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真的很讨厌欸!奇怪了,像她这样一看就很悍的女人,一般男人很少敢直视着她的眼说话,可他居然在明知她很不爽的情况还敢盯着她的眼看,算他有种!“滞销品就滞销品,我从来没打算让自己销出去。”
她的职业是彩妆师一事,一定是她家那两老说的,不是早警告过他们了吗?绝不要告诉相亲对象她是彩妆师一事,他们在搞什么呀!
郦明绯心情不太好,为什么难得的假期,得和这位相见不如不见的男人外出来到这家咖啡连锁店对相?当然,会来这里也是她的主意,因为她不想在自己舒适的家和景兰轩大眼瞪小眼。
“为什么?”
“我讨厌相亲。”这样他明白了吧?她讨厌相亲,因此不可能会喜欢上相亲的对象。
“可就我知道,这不是你第一次相亲,你不也来了?”
“我不是因为喜欢吃免费饭才相亲,我是被逼的。”
景兰轩扬眉一笑。
“你……你笑什么?”不在她预料中的反应,她特别提高警觉。
“你任性得像个人家不依你就捣蛋的孩子。”他的声音低沉,隐约可听出笑意。
郦明绯瞪他,这男人真的很讨厌欸!“你怎么知道我住哪?算了,这句话我问得实在太多余了,这种事你还能问谁。”不就是她家出卖她不遗余力的那对父母?!她该问的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问完这句话,她看着他,心里忽然有点毛毛的。
“我来回复相亲的结果。”
结果?还有什么结果?她认定的结果,就是没结果!
“这种事在电话里说就好了,我又不是没被拒绝过,安啦!我心脏很强的。”干……干么又这样直勾勾的看着她?还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毛欸!“好吧!你既然这么有诚意,我也不能太失礼,女士优先,那我先说了,那就是——我拒绝了。”
“意料中的事。”
“我们终于也有看法一致的时候吗?”手一拍,她笑得很假。“那就这样吧!”真好!事情解决得很完美,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郦明绯,今天如果我只是因为拒绝相亲而来,我就只会在电话中打声招呼就行了。”
也对。她防备的看着他,“你今天来的目的是什么?”
“我有个建议,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没有!”她不想再和他有所牵扯啦!要是很不幸的被他认出她就是一年多前那个一夜情对象,那还得了!
她今天是连半点加工也没有的素着脸,她化了妆前后相差非常大的,脂粉未施的她穿件T恤、牛仔裤,再扎个马尾,戚觉上就像清纯的女大学生。若她上了妆,女人味和风情就不自觉的显露出来了,重要的是,那天跳佛朗明哥舞时,帮她化妆的可是以妖野妆爱好着称的女老板,她可是很有本事把清纯女变妖姬的。
景兰轩不会认出她是谁的!
没有被她那句连考虑都不考虑的拒绝惹恼,景兰轩慢慢开口,“你那句‘我们终于也有看法一致的时候’说得太快,我还知道有另一个一致——那就是我们都排斥相亲,相信我,无论今天是你或我拒绝了相亲,这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后头一定还有很多场相亲等着我们。”
是这样没错,他是想出了一劳永逸的方法了吗?唔……好吧,姑且听之。“然后呢?”
“就假装这回的相亲我们看对眼了吧。”
“呃?”
“那一天你把我的衣服扯下,弄得衣衫不整的事,我曾试着向我爸解释,可他笑得很暧昧,摆明了是根本不相信。”
说到这个,她也有同样的困扰,郦明绯愤愤的说:“我爸和我妈也认为我们是看对眼了。”而且她老妈是那种一旦陷入自我模式,就算你能举证一百条来证明事情不是她所想的那样也没用,她只相信她的判断。
“所以说,我们彼此看对眼对他们几个老人家而言是很具可信度的。”景兰轩顿了顿,“你的沉默表示愿意合作了吗?”
一夜情的对象碰巧是相亲对象也就算了,如今还要假交往?这种戚觉好奇怪啊!“不要。”
“为什么?”
“没有感情为基础的交往,感觉上很假,更是个大谎言。”郦明绯看着他。“虽然我讨厌父母安排的相亲,可那是他们对我的关心,如果我今天和你合作,那等于是给他们一个希望,如果哪天真相大白,他们会很难过。”
这只是理由之一,最大的原因是,景兰轩是个很危险的人,她不想太过靠近。
一个她在不认识的情况下还会任由自己的“欲望”去勾引上床的男人,她是不爱他,却无法否认他对她的致命吸引力!
“对令尊令堂而言,你真是个乖女儿。”
“是啊!”除了常阳奉阴违外,她其实还满乖的,通常擅于制造麻烦的娘亲就会养出精于解决麻烦的女儿来互补。
“令尊令堂在我父亲面前对你可是赞不绝口,很以你为荣。”
郦明绯有一些些不太好意思。“他们真是的,干么这样。”
“所以,若他们知道女儿原来也玩一夜情时,你想他们的反应是什么?”
她倒抽了口气,脑袋顿时当机。“你……”
“一夜情对我而言绝对是生命中的意外,抑或说,我以为对我来说,那只会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可这样的事我却让它发生了,你说,我对这个和我一夜情的对象,会不会印象深刻呢?”
“你你你……”啊!她好想尖叫!“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你打扮成土妹来相亲的时候。”
“不可能!”她对自己的彩妆很有信心,今天若她想玩一个连父母都认不出她的造型也不会是难事。
她打扮成土妹景兰轩却能认出她来,对她彩妆的专业简直是个侮辱。
“事实摆在眼前。”
“你是因为今天我素着脸,才联想到我是那一天跳舞的女郎吧?”那一天的妆虽然很浓,可因为并非出自她的手,被他认出她也认了。
景兰轩摇了摇头。“我不否认那天你刚进包厢的时候,我并没有在第一眼就认出你,可你为了躲避那位对你纠缠的男人而踩在我鞋子上时,我就认出来了。”
因为她耳垂上的红痣。
他本来想回答这一句,可仔细一想,其实早在他看到她的痣之前,他就对那“土女”有着很特别的感觉了,因为她的那双眼。
因为她那眼,他才注意她的耳垂。
郦明绯的眼神很好认,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在人群中找到那对眸子,听起来很玄,但他就是能办到。
景兰轩想起很久以前曾听过的故事。
一个想学鉴定玉的人到老师父那里学艺,老师父每天叫他拿着同一块玉,这样足足一年。有一天,这个学徒再也忍受不了老师父什么都不教他,成天拿着同一块玉石要他握着,打算求去,然而老师父仍旧拿了一块玉叫他握着,他生气的告诉老师父,这块玉不是以前的那块,是假玉,要他握着干什么?
老师父哈哈大笑,告诉他,之前的那块玉和今天的这块假玉,可是很多行家都分辨不出真伪的,而他居然可以马上鉴定出来。
因为,是用心去感受的吧!
怪不得那时候他一直看着她!狡猾!可恶!郦明绯还是很不爽的追问,“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你的眼睛,不,该说你看人的眼神。”他专注的看着她的眼,想到某人日记里的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