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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是她的味道那么香甜诱人,成熟而可口,放走她后,他的鼻息间总缭绕著一抹香甜气,她身上淡雅的女性气息深刻地烙进他的心里,教他彻夜难眠。

  想起她就住在他隔壁,他胸口就莫名激荡,抱她时那份香柔的肤触在他体内激起狂火,让他无法成眠,愈是要停止想她,意念愈是被她牵动,身体反应愈是火热滚沸……

  他快发狂,这分明是恋爱才有的症状,怎么会发生在他身上?!

  就算他太久没有女人,也不至于如此才对,他身边时常都有数不清的美女,没有人可以激起他任何冲动的念头。



  他急于弄清楚自己怎会爱上她?这份爱是打哪来?他想了整晚不能睡,好不容易才入睡了,她的闹钟又响了!

  他下床,睡衣也没换下,大步离开房间,往客厅走,开大门,直往隔壁走去,猛按她的电铃。

  麦琪儿听见叮当叮当的响声,迷迷糊糊之中分辨不出那是啥声音。

  “开门,开门!”砰砰砰!墨凯森毫不客气地拍打著她的门。

  “谁在拆房子?”她听见又急又猛的敲门声,迷蒙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抓抓头。

  “消防队来了,快开门!”墨凯森不怀好意地吼。



  消防队!失火了吗?麦琪儿赶紧摸索眼镜戴上,溜下床,快步往大门口冲。开了门,她发现门外很安静,并没听见警铃声,也没什么消防队,有的是她的恶邻居,他两手插腰,两眼狂鸷地瞪著她。

  “让开!”墨凯森推开她,迳自闯进屋里,说什么也要立刻找出那个吵死人不偿命的闹钟。

  麦琪儿神情一凛,追了进去。“你这个不速之客,干么私闯民宅……”

  墨凯森在客厅后的走道左侧房里找到那个响个不停的闹钟,伸手抓来,按掉它的响铃声,并带走它!

  “你干么挟持我的闹钟!你怎么这样?”麦琪儿急急地想抢回她的闹钟。

  他高举著闹钟,就是不还给她,恶狠狠地说:“我不只挟持它,还要将它分尸,扫进垃圾桶里。”

  “你很浪费,你上次乱丢我的眼镜,我……还没原谅你咧!”麦琪儿抓著他的手臂拚命想拿回来,可是她比他矮,根本构不到。

  “我才不原谅你,你这个闹钟每天五点就大叫,你知不知道一大清早吵醒别人很不道德!”他什么也不管地跟她吵了起来。

  “它怎么会吵到你?我就觉得它叫声刚好而已,哪有吵啊?”

  “那是你自己的以为,你知不知道,你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我天天清晨五点就被你这个可恶的闹钟吵醒!”他找到闹钟才发现,原来她住得离他那么近,只有一墙之隔,而且她的落地窗也没关,声音才会那么清晰地传进他的房里,天天吵他。

  “谁知道!你不会把窗关上就听不到了吗?”

  “要我关?你为什么不关,造成嗓音污染!”

  “我……”她借教授的房子住,怎好意思关著落地窗,天天开空调睡觉,那岂不是要教授多负担电费?

  “没话好说了,认罪吧!”他冷哼,转身要走。

  “闹钟还我。”她急忙扯住他,不想跟他说太多是认为他不会懂她,并不是没话好说。

  他见她冥顽不灵,甩了她的手低吼:“你别想要回它……再吵,就把你的眼镜也一起丢掉!”

  “你没资格这么做!”她两手慌忙地按著眼镜两旁的支架,怕他真会夺走它。

  “谁说我没有,我就有。”他当真伸手要摘她的眼镜。

  “你哪有?”她拚命闪躲,不让他拿到她的眼镜。

  “你戴这副猫头鹰眼镜简直就是视觉公害!”他逼向前。

  她跑给他追,躲在沙发后放话。“你这人个性坏,嘴巴也一等一的坏!”

  “嘿嘿,我就是,你现在认识我还不算晚。”他阴阴地笑,睨著她娇弱害怕的样子,懒得再追著她跑,挟著她的闹钟,转身,大步走了。

  麦琪儿眼睁睁地看著他强悍地夺走她的闹钟,心里好呕、好气!她握紧小拳,恨自己没胆争到底,好恨啊!

  墨凯森回到家里,没真的把那个闹钟分尸,他把它搁进鞋柜里,暂时关它禁闭,以免它再吵人,等那小妹暑假结束要走人时,自然会还她。

  看看时间指著五点四十分,他竟为了这笨闹钟跟她折腾了那么久,她没来之前,这时间他通常都睡得正香,现在被她气得一身热气,睡不著了。

  他燃了根烟,进浴室去冲澡,洗去一身烦躁。

  上午十点──

  麦琪儿穿了欧秘书给她的衣裙要到川菜馆打工,粉色的衣裙虽漂亮,她却只有一百零一双鞋,在镜子前照来照去,帆布鞋和这身衣服根本不搭。

  仔细点瞧,衣服和眼镜好像也不搭,墨凯森的魔音突然溜了出来──

  “你戴这副猫头鹰眼镜简直就是视觉公害!”

  或许他说得没错,她这眼镜是旧,一点也不时尚,可是她对它有感情啊!

  包括她的闹钟也一样,甚至比眼镜的年代更久,它从她上小学的第一天起就天天负责叫她起床了,连她出国都得带著它。

  如今它被那个跋扈的恶邻居、专门欺侮她这种善良百姓的黑心总裁大人抢了,以后叫她要怎么起床?

  世上怎会有人长这么好看,却这么可恶又可恨!他要是懂得尊重人,常常露出笑脸,行为端正,那他就是她心中完美的男人了,可惜他素行不良,邪恶得要命!

  “唉……”她低叹,脱下欧秘书给她的漂亮衣裙,换上自己的旧衣服、牛仔裤,虽然样子土了点,和眼镜、帆布鞋配起来,却有某种协调感。

  她拎著小钱包,自在地出门,不想把墨凯森的话当圣旨记在心头,她绝不为了他一时的命令而改变自己,她要做自己。

  很不幸的是她一走出家门就遇到他,他也要出门,相较于她老土的衣著,他是一身西装笔挺,怎么看怎么帅,可说俊逸非凡。

  “去哪里?”墨凯森瞥了她一眼,走向电梯,他今早的第一个行程是到教堂参加一个友人的婚礼,司机已在楼下等他。

  麦琪儿不回话,满脑子想著要撤退,她不打算和他共搭一部电梯,在他没把闹钟赔给她之前,她无法当作一副没事的样子。

  “啊!我忘了我在烧开水!”她灵机一动叫了一声,匆匆跑回家里,关门后还故意弄出脚步声来,好让他以为是真的。

  悄悄地,她往门上的窥视孔一看,他竟没有进电梯,站在电梯外望著她的门看。他是怎么回事?等她吗?不好了,他向她走来了。

  她隔著猫眼看他,他那双锐眸依然能让她心怦怦然。

  “你好了没?”他突然吼了一声。

  她人就在门里,心口一紧,悄悄地踮起脚尖,走离门边,进了厨房,拉开了距离才扬声问:“你说啥?”

  “你开门。”

  才不!“你……要干么?”

  “我说开门。”

  噢!她走过去,惶恐地开了门。

  “你这个危险的邻居,你要出门居然忘了关火?”他怒飙她一句。

  “我……”她憋著气,脸红通通的,原来他是要来骂她的。

  “你还有理由?”墨凯森推开她,又擅自进了屋里,到厨房勘查,意外地,他没发现什么烧开的水……

  麦琪儿追著他到厨房,当他冷厉的眼朝她扫来,她张著嘴,手脚发麻,立在那儿不知要说啥才好,她的西洋镜已被他拆穿了。

  “你不会连有没有烧开水都不记得吧?”他怀疑她的记性真有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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