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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低笑,“天空是蓝的,山是青绿色,太阳很红,月亮晕黄,大家都这么说,但我只看到和你头发一般乌黑的颜色。”

  黑,是他唯一能见的色彩。

  然而,他可以看见别人看不到的事物,譬如飘浮三界的游魂,以及一个人的命数,他看到的比别人想像的还要多。

  甚至是他不想看到的世界。



  “你的眼睛比我漂亮。”若不说,没人知道他是盲人。

  “好了,别想偷懒,快去帮老滚。”这丫头什么都好,就是懒。

  “啊!被你看穿了。”欧阳春色调皮的吐吐舌,动作俐落地跳过窗。

  “小心点,别把自己弄伤了。”真是的,老是蹦蹦跳跳没耐心。“对了,不要再到我房里玩那面镜子,那是一面阴阳镜。”

  “阴阳镜?”

  “阴阳镜。”



  “对,阴阳镜,听说能贯穿古今,藉由此镜回到过去和未来,人一被吸进去就回不来了。”

  苍老的声音显得有些气不顺,衣衫破旧的老人守着旧摊子,神色憔悴的抽着水烟袋,手还抖呀抖地数铜板,一眼便知是日子快过不下去了。

  “传言通常有误,一面破镜子也想卖我十两银子,你这买卖也做得太阔气了。”一两银子他可以买十面。

  “大爷呀!你瞧瞧这镜子做得多精致,镜面磨得多亮,你家小姐瞧了也好抹粉点胭脂,绝对不白占你便宜,要不是日子难过,我还舍不得拿出来卖你。”传了好几代的古镜,要说舍得那才是骗人。

  “可我瞧了不顺眼,不认为它值一壶酒钱。”这冷天气喝一盅烧刀子,整个人就暖了。

  “大爷,你就让小老儿过个好冬,别再吊我胃口了,你就开个价,咱们合计合计。”别让他赔了老本。

  “三两。”

  老汉一听,差点掉泪了。“爷儿,你腰上的缀玉都不只三两了,我这镜上还镶了宝石,怎么也值得七、八两吧!”

  “五两,再多就没了。”一颗小石子也配和他的血玉相提并论

  “八两,不能再让了。”他真的等这笔钱救急。

  “哼!刁老头,那就别卖了,留着陪葬……”一只略显细白的小手扯了扯他衣襟,他才缓了语气说道:“七两,你卖我就买。”

  “好,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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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宋年间,时局纷乱,到处有乱贼流窜,国势平平,四夷强大,百姓生活普遍不好,富人少乞丐多,日子过不下去的大有人在。

  不少汉人移往关外,与牧民做起皮草和牲口生意,其中隐月山庄的三处牧场在草原上最为有名,草肥马壮,养出的羊群更是有口皆碑,肉质鲜美得人人想抢购。

  而山庄的主人正是眼前一脸冷硬的粗犷男子,生性豪迈的司徒太极只对至亲好友友善、好客,其他毫无干系的旁人他连一眼也吝于给予,冷淡到可以见死不救。

  他有着北方人高大的身躯,手臂粗壮足以搏虎,性情乖张难测,心情好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与人天南地北的闲聊,可是若惹他一个不顺,翻起脸也是很可怕的,因此牧民给了他一个封号──苍狼。

  “大哥,你价钱会不会压得太低了?你看他鞋底都磨平了,怕是难以行走。”都一大把年纪还为生计奔波,怪是可怜。

  和粗犷男子一比,他身侧的小姑娘就秀气许多,个头不高,只到他胸前,看起来瘦小,弱不禁风,一副病容,脸色较常人苍白了许多,恐怕要丫鬟搀扶着才走得顺。

  “别理他,商人奸狡,故意做做样子搏取同情罢了。”就算饿死在路旁也不关他的事。

  “真的吗?”鲜少出外走动的司徒青衣涉世不深,误以为真的为之惊讶。

  “大哥岂会骗你不成,外头的人都很坏,一个也不能相信。”她最好待在庄内,一步也不要走出大门。

  “可是我看大家都满和善地,他们笑得很开心。”让人不禁羡慕。

  “那是他们想赚你的钱所使出的伎俩,你记着不能上当。”这些人没事尽笑什么劲,看了烦心。

  “是这样吗?”看起来不像。

  “青衣,将皮裘穿好,别吹到风,小心又着凉了。”真是让人担心。

  “大哥,我不要紧,前头似乎很有趣,咱们过去瞧瞧。”她好想知道别人平时都做什么活动。

  一见她满脸渴望的样子,司徒太极勉为其难的点头,“只能再待一会就得回庄,你该吃药了。”

  司徒青衣打一出生身子骨就不好,病痛缠身,三天两头就得请大夫过门一趟,服下的汤药不知有多少,却丝毫不见成效。

  她是司徒太极最疼惜的妹妹,虽非同母所出,可是备受娇宠,他用昂贵的药材娇养她,希望有朝一日她能少些折磨,远离病痛。

  应该说大家都宠着她吧!怕她闷地说着外头的事来让她解闷,她听多了,自是会想到外面走走看看,体会一下平民百姓的生活。

  而这对她的身体状况来说是一大负担,她根本无法走得太久,一条不算长的街才走不到一半便香汗淋漓,脸白得像随时会倒下去。

  套句大夫的话,她根本不该出门,长年卧床方为保命之本。

  “喝凉茶,喝杯凉茶止止渴,凉茶好喝又……咦,你生病了是不是?快喝一口茶……啊!好痛,哪个上辈子缺德,这辈子少肝少肺的混帐推我。”天呀!她骨头都快碎了啦!

  一双黑鞋赫然在现,冷到极点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不准碰她。”

  可恶,居然还凶她。“我哪有碰她,我只是好心地给她一杯凉茶喝而已。”

  这是犯了哪条法,没个预警就一把推开她,害她摔得屁股差点开花。

  “这种天气喝凉茶,你是何居心?”分明是害人生病,加重病情。

  “这种天气有什么不好,秋老虎肆虐……哇!你……你干什么,快把我放下。”竟然用一只手将她捉高,离地约三寸。

  “臭小子,别在我面前嘻皮笑脸,信不信我两根手指头就能把你捏碎。”像掐死蝼蚁一般的轻而易举。

  “什么臭小子,我是女……女孩们最爱的少年郎,你要让我受一丝伤害,小哥儿我的爱慕者准将你撕成碎片。”

  该死,他是吃什么长大的?一身肌肉壮得吓死人,又高又魁梧活似营养过盛的巨婴,一只手臂有她大腿粗,若高高举起重重摔下,她这条小命八成去了半条。

  束着发,打扮得有些不伦不类,这位卖凉茶的“小哥”皮白肉细地,两颗圆滚滚大眼犹似镶上的黑玉,唇红齿白,着实好看得很,不少姑娘家还冲着那张面皮而让她赚进不少银子。

  可惜她是如假包换的女娃,还是位清灵出尘的俏佳人,她易裙为男儿身也是不得已的,全是为了糊口呀!

  再则关外的男子多,女子少,为了避免失身,或是被人捉去当老婆,扮成俊俏的儿郎绝对是明智之举,她可不想还没找到回家的方法就当了古人──白骨一堆。

  懂得识时务为俊杰的欧阳春色乖乖地被拎着,不敢乱动乱踢,虽然在父亲的强迫下学过几年跆拳道,又拿过几届全国冠军,可是跟真正的武功高手一比,她这点花拳绣腿根本不够看。

  这点她来的第一天就知道了,而且引以为鉴,当时她就是太轻忽古人的能耐了,才会被点穴抛在沙坑上晒了一天太阳,还惨遭蚂蚁军队攻击,咬出她一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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