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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是每一个阙家人都刁嘴,至少他不是。他是一个吃得很随便的人。

  比起新主厨的美味大菜,他更钟情于平凡无奇的菜色,由此可证,他是阙家里最随便的人。

  明天,就请司机再到那间小吃店包份午餐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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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没有买午餐回来?」

  下午一点,从食之无味的法国餐厅与客户餐叙回来,就等着吃那份清淡的便当,却见不着便当的踪迹,只有一个家里提来的餐盒安放在茶几

  上。阙东辰唤来司机问着。司机答道:「少爷,奉女士已经没在那间店打工了,所以我就没有帮你买过来。因为如果不是奉女士亲手调制的午餐,我是不敢随便买回来给你吃的。」

  「她没做了?」阙东辰有些讶异。

  「对。我问了下,店主说昨天就是她工作的最后一天,她接着要到别的地方打零工,所以就离开了。」

  「是这样吗?」淡淡的语气里听不出失望。点头表示明白,司机退了出去。



  他走到食盒边,将盖子打开,里头是丰盛的料理,颜色调配得美极了,每样菜都布了一点点,看起来非常可口。然而五分钟以前一直冒涌着的期待与饥饿,却不知怎么地烟消云散了。

  不行,还是得吃一点东西,不然下午怎么有力气办公。将食欲摆一边,这是进食命令,伸手拿出一盒蛋包饭,已经不够热了,理应再微波一下的,但无所谓,只是进食,无关美味,不计较那么多的。

  一口一口地吃下去,虽然觉得蛋煎得偏甜、西红柿酱也甜了点,然而酱油本身的咸味并没有被甜味中和掉,两种味道冲突着味蕾……不过没关系,只是要让胃放进东西,只是想要下午工作有体力,其它都不重要。即便是如此,满满的食盒,仍只拿了那盒蛋包饭,而小小一盒蛋包饭,却也只吃了二分之一便搁下了。

  进入私人浴室刷牙漱口出来,阙东辰忍不住想着——

  不知道接下来奉女士会到什么地方工作?

  顺手将食盒的盖子盖上,轻吁了口气——

  希望还能再见到她。

  第三章

  工作月志

  日期:2008年05月15日

  役女编号:J03

  姓名:奉姁

  姑妈,既然是家书,那我们就别太拘谨了。好好玩哦,我写了四年月志,第一次写得这么轻松耶。

  跟妳说哦,离开小吃店后,小娴说没有工作可以给我做,叫我四处去玩,可是第二天,我就接到小嫣的电话,她约我出去见面哦。小嫣还是那副风情万种的样子,她与秋大厨是同一种类型的美女,都是美得很招摇的人,不过我个人私心认为小嫣美多了。嗅,小嫣、小娴、小殃、小微都是长得好好看的美女,应该有很多人追吧?为什么她们不去结婚呢?如果她们去恋爱结婚,一切不就好办了吗?对不对?唉,我实在是个太讨厌竞争的人了,如果可以不必竞争就得到第一,那不是很好吗?对不对,姑妈?想了一想,我实在很劳碌命耶,上个星期我本来打算到澎湖去玩的,我想去吃新鲜的丝瓜,如果可以的话,顺便带几株苗回来种种看,应该会活吧?可是因为小嫣的一通电话,我取消机西下了。

  小嫣要我帮她代班,她说她有事要去法国,要我帮她一两个月。我答应了之后,才熊熊想到——小嫣是「蓝丝绒」的糕点师耶!在世界比赛中

  曾经拿过金奖,被媒体誉为糕点之王的「蓝丝绒」糕点师耶!随便就找我去客串厨师,会不会太随便了一点?我的糕点又不是很行。可是已经答应了,怎么办呢?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所以,是的,我现在在「蓝丝绒」的台湾总部当代班糕点师啦。这间蓝丝绒就设立在本市号称六星级大饭店袒面。这里的师传满排外的说……

  还是说他们一点也不排外,只是生性如此?搞不懂。

  对了,还有哦,上星期,我离开李妈那边时,有遇见大少爷哦!他瘦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都没在吃饭的关系,希望他不会得到厌食症。做人挑嘴点没关系,但是太挑的话,就不好了。

  回复信息

  审阅人:奉姑妈

  审阅时间:2008/05/17

  月志注记:私人信件

  1.接工作时,记得先问清楚工作内容,以免损及自己招牌,伤及自己积分。

  2.身为空降人员,被人排挤是很正常的,何况是那种致命单位。忍着点,知道吗?

  3.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以为第一名不需要努力就能落在你身上?

  4.阙家人生性嘴挑,已经挑了三代,不会在第四代终止。只要还没家道中落,就有挑嘴的本钱,你就别管他那么多了。

  5.最后,如果蓝丝绒的人太过了的话,尽量给他们好看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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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奉姁来说,在什么地方工作没有区别,豪华的,简陋的,通通都是厨房,只要基本的使用功能健全的话,其他就没有什么好在意的了。所以她很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厨师会因为能在大饭店工作而自觉高人一等,认为那些在菜市场、夜市摆摊的小贩根本不足以与自己相提并论;总之只要是饭店以外的厨房工作者,都是低一等的厨手就是了,而他们,是金光闪闪的厨师。

  这些头上发射金光、热爱戴高帽子的人,眼睛彷佛长在头顶心,讲话哼哼的充满鼻音,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得到了永久性的鼻窦炎,这辈子药石无效了。更让奉姁受不了的是,那些人没事就爱把手下的副手和小学徒支使得团团转,美其名为磨练,其实只是在满足自己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简直把台湾早期的那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典型悲剧再上演一次;把你整死了,你还得对他千恩万谢,以后有点成就,都得在自传里再三提起,不然就是负师忘恩……

  不都是靠着烹饪为生的厨手吗?虽然大饭店的主厨听起来很风光,薪水也不错,但比起一些知名的小吃店人家那种月入数百万净利,实在算不上什么的。但显然他们不这么认为。

  「比起收入,他们看重的是地位。」奉嫣曾经这样对她说过。「在大饭店可以不时的接触到社会名流,被社会名流认识、被媒体追捧,名声大,钱嘛,虽然没有知名小吃店赚得多,但也很够用了。人家看重的是自己的社会地位,这可是再多的钱也比不上的。」

  「这是妳之所以在大饭店工作的原因吗?」当时奉姁很白目的问了这句话。

  没有意外被奉嫣大大白了一眼。不过她回答得倒也老实:「对啊。我满想出名的,成为全台湾公认最美丽的糕点师是我的志愿。」

  「为什么不是最美味的糕点师?」奉姁无视那枚白眼,继续问。

  「反正我做得最好的又不是糕点,所以就不向这个不可能的任务挑战了。」挥挥手,一副很大方的样子。

  是的,奉嫣最拿手的厨艺并不是甜点,所以当初她出来历练时,竟然跑到大饭店当糕点师,这消息让所有人都震惊而不解。不过这个怪咖专做出人意料的事,多这一项也不足为奇了。

  难以想象奉嫣这种近似于吉普赛流浪性格的人,怎么会学厨?当然奉姁更介意的是学厨也就算了,居然还参加竞赛,为期五年的赛程呢,多折磨人啊。性格不适合的人应该别参加才是,害她又多一个对手,真是教人苦恼。当然,眼下最苦恼的是她命苦的被奉嫣抓来当代班,落到这间号称全台湾唯一六星级的外资大饭店打工。谁叫她失业得这么恰巧,遇到奉嫣流浪癖又发作,随便给上司一个「在职进修」的堂皇理由,搞定了代班人选,就「咻」地一声,飞快跑到法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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