘴巴——

  那个人……

  那个从入境大厅走出来的人……

  方大志很热情的挥手,“高毅,这里,这里。”

  蓝瑟拉了拉方大志的袖子,“学长,那个人……”

  “高毅啊。”

  “我知道他是高毅,他怎么会……”

  “他就是我们公司的新经理啊。”方大志一脸奇怪的说,“哎?你干么这么惊讶,我没跟你讲过吗?”

  “没有。”有的话她会这么惊讶吗?

  “那我现在跟你说,高毅是我们公司的新经理。”

  吼啊,“这种事情你应该早点讲啊。”

  “我真的以为我讲过了啦,哈哈哈。”

  两人说话间,高毅已经走了过来。

  方大志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蓝瑟也只好硬着头皮跟过去——虽然她不喜欢跟异性有肢体接触,每次拥抱完就是起鸡皮,但是……蓝瑟在心中默念,是礼貌,是礼貌,是礼貌……

  她跟高毅轻轻的拥抱了一下。

  “真高兴看到你。”

  “我也是。”

  蓝瑟发誓,她是真心诚意——她的心里真的是很开心能看到高毅,只是她的身体反应不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咦?居然……没有起鸡皮。

  这是怎么回事?

  蓝瑟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眼花了吗?

  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手,平平滑滑,真的没有起鸡皮耶。

  啊,她知道了,一定是刚刚太惊讶,惊吓过后她反应瞬间迟钝的关系……吧?

  第3章

  “怎么样?还不错吧。”蓝瑟开心的替高毅介绍着房子,“这栋公寓的隔音设备非常好,就算隔壁在唱卡拉OK,也绝对不会吵到你,而且阳台外这一大片直到河边的土地还在打官司,十年之内都不回结束,所以你放心,绝对不会突然盖起大楼遮住视野。”

  “因为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子,家具我只先买了寝具跟必要的电器,电视,洗衣机之类的,老板交代了,全部要照你喜欢的样子来布置,采买的时间可以请公假。”蓝瑟对他一笑,“所以你不用客气喔。”

  高毅笑了笑——看来他们的MSN交友成绩斐然。

  以前念书的时候在社团遇到,讲的话通常没什么内容,纯粹为了避免尴尬而搭话,而现在,他看得出来蓝瑟是真心高兴的。

  来台湾前的不确定,在看到她笑脸的瞬间,变成了确定。

  难怪人说爱情会让人没有原则,高毅就觉得自己为了蓝瑟变得很奇怪。

  他一向是个很干脆的人——喜欢就告白,对方接受就交往,对方不能接受就当朋友,他从来不会特别惦记谁,爱情字典中也没有“暗恋”这两个字。

  可是遇到她,所有的定义都变了。

  知道她不喜欢别人对她告白,知道那些告白对她来说都是苦恼,所以他什么都没做。

  知道她有感情稳定的男朋友,于是维持着不会给她负担的安全距离。

  随着交换学生生涯结束,回到罗马,一头进入代理权的世界,靠着取得权利与售出权利赚钱。遇到喜欢的女生会去搭讪,也谈了两次恋爱,分手的原因一次是感觉没了,一次是女孩子移情别恋,无论如何,大家都够成熟,见面依然是朋友,谁也没造成谁的心理负担。

  可是那个夏日午后,她毫无预警的出现在他面前,不过一顿饭的时间,他对她的喜欢与回忆,就已经回到当初离开台湾时的临界点。

  样子变了,可个性没变。

  虽然聊天内容多半是言不及义的胡言乱语,但是,他就是觉得很开心。

  人生不需要二十四小时都自我成长,也需要脑袋放空好喘口气。艺术,文学,世界经贸,股市起宕……那些他都不想知道,谁说聊天就一定得是人生大道理,聊聊北海道的鲜奶糖也很有趣啊。

  因为蓝瑟的愿望就是吃喝玩乐,所以她聊的也都是这些。

  那个小餐馆的午后仿佛时间倒流,她笑起来的样子让他心思跟着浮动起来,等她离开罗马,他开始另一种新的体验,想念。

  不是怀念,而是想念。

  随着两人交谈越来越多,他开始觉得台湾与意大利的距离好遥远,他想见她,即使只能以朋友的身份也好……

  于是,当他知道方大志正在找经理时,他几乎是瞬间就决定了,他要叫方大志这个最爱用自己人的人录用自己。

  还好他的工作一向是靠电脑操盘,正式签约时才由他出马,因此他并不是很担心,工作室就交给玛露负责,这个世界有手机还有MSN,他可以遥控一切。而且他跟方大志说好了,要求排休,万一要飞往欧美签字,他可以把假期全部排在一起,时间就够了。

  当然,玛露对他这个决定很不以为然,不过,那又怎么样呢?

  玛露是秘书,他才是老板不是吗?

  连大学毕业时他都婉拒继承父亲的事业,现在当然也不会因为秘书的建议而改变决定……

  一只小手在他眼前挥了挥,“在想什么?”

  男人瞬间回过神。“考虑着要怎么布置才好。”

  “那简单,你告诉我主要需求,我再跟设计师商量并且负责监工。”

  方大志再三交代她,千万别让高毅为了这种小事花时间——因为他的脑袋很好用,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可以在合约上争取到更好的条件,替公司赚更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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