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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请给我机会解释。」

  沈连助故意打一个夸张的呵欠。「我们乡下人不忙,所以都比较早睡,要关门了,明天请早哈!」他不会让韩灿军今晚有机会和女儿独处的。

  他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到时候这个浑小子随便说个几句花言巧语,女儿极有可能会被感动到立刻跟他私奔,在韩灿军没受够教训前,他可会好好的盯着!

  「那……可不可以让我在这里住下?」韩灿军委婉的提出请求。



  别说这附近没有什么旅社饭店,就算有,他还是想住在羽玟家。

  伯父伯母对他似乎有很深的误会,而羽玟可能因为久未见面的怒气未消,而不愿和他站在同一边,他已经有要以一挡三的认识,也准备要背水一战,以取得伯父伯母的谅解,然后最终目的是抱得美人归。

  「你要住在我们家?!你谁啊?跟我们非亲非故的,凭什么住我们家?呿!」沈连助从汗衫前方的口袋掏出香菸,刚把菸放到嘴里准备点火时,突然想到羽玟在场,赶紧收起打火机,只能叼着没点火的菸干过瘾。

  沈王芳捏一下丈夫的大腿,暗示他不要说得太过火,毕竟他们最主要的目的不是真的要赶他走,万一真把他气跑了,最后可怜的还是女儿和外孙。

  她扮起白脸,委婉的开口:「我看你还是到市区住饭店比较好,我们家比较简陋,怕你会住不习惯。」

  「我想留下,这里才有家的感觉。」韩灿军对沈王芳投以感激的一笑。



  「我们家没空房间了,还是你要到鸡寮睡?不然跟阿水婶借她的猪舍也行。」沈连助悠哉的在旁边放炮。

  韩灿军笑容变得有点僵硬。睡地板、睡客厅他都愿意,鸡寮和猪舍就有点……

  他吓得发青的脸让羽玟差点忍俊不禁,没想到他也会有这样的时候,不过既然她已经答应过爸妈,在韩灿军送上门时绝对不会插手管他们如何「教训」他,那她就尽职的扮演好旁观者的角色就好,更何况这段时间形同苦守寒窑的日子也确实让她对他很不爽,让他受点教训也不为过吧!

  沈王芳努力憋着笑意对他说:「家里确实没有空房间了,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就睡这吧。」拍拍他们屁股下的藤椅。

  韩灿军开心的道谢:「谢谢伯母。」伯母简直是他的再造恩人呀!

  「厕所在后面,其他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们要去睡了。」

  沈连助领着妻女上楼,把韩灿军一个人丢在楼下不管,连枕头棉被都不打算提供。

  今天晚上不过是开胃小菜一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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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彻底融入沈家,韩灿军在沈家的藤椅上住下来了,即使全身骨头因为睡姿不正确而无比酸疼也甘愿,而且隔天一早他就赶紧到市区买一些所需的日用品,以及轻松舒适的衣裤,准备在此长期抗战。

  为了改变沈氏夫妇对他的看法,他每天早起跟着沈连助到玉米田里干活,一句怨言也没有,乖乖的随侍在沈连助身侧,供他差遣。

  邻里间都知道沈家来了一个「外人」,但因沈连助他们低调的不想多说,所以大家也不好继续追问,几天后大家也就习惯多了韩灿军这个人了。

  一大清早,韩灿军已经梳洗完毕,乖乖陪着沈氏夫妻吃早餐,这几天早上他都没碰到羽玟,所以很希望她能刚好在这个时候下楼。

  沈连助见他的眼神直往楼梯处瞄过去,低声斥喝:「不吃饭在看什么?」

  「没有。」他低头扒口白饭。

  没错,为了能有体力忙农活,沈家的早餐也跟午、晚餐一样,吃的是干白饭配菜。

  原本他也以为那么早起来,他会吞不下干硬的白饭,结果却完全相反,每天消耗大量的体力,确实让他每天清早就可以吃上两碗饭。

  「赶快吃,要出门了,吃这么慢是想偷懒啊?」

  韩灿军加快速度将碗里的饭菜吃完,然后起身准备跟沈连助出门。

  沈王芳将碗盘放人洗碗槽后,也戴起斗笠要跟着出门,韩灿军见状立刻拦下她。「伯母,天气很热,我和伯父去就可以,你留在家里就好。」

  「没关系啦!现在是采收期,多一个人手总是好的。」嘴巴虽然这样说,但沈王芳心里可是很高兴他这么贴心。

  「只剩一半还没采,我和伯父去就可以了。」韩灿军还是希望她留下,除了天气热是原因之一以外,羽玟才是他最担心的:她一定是还在生他的气,所以才不爱搭理他,伯母留在家里的话,至少可以陪她聊聊天。

  「你就留下好了,要是真的觉得无聊就去菜园巡视。」沈连助也赞成妻子留在家里。

  沈王芳只好把已经戴好的斗笠挂回墙上。

  韩灿军离去前转身对她说:「伯母,这几天羽玟都起得比较晚,气色也不是很好,好像也吃得不多,待会儿等她起床时麻烦您问一下,看她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如果她有哪里不舒服,等我中午回来再带她去看医生。」

  「喔。」沈王芳轻应一声,然后和站在他身后的丈夫交换一个眼神。他们都知道羽玟晚起的原因,但现在还不是让韩灿军知道的时候。

  不过,他们对韩灿军的表现确实愈来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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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灿军跟随着沈连助来到玉米田,几天下来,他已经很熟悉田里的工作,可以和沈连助分头作业好加快速度。

  沈连助嘴上不说,内心却承认韩灿军的能力。他的领悟力高,一教就会,而且还会举一反三的找到更有效率的方法教他,有他帮忙,采收的速度比过去快上很多,也比较不那么费力。

  韩灿军将采割下的玉米一一放到篮子里,不远处却传来异常的沙沙声响,像是有东西在阡陌间快速穿梭着,他循声看过去,以为是附近的野狗又跑来了,还来不及反应,一只如同约克夏犬般大的大田鼠即从他眼前飞奔而过,可能因为冲太快停不住而直接从他的脚背踩踏过去。

  他从没看过这么大的老鼠,所以吓得往后跳一大步,还跌坐到地上,看起来很是狼狈。

  他呆坐在地上,目送田鼠嚣张的离开,呆滞的眼神显示他还没回魂。

  另一头的沈连助缓缓走过来,带着浓浓的揶揄口吻说:「田鼠你也怕喔?」

  「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他脸色还是呈现黯青色。

  「这还算小的,甘蔗园的田鼠才叫大,又肥美,炒三杯最对味!」沈连助蹲到他身边说。

  韩灿军惊异的咧着嘴看他。「三杯?那可以吃?!」脑海中浮现的三杯鼠画面,令他很想吐。

  「当然,还很贵,一斤要两百五左右,庆伯每天带着他那两只黄狗在田里乱晃,就是为了抓田鼠,有时收获不错时,他一天可以进帐七千多元呢。」沈连助拍拍他的肩膀。「站得起来吗?」

  「可以。」

  韩灿军站起来的同时微颠了一下,沈连助立刻伸手撑住他,不自觉的脱口而出:「脚软啊?你喔,连田鼠都怕成这样,以后怎么保护自己的小孩?」

  「是被石头绊到。」他解释着,并非真的是吓到脚软。

  「我那边已经好了,等这边弄好就回去吧!早上不是说看羽玟不舒服吗?待会回去看看吧。」沈连助迳自走进玉米田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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