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像出可笑荒唐的肥皂剧!
抬头觑向他,向欢迟疑的问出心里的疑惑,“昨天是巧遇,还是……刻意安排的?”
“刻意安排?”管宁烨冷嗤,“你觉得我有必要这么做吗?”
这么说是巧遇!她竟然借用他的手机,打电话给父亲,亲口答应了这门婚事。
他冷漠的眼神睐向她,“你不需要想太多,我们结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的精子跟你的卵子结合。”
听到他这近乎无礼的话,向欢疑惑的轻拧秀眉。从他冷峻的神情,她可以感觉得出来,对于这件婚事他并不是很情愿。
“你……为什么会答应这婚事?”她忍不住问。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甚至可以说根本是陌生人,她是对男友绝望,加上来自父亲的压力,但他呢,也是被逼的吗?
“为了钱。”他自嘲的回答。“你父亲答应借给我父亲一笔周转金,条件是要我娶你,我们生下的前两个孩子必须姓向,以传承向家的香火。”向勤把话说得很清楚,只要她产下两个孩子,以后还要不要在一起都随便他们,所以他跟她只不过是向勤的生产工具而已。
向欢愣了愣,父亲并没有对她说明原由。
当初父亲要她嫁给管伯伯的儿子时,为了王文谦,她第一次断然违逆了父亲的命令,一口拒绝了,一度令父亲十分震怒,还扬言就算她不答应,绑也要将她绑进礼堂。
讽刺的是,最后她肯答应这婚事,为的还是王文谦,他伤透了她的心,现在的她,只求能将他彻底的忘记。
但她没想到父亲安排这一门婚事,目的只是为了要借用她的子宫替向家传宗接代。
真是可悲!
她神色漠然的问:“只要能生下两个孩子就好了吗?”
“应该吧,我想他的目的只是想要个继承人。”
“那我们可要好好努力了。”她扬起一个没有笑意的笑容,朝他伸出手。“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尽快将爸要的小孩生给他。”
她脸上那种仿佛一切都不在乎的冷淡神情,令管宁烨俊眸微眯,打量了她片刻后,他徐徐伸出手握住她的。
她的掌心很冷,如同她的眼神一样。
***
向欢醒来,瞥了闹钟一眼,早上七点。
自结婚以来,她总是固定在七点起床,刚开始的头一个月,还必须设定闹钟她才起得来,但第二个月开始,她的生理时钟便调整过来,不再需要设定闹钟,每天便自动在七点醒来。
她轻手轻脚的下床,尽量不去吵醒睡在一旁的丈夫。
拉开窗帘,迎进灿亮的阳光,她深吸几口新鲜的空气,对著在树梢鸣叫的麻雀露出微笑。
走进浴室梳洗后,她来到厨房,做好早餐,再煮了杯咖啡,接著从冰箱里取出鲜奶倒了三十c.c.进咖啡里,放到餐桌上。
听到脚步声,她知道丈夫下来吃早餐了。
“早。”她出声打招呼。
“早。”管宁烨在她对面落坐,吃著妻子为他做的早餐。
除了刚才的那声早安外,两人没有再交谈,直到管宁烨用完早餐,喝完那杯不加糖只加牛奶的咖啡。
“我去公司了。”他说。
“嗯,路上小心。”
他离开后,向欢开始清理桌上碗盘与整理家务。
虽然是向勤的女儿,但她并不是在向家长大,而是跟在亲生母亲身边,因此养成了做家事的习惯。婚后,搬进这里,她便辞退了管宁烨请的钟点佣人,一切自己动手。
她小的时候就知道,母亲只是父亲众多情妇里的一个,父亲对于喜欢的人,出手一向大方,但对于不再受宠的情妇,却十分吝啬。
母亲很早就失宠了,加上她这个女儿又一直不得父亲欢心,所以父亲给的生活费并不多,但若不过于挥霍,日子还是过得下去。
偏偏母亲为了博回父亲的宠爱,将钱泰半都花在打理仪容上,心思完全不在家里,家里因此总是一团乱,所以她从小就学会收拾整理。
她十九岁那年,母亲过世了,父亲也没有将她接回向家的意思,于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就一个人独自住在这与母亲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公寓。
她也许不够聪颖精明,但独居这些年来,她一直将自己照顾得很好。
跟管宁烨结婚,搬进这栋房子后,她也将他的生活起居照料得很周到。
花了一个多小时打扫完,她为自己打了杯新鲜果汁,翻看著今天的早报。
浏览了几则新闻,不经意间瞥到报纸上头印的日期,她喃喃说道:“这么快,结婚已经三个月了。”
两人结婚这段日子来,向欢归结出,管宁烨不是个温柔体贴的丈夫,但也不算太差劲,他不曾对她疾言厉色过,不曾挑剔过她所做的事,若要晚归,一定事先打电话知会她一声。
刚结婚时,她不知道他喜欢吃半熟的蛋,喜欢喝只加牛奶的咖啡,她每次都将蛋煎熟,在咖啡里加入糖与奶精,但他从不曾说过半句话,总是默默将早餐吃完。
一直到一个月多前,她无意中听公公说起,这才知道他的习惯。
她思忖著她与他之间的关系究竟算什么。
他们不相爱,但却成了夫妻,为了生下后代,有了频繁而亲密的肌肤之亲。
即使没有感情,但在每一次的亲密行为里,肉体却还是能感受到高潮时所带来的愉悦,想著想著,向欢的脸颊忍不住染上一抹红彩。
听到电话声响,她收回漫游的心思,接起电话。
“喂。”话筒里传来管宁烨的嗓音。
“我有一份公文忘在二楼书房里,我待会会叫秘书过去拿,你先帮我拿下来,是一个蓝色的卷宗。”
“你不用叫秘书过来拿,我刚好有空,可以帮你送过去。”
挂上电话,向欢走向二楼的书房。
一进去,便在他的书桌上看到那只蓝色的卷宗夹。
她拿起来,走出书房,到车库开了另一部车,前往上鑫公司。
在车上时,她忽然想到一句话可以形容她和管宁烨之间的关系──亲密的陌生人,因为她与他互不交心,却夜夜同床共枕。
第二章
管宁烨走出会议室,便在走道上遇到要离开的向欢。
“我把卷宗交给你的秘书了。”她淡淡扬起一抹浅笑。
“怎么不坐一下再走?”话一出口,管宁烨蹙了下眉,似乎为自己脱口而出的话吃了一惊。
听到他的话,向欢有些意外,“大家都在忙,我还是先回去好了。”
“嗯,”他送她到电梯口,“谢谢你特地帮我送公文来。”
“不客气,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两人之间的对谈透著一股说不出的生疏。
送她进电梯,管宁烨走回办公室,从秘书手中接过那只蓝色卷宗。
老实说,结婚后他很意外,因为向欢不只会做菜,还很擅长家务,他原以为像她这样一位千金小姐,必然十指不沾阳春水,更别提做家事了,可她不仅会做,而且做得很好。
她煮的饭菜很可口,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她甚至把他的习惯都记起来了,知道他爱吃什么菜、爱喝什么样的咖啡,就连他每一样东西摆在哪里,她都清楚的记得,从不会弄乱他的东西。
他不记得是从哪一天开始,晚上若是没有应酬,他一定准时回家吃晚餐,她做的菜很合他的胃口,百吃不厌。
她还有一身很细腻光滑的肌肤,他忍不住玩味的忆起两人新婚那晚,他洗完澡出来,却发现房间里漆黑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