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来后,独自在异乡的日子催化了心中这份不确定的心情。她发现自己对于亚萨斯不单单只是感激,若是感激她只会崇拜,而不是亚萨斯一离开,她就开始想念,听到他的声音、见到他的人,她一整天心情大好。
意识到自己的心意后,她很怕被看小,期待赶快长大,她不要亚萨斯把她当小孩,期待他发觉她长大了,是个女人了。
“亚萨斯,你记得之前的承诺吧?”
“嗯。你要什么?”这句话才出口,他的手机就响了。
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接起,“……我知道,不会失礼的。粉色玫瑰?我知道了,我挑好了。”
结束通话后,他歉意的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我等一下有个重要的约会,晚上不陪你吃晚餐了。”
以往他都会陪她吃饭的!每次吃饭时间约莫是八点,她还告诉他,那是“快乐的八点钟”!而这一次距上一次一起吃饭隔了好一阵子,她期待这天期待了很久。
粉色玫瑰,还是他亲自挑的……感觉上,像是要送给什么年轻女孩。“……明天是我生日,我们可不可以提前庆生?”
“我和别人先约好了。”他其实该先去赴约的,可就是想先来看看盛丰味。
他们真的许久没见面了,方才下了直升机时,他还在想,不知道丫头长大了些了没,大概又会说一些人小鬼大的话,啊,对了,还有她生动的笑容……
越想就越思念,于是,他改变行程。
“可是我想今天过嘛!”她一向很听话,就让她任性一次,好不好?好不好!
“那你该提前说,而不是这样突然提出。”看了下表,真的没时间了。“明天再一起过,我把时间空出来了,听话。”
听话两字像根针一样的往她心上扎。听话?又是听话!她不要,总觉得这两个字又会害她失去什么。
盛丰味倔强的说:“你把时间空出来了,也没和我说啊,明天我也和别人有约了。”
他怔了下,“这样……那你好好去玩吧!”步伐往前迈去,朝着司机停车的位置走。
“这样没关系吗?”她很没用的又追出数步。
她……她根本没约人,生日这样的日子,不是和最喜欢的人过根本没有意义,对她来说,他一直是那个她唯一想一起过生日的人。
“当然没关系。好好去玩吧!正如你说的,你长大了,的确是该有自己的社交生活。”
她不是这个意思啦!又急又气的再追出了数步,拉住亚萨斯的袖子。“不要!我不要你去赴约,陪我好不好?”她想要他为了她取消掉今天的约会,她想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Vivi。”亚萨斯无奈的看着她这稚气的举动。
“你陪我嘛,我们好久没见面了。”
“你到底是怎么了?”
“那个约会那么重要?”她扁了扁嘴。
“很重要。”
“比……比我重要?”她知道这种事不能做比较,可是……可是……
亚萨斯沉下脸来,“Vivi……”这丫头今天是怎么了?她很乖从不任性的。
“请回答我!”
“……比你重要。”
盛丰味的心像被人拿着锤子重击了一下,慢慢的,她松了手。
他摸了摸她的头,往前迈步。看着他不曾稍作停留的脚步,盛丰味站在原地不再追上去。
“亚萨斯是笨蛋!”她气极的用中文骂他。
亚萨斯当然听见她在骂他,而且拜她之赐,这是他唯一听得懂的一句中文。
这丫头!他摇了摇头上了车。
她目送他的车子离开。
她任性,也得要人家在乎才任性得起来呐……亚萨斯从来就不是自己可以任性的对象吧?可是她真的好希望,他是她可以撒娇、任性的那个人……
第二章
亚萨斯走进了这家在曼哈顿算有名的餐厅,虽然已经尽量赶时间,可因为车子在半路出了点问题,还是迟到了。他已先打过电话给对方,说自己会晚到个十分钟左右。
他要碰面的人是美国心脏权威—布尔森博士。她是父亲的救命恩人,一年前如果不是她为父亲执刀,那成功率仅百分之三十五的手术不会这么顺利。
他这回到美国考察,父亲一再叮咛他,一定要亲自答谢。
一进到餐厅,亚萨斯很快的找到个儿娇小,六十出头岁的布尔森。当他发现在座的不只有布尔森时怔了一下,还有个金发美人。
粉红色玫瑰?亚萨斯想起父亲一再交代的事……那老头,不会跟他玩什么把戏吧?
他走了过去。“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也刚到不久而已。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得意门生,兰.布莱德。布莱德,这位就是我提过的亚萨斯.戴乐。”
“你好。”亚萨斯伸出手握上布莱德的手,暂置桌上的玫瑰被她顺势拿过去。
“这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玫瑰呢,是送我的吗?”
亚萨斯看了眼布尔森,见她有趣的扬扬眉,顿时明白了—这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宴,他又着了老头子的道了。
粉红色玫瑰?喜欢这花的果然是另有其人。
他一笑,没多说什么。他不太会应付这种状况,能做到的就是不对女方失礼。
布尔森约莫半个小时后就借故离开了,只剩兰和亚萨斯。
“戴乐先生看到我似乎有点讶异?”男方不说话,由她先开口也无妨。
他直言不讳。“我以为只有布尔森博士。”
“你觉得被人摆了一道吧?”
“我还好,但如果你也有同样的感觉,那对你是比较失礼。”他淡淡的开口,算是给她台阶下了。
“不是这样的,其实……搭博士的『顺风车』是我的提议。”她坦率热情的看着他。“今天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只是,之前你可能没注意到我。”
看他的表情,她有点泄气。他果然对她没印象,亏她还是校花呢!“去年您父亲动手术住院时,我们曾见过一次面。那时我跟着布尔森老师实习。”
亚萨斯的俊美是少见的,因为第一眼印象极好,她总是努力的想引起他注意。不过后来一方面亚萨斯很忙,手术顺利知道父亲无大碍后就少来医院,一方面是她在心脏科的实习课程也差不多结束了……她对他的好感也只能这样不了了之。
“……”他是真的没注意到。
亚萨斯曾被朋友说奇怪,因为比起想引起他注意的人,他却往往只注意自己想注意的。
比如说,他喜欢的女孩往往不是团体中最亮眼、最引人注目的美女,而是他想亲近、思的女子。
他果然没注意到他!兰似是猜想得到,但也很失望。“可能是之前太低调了,引不起你注意,所以今天我干脆高调一点,主动举手报名搭老师的顺风车。”方才布尔森说她是她的得意门生只是客气话,因为后来她选择了精神科,而非心脏科。
亚萨斯一笑。这女孩倒有趣,很坦率。可他也清楚,这样的女人当她朋友时是好事,若成为女友,反倒会很有压力,太主动、太敢勇于为自己争取的女人很恐怖!他现在只想早早结束这饭局。
他也不能花钱消灾的请吃饭,也就是你吃饭,多少算我的,可恕不奉陪。那样做的话他老爸一定打国际电话骂到他得再补请一次,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亚萨斯斯文有礼,说起话来绝不失礼,可凭着女人直觉,兰感到他对自己并不感兴趣,这更燃起了她的兴趣和好胜心,她主动找话题和他聊。“你的英文发音很棒,我听说你会法、英、日三国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