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未央的视力的确恢复了,在拳挥向胆敢勾引他女人的言永靖同时,怒冲脑壳的一股莫名热气冲开眼前白雾,他清楚地看见世界上最美丽的娇颜,那是天使的脸孔。
但他不急着告诉她,谁叫她有秘密瞒着他,他也要回报一、二。
娇吟声和浓重的呼吸声弥漫一室,月儿挂上树梢,春色无边,循规蹈矩的乖巧女儿莫紫苏又一次夜不归营,忘了一家人还在等着热腾腾的晚餐。
天底下没有永远的秘密,也不可能一直隐瞒下去,迟早会曝光的摊开在太阳底下,一让人审视。
只是这一天来得太快了,叫人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是好,茫茫然的有如步向刑台的死囚,等待即将挥下的巨斧。
当闻未央提起想回家趟,正在洗碗的莫紫苏忽然手一滑,手中的瓷盘匡琅落地四分五裂,如同她玻璃一般脆弱的心。
慌忙中,她低身拾起满地碎片,却被锋利的裂痕划破指头,油油流出的鲜红仿佛是个预告,染红了忧虑的眉头、郁郁寡欢。
但是她能不说吗?
还不知晓情人已然恢复视力的莫紫苏心怀不安,默然地陪着所爱的男人踏上回家的路,她脸色苍白得必须抹上淡妆,才能遮掩心中的惶恐。
同样的,近乡情怯的伟岸男子并未察觉她的异样,自从多年前怒出家门后,他便未再踏入一步,始终在外独自生活。
鲜少的几次交集多在公共场合,但是依然相见如仇人,讲没几句话又提及往事,各自气急败坏的离开,疏离的模样好像骨肉相连的亲情已不存在。
要不是闻未乔先低头来找他,相信以他的骄傲,以及昔日被错待的阴影,他是不可能走进曾经否定他的家。
“咦,你的手好冰,不舒服吗?”关切的男音飘落而下,闻未央低头询问脸上带着美丽笑容的女友。
“是你太紧张了,热血沸腾,才会以为我手凉。”莫紫苏不敢说出她心口发疼,似乎快喘不过气来了。
他们还会记得她吗?那年她刚开完换心手术,他们终于打听到这件事,气愤的冲到她面前,指责她抢了他们女儿的命,她很害怕的看着他们,后来,他们被脾气火爆的大姊赶出病房,那阴影到现在还存在着。
所以她跟闻未央一样害怕,可是她没有退却的余地,毕竟家是一个人的避风港,她知道他也想回家,只是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不怕、不怕,就算没有他,她还有家人,她不能退缩,能和他相遇、相恋,已是她一生最大的福气,她不会再强求。
爱过总比错过好。母亲的话浮上心头,她微笑地昂起头。
“我紧张?我看你才是怕吃药的小女生,你手心都在冒冷汗,要不要先去看个医生……”他不放心,她的笑让人感到心慌。
她笑着推他前进。“胆小鬼,少拿我当借口,都快到家门口还想临阵脱逃,你羞不羞啊!”
“好呀!你敢取笑我,看我待会怎么修理你。”敢把他的关心当驴肝肺,没良心的小女人。
“等你追得上我再说,你呀!大话说太多了,小心闪舌。”她边笑边拍着掌,指引他往家的方向走。
笑意盈眼的闻未央看得出女友的用心,满溢的爱恋堆积在胸腔,为了不伤他的自尊心,她总是不着痕迹地保护他,甘愿做出平常不可能做出的事,以宽容的心来爱他。
这个不懂得自私的小女人啊!她为什么会这么傻气,难道她不晓得在爱上别人之前得先爱自己吗?非要他心疼她、爱宠地收纳怀中。
他想着,再骗她一会儿吧!等回到两人爱的小窝,他再一边爱她,一边告诉她,她的身影、她的娇颜、她的一颦一笑,都清清楚楚地印在他眼瞳深处。
蓦地,闻未央嘴角的笑意凝住了,他看到黑发中掺着银丝的母亲等在敞开的大门边,而同样让岁月爬上脸庞的父亲则站在她身边,迎面而来的是面带真诚微笑的弟弟。
“欢迎回家。”
感受到温暖的拥抱,他也重重地回抱和他一般高的男人。
“我回来了。”
气氛很感人,所有的人都哽咽了,眼眶一红的迎接多年未归的家人,多少欲诉的话语化成无声的凝望,在相似的眼睛中,他们找回遗失的亲情。
看着一家人和乐的团聚,失去双亲的莫紫苏很为他高兴,美眸中含着泪水,她一点也不在意被遗忘,甚至在面对闻家人时懦弱的想逃走,可惜发现大掌少了暖意的男人朝她伸出手,她笑中带泪地走向前,轻轻握住。
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握他的手了,她要珍惜,不能轻易放开。
“这些年你在外头吃了不少苦吧!”人都变黑了,双眼也……看不见了。
听见母亲不舍的哽咽,闻未央紧绷的肩头微微放松。“还好,男人要经过磨练才能成长。”
“说得好,怕吃苦就不是真男人。”一旁的闻向天点头称许,看得出深以他为荣。
“说什么胡话,有好日子谁想要吃苦,想当年未央可是A大的高材生……”闻母突然一阵感伤,想起早逝的女儿。
闻向天语气略低的说道:“当年的事还提它干什么,儿子回来就好了,别再说那些令人难过的事。”
这么多年了,其实他也很后悔自己当年失去理智的举动,手心手背都是肉,遥遥虽然不是他亲生的,可也疼入心坎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让他无法谅解,才会逼走他最重视的儿子。
一个错误换来一生的遗憾已经够了,不需要再增添更多的伤害,往者已矣,来者可追,人生没有时间可以沉溺过去。
“好,不提了、不提了,我叫福嫂煮了猪脚面线和一些你爱吃的菜,快来尝尝吧!”不能再想了,过去就让它过去。
儿子能回来,最开心的莫过她这个当人家母亲的,她欢天喜地拉着闻未央的手在餐桌前坐下,要他多吃点,在母亲的眼里,孩子总是太瘦了,要吃胖点才健康。
她勤奋地为儿子夹菜夹肉,把碗装得半天高,希望他吃得碗底朝天,不辜负她一番心意。
只是吃惯了近乎三星大厨的好手艺,闻未央大口咬下的瞬间,眉头也跟着一皱,动作放慢地细嚼慢咽,如同嚼蜡。
“怎么,不好吃吗?”看他一脸痛苦的样子,吃没两口就放开筷子。
“唔,还好。”肉太老了,不够香嫩。
“喝汤吧!熬了一整天,我亲自上市场挑的肥母鸡。”金黄色的汤汁肯定让他满意。
母亲的殷勤他不好拒绝,但喝了一口汤后——
“味精放太多了,油花没滤过,鲜味被姜片盖过……”
听着他犹如美食家的挑剔口吻,全家人几乎同时一顿,停下夹菜的动作,开始怀疑自己的味蕾。
在座只有一个人低着头不敢岭出声音,非常渴望遭到漠视,双手捧着饭碗只吃眼前的一道凉拌鲜蔬,能有多低调就有多低调。
“央儿,你的口味变了吗?我记得你以前嘴喜欢吃这几道菜,没回都吃的一干二净。”怎么才几年,喜欢全不同了。
怔了怔,闻未央这才发现自己失言了。“妈,对不起,你别介意,不是我口味变了,只是我的嘴被养刁了,有个女人把你儿子的舌头养成三星级的。”
“咦,谁呀?”她以为是曾和儿子顶过婚的乔慧娴,颇为意外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也有一手好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