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轩倏的一下又涨红了脸,急忙低下头。
等李启轩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李晓晨已经脱掉了小球鞋,卷起裤角,站在海边,踢起卷上沙滩的浪花。
「小晨。」李启轩叫了一声,然后又无可奈何的住了口。
李翼晨站在海边,抱起赤脚的李晓晨,他个子高大,每一次抱起李晓晨的时候,总是让孩子尖叫不已。
「扔进去了,扔进去了。」李翼晨作势要把李晓晨抛进海中,更是引起得李晓晨又叫又笑。
把李晓晨扛上肩膀的李翼晨,在沙滩上奔跑着,李晓晨在他的肩头张开手臂,叫着:「我是海鸥,我是海鸥。」
李翼晨也说道:「我是鲸鱼,我是鲸鱼。」
李晓晨又叫道:「我是军舰,我是军舰。」
「我是潜艇,我是潜艇。」
李晓晨看了看安静的坐在沙滩上的李启轩,问道:「那爸爸是什么?」
「你老爸?」李翼晨想一想,「他是灯塔。」
李启轩无奈的叹息一下,站了起来:「喂,你们也玩够了,我们走吧。」
「我还要玩,我还要玩。」李晓晨被放了下来,在沙滩上跳个不停。
「我们开车进城去吃饭。」李翼晨突然提议。
「好啊,好啊!」
蹲在李晓晨的面前,帮他把卷起的裤角放下来的李翼晨,问道:「晓晨,我们去吃海鲜好不好?」
「好。」
「吃完饭,我们去海洋公园,看下午的海豚表演好不好?」
「好。」
「晚上,一起去看彩灯巡游好不好?」
「好,好。」李晓晨跳起来叫道。
转脸看看李启轩,李翼农问道:「你没有意见吧。」
李启轩点点头。
看了看李晓晨沾满沙子的光脚,李启轩又看看李翼晨,说道:「晓晨的脚怎么办?」
「去吃饭的时候,在酒店里给他洗干净就行了。车上有地毯,不会冷的。」
「嗯。」李启轩点头,正想弯腰把李晓晨的鞋子拾起来,听到不远处传来争执的声音。
「放手,你这笨蛋,放手。」
「嘘,嘘,小声点,小熊猫。」
「什么小熊猫,闭嘴!」
突然而来的声音,让3个人不由一起回头。
不远处的石堤上,正往下走着2个人,其中身材高大、戴棒球帽的那一个,正试图去抱另一个身材瘦小一点的另一个下来,遭到了后者强烈的反对,因此发生了争执。
注意到自己的声音惊动了先来者,那两个人都住了声。
李翼晨笑了笑,拦腰把李晓晨抱住,拎在臂弯里,往石堤上走去,他们的车就停在石堤上不远处的公路旁。
李启轩拿着李晓晨的鞋袜,跟在李翼晨的身后,离开了海滩。
车子慢慢驶离了海滩,后座上坐着的李晓晨趴在后窗上,看着身后渐渐远离的海滩和海滩上的两个人,然后,他趴到前座旁,小脑袋探过来,凑到开车的李翼晨旁边:「伯伯,刚才那个叔叔,我见过。」
李启轩摸摸儿子的头:「怎么会?」
「就是见过,在球场上,他踢中场。」
李翼晨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回答道:「原来他也住在宁静路。」
李启轩莫明其妙:「你们在说什么?」
「徐飒,刚才的叔叔是徐飒。」
「怎么可能?」李启轩惊讶起来,香岛明珠队的球星徐飒,刚刚的那个青年?
李翼晨看了李启轩一眼,没有再说什么,悄悄伸出手,握了一下他的手,然后放开。他回头对小晨说:「小晨,在座位上坐好。」
「哦。」李晓晨应了一声,回到后座坐好。
红灯前,车子停了下来,李翼晨再一次伸手出,握住李启轩的手。
(4)
李出云一脸不满的瞪向徐飒:「都是你,搞什么名堂,看,把别人吓走了。」
徐飒一脸的无辜:「没有,是你的声音太大了。」
「不是你要抱我,我会叫起来?我又不是走不下来,你抱什么抱?」李出云越说越气。
「可是你看起来好像走不稳的样子,我想扶一下。」徐飒陪上笑脸解释着。
「我才没有走不稳,是你鸡婆,不要你扶。」李出云一甩手。
「小熊猫,别这样。」
「不要叫我小熊猫。」一把挡开徐飒伸过来的手,李出云用力的哼一声,闪到了一旁。
徐飒马上又跟了过来。
注意到这个宁静海滩现在没有其它的外人了,李出云的表情放松了下来,走到海边,看着大海。
徐飒站在李出云的身后。
身材高大的徐飒,穿着一身牛仔服,戴着棒球帽,帽檐遮住了他的半个脸。
李出云穿着黑色的宽大T恤和卡其布的裤子。从外形看,徐飒是运动员式的身材,肌肉结实而精悍,腿很修长,李出云则有些瘦弱,连手臂都是纤细的。
徐飒是香岛明珠队的中场主力,这位17岁就加盟中超球队的球员,拥有过人的足球天赋,自己又非常努力,很快就在中超赛场上声名大振,成为顶尖的球员。
徐飒本人长的极英俊,浓浓的眉,深邃的眼眸,棱角分明的五官,奔跑时黑发在空中飞扬,还有他那如同魔魅般控球的能力,精准的传球技巧,操控全局的能力,永不放弃的拼劲,在成为球队中场核心的同时,也让他成为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
李出云,香岛大学化工系的研究生,天生的娃娃脸,25岁了看起来却像17岁的高中生一样,如果不说,没人知道他和徐飒同岁。李出云是那种走在大街人,谁也不会去多注意的大众脸,没有人说过他帅,不过他身边的熟人,都怱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摘掉李出云脸上那既大又老土的圆形粗黑框眼镜,就会发现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当他用温柔的眼神注视着某人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原来他是这么这么的可爱。
因为这副眼镜,李出云最初被徐飒叫成是四眼田鸡,而李出云则讥笑手长脚长的徐飒是大猴子,到后来,李出云在徐飒的眼里越来越可爱的时候,他昵称李出云为小熊猫,而李出云叫对方「飒」。
对足球一窍不通的李出云,原本和徐飒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阴差阳错间,他们暂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个性和性格南辕北辙的两个人,就在成为房东与房客之后,几乎天天吵架,这两个人可以从地毯吵到牙膏,从汽车吵到茶叶,又从拖鞋吵到潜艇,总之任何一样事物都能成为他们争执的话题。
这两个人在别人的面前,都是明智、温和、理性的人,可是只要是面对对方,就变成完全不同的单细胞动物。
这对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的人,最终居然成为了恋人。
这一对恋人是宁静路的恋人们中的一对欢喜冤家,也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不是冤家不聚头。
当初,在李出云那里白吃白住不给钱的房客的徐飒,千方百计、处心积虑的把心爱的小熊猫骗回了自己家,从此拒绝狐朋狗友上门打扰,结果也搞得徐飒的朋友们以为他金屋藏娇。
徐飒对此的回答是:「什么金屋藏娇,娇个头,金屋藏妖还差不多。」
被李出云知道了,大发脾气,将徐飒骂个狗血淋头之后,东西收一收,上演了第不知道多少次的离家出走的戏码。
徐飒不得不开始第不知道多少次的全城通缉,四处寻找翘家出走的小熊猫。
找到之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哄回李出云的笑脸,从此徐飒再也不敢在朋友们面前乱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