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紫若一口回绝。“不要。”特别护士没“血”赚,“你找别人吧!我可以帮你介绍绩优护士。”
“不,我只要你。”这是他的心头话。
这句“只要你”让听者很暧昧,三个女人在她背后窃笑,直道恶人公寓喜事罩头,房间可以多空出两间塞杂物——一间是白紫若闺房,一间是蛊房。
她们但笑不语,观戏才是重点。
“喂!说话要懂艺术,什么只要你,太文艺对白了,人家很容易误解这个意思。”白紫若觉得好像肥皂剧里的告白。
他是真的只要她。斐冷鹰说不出如此文诌诌的话,只能暗藏在心中。
“我的交易很简单,你来看护我的伤势直到完全康复,我一天负责供应你十袋血浆。”
“十……十袋血浆?她马上笑得有点傻气。“真的?”
“真的。”
“那就……”她正要答应,理智突然闪了一下。
“等等,你怎么知道我缺血……呃!要什么呢?”
他牵强地扯唇角。“你偷血,我是目击证人。”
这个秘密是他无意间从两位护士口中得知,他一直不懂一个女孩子要血做什么,只明白了一件事,为了血她会拼命。
“目击证人?”白紫若努力搅尽脑汁的想,自己几时被发觉……“啊——你是想折断我手的大烂人。”
斐冷鹰有些挫败地轻捂伤处。“你的意见如何?”
敢情她忘了当日一事。
偷血事件过后,他一直对她念念不忘,不追究伤人之恶举,可她却将他忘得彻底,这真教人无法平衡。
他自问五官端正,俊帅的外表每每引起女人的注目,怎她却不为所动地轻易忘却。
咦!好像她身边的女人也是同类型,对他出色外表没有一丝在意。
“我要考虑一下。”心在点头,理智在摇头,白紫若好生为难。
朋友有什么用?就是必要时仗义直言。
谁?谁要第一个跳出来两肋插刀。
不拘小节的蓝中妮粗鲁地拍了她一下。“考虑个屁,有人要你就该偷笑了,装什么贞节烈女。”
这话……不像是要她去工作吧!倒像是老鸨在出卖清倌的初夜。
“看护不一定要去医院,水往低处流,你往血多的地方爬,社会是很现实的。”
语重心长的唐弥弥动摇了白紫若的天秤,她的心已经明显地偏了一边,只差临门一脚就举白旗投降。
风天亚眼中有算计之光。“萨天帮帮众过万,只要你的‘病人’伤势一直未愈,你要多少血都没问题。”
“想想一个月一个人抽两百五十西西的血,一万名就有一万袋血浆,而且是终身享用,只要他好不了。”
一万袋?噢?太幸福了。白紫若当场允诺,但是她太兴奋了,没考虑到人家为什么愿意“捐”出兄弟血。
更甚之,听不出风天亚话中含意,她已被卖断终身。
倒是一旁的斐冷鹰很不是味道的瞪了风天亚一眼,什么叫一辈子好不了,他有那么倒楣得受一辈子伤吗?
不过转念一想,若若该不会被她洗了脑,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好不了,以便继续光明正大的吆喝众兄弟来捐血吧!
※※※
隔天,斐冷鹰命令手下砸了医疗室,他才在满脸豆花的医生许可下,准许出院。
由于那一枪正擦过心脉,伤势较一般枪伤严重,起先医生都以为救不活,谁知他命太硬,阎王不敢收,所以又回来为害人间。
命是捡回了,但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以免有后遗症。
而他在清醒后拒绝医护人员治疗,以至于伤口有发炎腐烂的迹象,再经过白紫若恶意的撕扯,原先缝合的伤口裂开,加剧了伤口的严重性。
勉强出院只会造成他自己的不便,医生十分不愿辛苦救回的病患死于伤口处理不当,迟迟不签出院证明。
若不是他执意以行动强调出院的决心,医生是不会放行的。
“帮主,你还是躺下休息,我想小护士应该是快来了。”丁介鸿担心帮主太常走动会伤及伤口。
“我不碍事。”一挥手,斐冷鹰走到二楼阳台往远处眺望。
一出院,他立即被一堆帮务缠身,拖着虚弱的身子在书房处理紧急要事而无暇去接白紫若,所以命孟子忻代他走一趟。
可人已去了大半天,就算绕行大台北一圈也早该露脸,这种等待令人心慌,他才不时地从躺椅起身,无措地直往屋外瞄。
期待的心如十五、六岁初恋少男,渴望相聚的那一分一秒都不错失。
“额头都冒汗了,帮主,你应该信任子忻的能力。”接个人而已,又不是干掉一帮人,丁介鸿觉得帮主反应过度。
接过一条干净方巾抹去汗水,斐冷鹰显得有些急躁地猛吸气。“我当然信得过子忻,我是怕苦若反悔。”
女人是善变的,尤其是如云的若若,远看洁白柔软,可伸手一捉却是空。
斐冷鹰干脆要手下抬了一张躺椅放在阳台上,他一边可以处理帮务,一边注意外边的动静,顺便让身体负担轻松些。
“帮主,你爱上小护士了吗?”
爱,好沉重的字眼。“她很特别。”提到若若,他的表情变柔和。
“她会成为帮主夫人吗?”原则上丁介鸿是不排斥,至少她比王媚如好太多了。
“我希望。”帮主夫人,这个头衔很适合她。
若若的个性十分适合生存在他所处的环境中,聪明、机智、心眼多,在他的保护下,只有她整人的份,旁人绝骑不到她头上。
而且她并不是省油的灯,想玩她的人可得有心理准备,蛇牙不仅利且有毒,反噬的快速令人措手不及。
现在他唯一牵挂的事,是如何让感情迟钝的她爱上他,如同他对她的爱。
“回来了,帮主,你看是子忻的车,不过,他车开得有点颠簸。”还摇摇晃晃。
听到丁介鸿的描述,斐冷鹰第一个跃入脑海中的念头是——他们被袭击了。因此顾不得身上的伤,他飞快地奔下楼,没细察远远驶来的车有何异样。
※※※
孟子忻暗自叫苦,方向盘握在手中特别沉重,异常苍白的脸有些死灰色,踩着踏板的脚显得无力而微颤,他恨不得弃车而逃。
他已经不敢看后照镜,眼睛直视前方不斜瞄,生怕看见一车类似骨灰坛子的石瓮,以及传来难闻气味的密封竹篓。
好好的一辆宾士沦为载货大卡车,教他怎能不捶心悲春秋,堂堂萨天帮令人害怕丧胆的右护法,摇身一降格变成搬运小工,这实在是……很沮丧。
女人出门是五大箱衣物、三大箱配饰,她硬是别出心裁弄来六、七十个大小不一的竹篓、石瓮当身家,一古脑地往车内塞,装衣物的行李倒挺小的——一只小帆布袋。
“孟右护法子忻兄,你在和兔子赛跑吗?你看脚踏车都比你快。”白紫若轻斥,有够龟速。
嫌慢。“小姐,你行行好吧!车上这么多……东西,负荷量已超过车子本身的重量了,再快就出事。”更别提后车厢找不到一丝空隙。
味道恶臭倒也罢,不整齐排列的物品摇摇晃晃,遇到坑洞不平之路还得小心握紧方向盘,以免一个不慎被抵在后座的东西砸到头。
能把宾士当拼凑车开已属不易,始作俑者不知悔改还挤命嫌弃。
“别为自己的无能找藉口,这是高级进口车耶!性能才没你说得那么差。”当她没开过好车?
白紫若在没搬出白家时,车库里一排七、八辆都是高级跑车,是她觉得累赘没开辆出来炫,不然哪轮得到他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