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订婚了,妳没忘记吧?我亲爱的未婚妻。」
对,他们是订婚了,她当然知道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不是戴好看的。
「而且,很快的,婚后,妳会为我生下孩子。」
哪有很快?一年后结婚,三年后生小孩,从现在来看,还久远得很,他现在就谈这个,不觉得有些……不切实际吗?
仗恃着夜色,孙湉湉很不优雅的撇了撇嘴,保持着柔顺的姿态,等着他说下文。
「湉湉,适应这一切吧。」他以建议的语气道。
「嗯?」眨了眨眼,一时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妳的时间表总是将一切订得太远,而妳之所以订得那么远,不过是因为妳拒绝它们的到来。」他顿了顿,声音很淡:「妳在逃避。」
结束了三天的游乐之行,晚餐过后将孙湉湉送回居处之后,王子齐的下一个目的地便是机场。他总是将时间排得很满,有时甚至连分分秒秒也要斤斤计较,所以三天全然放松的生活,对他来说,实在难得。自从离开校园之后,就很少再有过这般悠闲的生活了。
不过,他并不是个纵情于安逸享乐的人,所以悠闲快乐生活对他来说不具备特别吸引力,他比较满意的是经过这三天的相处,与未婚妻之间已经不再那么的陌生,客套的时候少了,有时时机对了的话,甚至还能说上一些有趣的话题,让人感到些许振奋。
一个相当内敛的女人,也确实缺少热情和进取心。幸好她高贵的家世可以容许她不必进入职场打拚自己的未来,因为她肯定争取不到一份象样的职位,只能郁郁无为,庸碌的度过一生,至少他绝对不会录取她。王子齐面试过不少员工,像孙湉湉这样性情的女子,从来不在他列为工作伙伴的标准内,太鸡肋了,连安置她一个最没前景的打杂事务员职位都嫌能力不足,一个心境无为甘于平凡的人,有时候会成为一个野心勃勃团队的斗志破坏者。
当然,世上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没用的,只看你能不能找出他的价值,将他摆对地方。
孙湉湉永远不会成为他的员工或事业伙伴,可是她适合当他期望中的王家主母。打从第一眼「面试」孙湉湉时,他就知道她不会是个在职场上有所作为的人,甚至在贵族圈的夫人团体里,也当不了最光芒万丈的那个领头人物。她太缺少斗志了,就算她其实并不是那么平庸无能的人,也没有将自己推上聚光灯中心点的野心。不张扬,也许是没有能力张扬,或者是天性不喜张扬,不管怎样都好,总之在这一点上,她符合他的期望。
在这三天里,只要有一点点独处的机会,柯立欣都会忍不住问他:「为什么选择她?我已经观察够她了,却依然不明白。」
才三天,怎么算是已经观察够一个人了?而那个人甚至是她假想中的敌人呢。从这一点上,便再一次证明立欣是个粗率的人,与她总是打理得精致细腻的外表一比,真是表里不一得紧。
王子齐从来不轻易对一个人下定论。至少他认识孙湉湉至今,仍然不会认为自己了解她,即使她将是自己未来的妻子。他还不太了解她,但他利用每一次见面的机会去攫取她身上具备的特质:出身高贵、性情稳重、闺誉良好、理性平和、尊重传统、无不良恶习。
光这些条件也就够好够让人满意了,虽然听起来好像在每一个贵族千金身上都能找到这样的特质,但其实不是的,那并不容易。在这个科技发达、信息爆炸、强调思想与身体大解放的时代,人们往往为了证明自己的前卫新潮,不被陈旧腐败所束缚,总是轻易将传统的东西拿来践踏,许多古老而美好的东西也被扭曲成丑恶了。
有一段期间,大概在一、二十年前开始,年轻一辈世家子弟圈子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老古董而纷纷以叛逆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于是他们勇于破坏一切来博得社会的认同感;然后,从那时开始,「传统」就成了年轻一辈眼中的毒药,谁要是不开放不新潮不努力与世界同步,就是古板、就是陈腐。
立欣觉得孙湉湉像个古董,在她眼中,「古董」两字相当于一句恶意的批评了,却不知道,他就喜欢她像个古董的样子。
他喜欢传统,也尊重传统。所谓传统,内涵广博深刻,而且美丽。但是当「传统」两字被污名化之后,在许多人眼中,它就狭隘得只代表「陈
腐」
虽然与他相熟或共事过的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受西式教育,接受世界上一切最新知识,眼光深具前瞻性的人;而他在事业上表现出的野心勃勃,
更让人觉得他在创造新一代贵族的典范,相信他肯定对于古老的一切深恶痛绝。几年前,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被媒体以及那些张扬的年轻一辈贵族子弟们当成新一代贵族圈激进派的领袖人物,于是他的一举一动便成了世人的瞩目,都等着看他日后如何大展雄风推倒古老贵族世家那些早该随着时代淘汰掉的、不合时宜的一切,给「贵族」两字重塑出跨时代的新意义。
这些人显然忘了,他是王氏家族下一代的家主。
在现代仅存的十数个世家里,还没有哪一个家族的家主与继承人会高举起叛逆的旗帜,高喊着要把自己推倒的。他们至少清醒的认知到,身为传承了数百年的贵族身分,本身就是「古老」且「传统」。
每个人都有喊口号的自由,也被允许年少轻狂的张扬,贵族子弟也不例外,但肩上扛着家族责任的人不在此列。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你看起来心情很好?」即将抵达机场,自告奋勇充当司机的友人柯立荣忍不住问道。
「是啊。」
「为了什么?」
王子齐只是笑,不语。是为了他的未婚妻吧?柯立荣心中想着,眼神有些复杂的望了好友一眼。心中有许多话想说,但也很明白并不适合,所以也只能在张开口之以沉默作结。
「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
这大概就是好友心情好的原因吧,已经在期待下次的约会。
第六章
她们说,向南是个非常耀眼的男人,让人第一眼见到,就轻易为之印象深刻。孙湉湉听说过有一种人天生就是吸引别人目光的聚光体,彷佛只要站在那里,什么也不用做,就是周围一切的焦点,连最冷淡谨慎的人也无法对他做到视而不见,只要他一出现,就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定在他身上,不由自主的绕着他转,除此之外,再也没法专心其它的事。
从这半个月的观察下来,她知道了所谓的很耀眼、很有魅力之类的形容词是专门用在向南这样的人身上的;与其它男人一比,他显得很出色,
而其它男人就算具备了一两项优点,也很难拿来跟他比较。虽然她的感觉与一般人并不太一样,但她恐怕得承认在这一方面她是个恐龙一般的例外。也就是说,即使她不知道向南这样的男人是耀眼的,也不能否认他确实光芒万丈。所以从向南身上,她知道自己该好好调整一下看人的角度了。
第一次见到他,他只是一个新搬来的邻居而已,养了一只不太守规矩的猫,她甚至没记住那只猫有着什么颜色的毛,就像她不会随便记住一个陌生人长得有多么英俊,因为她深信除了那次偶然相遇,彼此再也不会有更多交集的机会了。一个陌生人,就算是爱因斯坦再世,也与她没有关系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