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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他惹毛她了。“你要不是跟踪我,我怎么会那么倒霉遇见你。”

  “是我比较倒霉好不好?两次都挨了你的巴掌。”

  她到底晓不晓得谁才是受害者?

  喔!谜底揭晓.原来上回损好友为神经病的女英雄在此,他算是开了眼界。一脸兴味的何冠中杵在一旁,安静地看戏。



  “谁叫你长了一张土匪相,让人手痒地非揍你一顿。”她不认为有错,教训恶人,人人有责。

  “我长了……土匪相?!”快吐血的东方奏握紧拳头。“谁受得了你的神经质,误把青年才俊看成歹徒。”

  她一定得罪过不少人,能把向来不动怒的他气到怒火中烧,该有人替她立碑写传,歌颂她的丰功伟业,以叫后人引以为戒。

  从小到大,他的容貌只有引来正面的赞美,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听过一句低毁,要不是他对自己的长相太有自信,肯定会被她的话伤得遍体鳞伤,从此抬不起头来做人。

  土匪相,亏她想得出这损人的字眼,仪表堂堂的男子岂会受她言语所伤,眼没瞎的人都该开她汽水。

  “先生,我的神经质是防小人,好过你精神有病却不医,精神病院关不住重度病患的你吗?”狼就是狼,永远成不了忠心的狗。



  狼性未除,嗜血贪婪。

  “你嘴巴很刁,我正常得很,你才应该去吃药。”

  压抑暴力的药。

  手一擦的常弄欢往吧台一拍。“那你干吗抢我的咖啡,公然干无耻之事?”

  “小姐,你才搞清楚,这杯是我的咖啡,我的!”

  他加重语气地一口喝干烫嘴的咖啡。

  他有些孩子气的举动,看得周遭的人很想笑,大男人像个孩子似的赌气,不免叫人怀疑他的心智是否成熟。

  一旁的妙纱直想跳出来解释,一只纤细的玉手将她推了开,不想把无辜的第三者拉进他们的战火中受波及,各人业障各人担。

  “你是我见过最不要脸的假洋鬼子,明明是我点的曼特宁,上头还有我的口红印。”简直是土匪、贼寇、恶魔党。

  “曼特宁?!”他点的好像是摩卡,口感是不太对。

  东方奏清楚地看见杯缘有浅浅的口红颜色。

  难道真是他拿错了?

  “嗯哼,瞎了眼的先生,你该向我道歉。”下巴一抬,她气焰高得很。

  可他就是低不下头,口气一恶地说道:“钓凯子的招式太不人流了吧?故意把杯子放在我的手边。”

  吓!作他的春秋大梦,他在拿什么乔,不过是个神经病,她哪会瞧上他?“阿喵,报警。”

  “嘎?!”妙纱为难地搓搓手指。

  “妙妙,你认识这位火爆大姐?”她不简单呀!真“揍”出东方的火气。

  她看向问话的何冠中。“她是我学姐。”

  “喔!”有关系就不怕她溜掉。

  “阿喵,你耳聋了呀!店里有恶霸闹事还不报警处理。”关他个十年、八年,她会找人去牢里问候他。

  “学姐,他是冠中哥哥的朋友,你可不可以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生他的气?”妙纱声音细细柔柔地劝慰。

  “冠中哥哥又是哪号人物,他有我重要吗?”她一火起来,大罗神仙讲情也没用。

  何冠中满脸笑意地打算上前自我介绍,但下一秒立即像被当庭宣判了死刑似的没了表情。

  “当然没人比得上弄欢学姐,你是我最爱的人。”

  她指的是偶像。

  不高兴的人可不只一人,当东方奏眼神一沉地眯视两人。“你们俩给我搞同性恋。”

  不知为何,他无法接受香艳红唇的主人是同性恋,心口重重地撞了一下,非常痛。

  “说你有病还不承认,谁规定女人爱女人一定是同性恋,难道自己的妈妈和姐妹不能爱吗?阿喵还爱黎小田呢!”蠢猪一头。

  此时的何冠中恢复了生气,黎小田是当红的偶像歌手,今年十七岁。

  “你不爱她?”他快怀疑起自己是否不正常,非要逼问出满意的答案。

  “爱不爱她轮不到你来插手,反正我百分之百不会爱上你,你大可安心,少做白日梦。”她才不会垂涎他。

  见惯了中性美女冯听雨,任何俊男帅哥在常弄欢眼里全是一堆屎,谁能敌得过那赛车界野客蔷薇的俊美,冷眸一掀可会迷死人。

  她挑男人的眼光可高了,套句他的话,凭他的长相还人不了她的眼,他是表里不一的伪君子。

  “不要太早下评语,冲着你这句话,我非要你爱上我。”话一出口,他反而有种满足感充斥心窝。

  就要她。

  “哈哈哈!七四五二一将是你狱衣上绣的号码。”

  气死无药医。

  东方奏噙着誓在必得的笑。“如果我必须下地狱受焚心之苦,你必在不远处。”

  他会拖着她一同下地狱。

  “先生,你是不是太自大了?我会在天上拍手叫好,你、我绝对不同路。”她坏事做得不够多。

  “东方奏。”

  咦!东方奏?“你天天挨揍呀!”

  “去掉手字旁的奏,我的名字。”从今而后,这个名字将和她连在一起。

  “谁鸟你,以后见面最好互不交集,我可不想一直倒霉。”他是一副欠揍的模样。

  “这由不得你。”既然她口口声声喊他是土匪、强盗,他不做点表示未免大失礼。

  突然变成头下脚上的常弄欢先是一怔,继而火爆地捶打他的背。“放我下来!恶棍。”

  “等你学会规矩再说,我有义务教好我的女人。”

  他大笑地扛着她往外走。

  “你敢?我要宰了你……”

  声音逐渐远去,屏住呼吸的众人像是看了一场好戏,幽幽地吐出一口气。

  但是过了不久,理智清醒回到脑中,他们是不是放纵发生一件现场掳人案,傻傻地放走现行犯,还成了无知的共犯帮助犯案?

  “阿喵姐,我们该不该报案?”笑得比哭还难看的宋怜伶终于有出声的机会,可她宁愿扮哑巴。

  妙纱的嘴角提不起来,直往下沉。“弄欢姐应该不会有事,她一向强悍。”

  “说得也是,我们该同情带走她的挨揍先生。”她在逃避现实,自我催眠一切都没事。

  “可是,万一挨揍的是弄欢学姐呢?”她一说,两名女子的心情顿时轻松不起来。

  弄欢,弄欢,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不断听妙纱提起似曾相识的名字,何冠中绞尽脑汁地翻遍记忆库,一股冲动非要唤醒沉睡的记忆。

  蓦地,灵光一现——“弄欢姐姓常吧?”他问得很谨慎,带着一丝兴奋的笑容。

  “你怎么知道?”她没告诉他呀!

  宾果,他猜中了,但……“她不是名作曲家‘隐名’的情妇?”

  喔!不太妙。

  “谁说的?”

  一句话有多重解释,无心的人当是疑惑,多心的人则听成“这个消息是谁放出去的”,可信度无疑增加了几分。

  到底有心还是无心呢?

  第四章

  “你这个人烦不烦呀!娘们似的问个不停,不能让我安静地好好吃顿饭吗?”

  肉票比绑匪嚣张是前所未有的事,更逞论大摇大摆地要饭……呃,正确说法是供养五脏庙,照三餐上香焚拜,不可或缺。

  人嘛!说想要五谷杂粮兼顾,钢铁的身体禁不起三天空胃,尽管他让她丢脸地冒起黑豆子,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仍是第一优先。

  可以恨他,可以回家钉草人,但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她虽然很不孝地“弃养”,起码的孝道还是残存于人性之中——说穿了,她最爱的是自己。

  常弄欢算是孤儿,十三岁那年父母因船难双双葬身于海底,十一年来未曾打捞起任一部位的遗骸仅是立了个牌位与其他罹难者共同“定居”在灵骨塔,早晚有专人焚香拂拭换鲜花,倒也清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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