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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看来,这一回,她仍是打了胜仗回来了。

  她是个常胜将军,当初曾经反对过她的人,现在早已不再反对。

  只可惜,这些年来,她爬得越高,她的笑容就变得越少。

  他和阿丝蓝刚成亲时,那三个姑娘偶尔还会跑到他们家,吵着要阿丝蓝煮饭给她们吃,但这两年,她几乎不曾再来过了。



  看着远去的队伍,他没再多想,只转身继续朝回家的方向而去。

  他看到家门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月儿爬上了枝头,星子在树梢闪烁。

  远远的,他就看见袅袅的白色炊烟在暗夜中冉冉上升。

  阿丝蓝已经将灯点亮,敞开的大门内,透着温暖的光,食物的香味也从门内传来。

  那是他和她的家。



  每天黄昏,他走到这里,看见那透出灯火的家门,看见她,他都会觉得心口有些发紧。

  一个真正属于他的家。

  看着那温暖的灯火,不觉中,他加快了脚步。

  从小,他就不敢妄想能拥有自己的家。

  大师傅待他很好,但他就是无法安然的待在那里。

  身为狼子,他从懂事以来,就一直被人指指点点,他很清楚,一般的姑娘是不会想嫁他的,所以他很早就叫自己不要去想。

  他原以为,他会这样孤老终身,但她出现了,将温暖和欢笑带进了他的生命。

  到现在,有时候他还是无法相信,她真的会答应嫁给他。

  巴狼穿过竹篱笆,越过院子,来到门边。

  屋子里,整齐而清洁。

  桌上,已摆满了丰盛的菜肴。

  没听见他进门,她背对着他,跪在桌边摆放着碗筷,然后把几朵盛开的杜鹃花,插在一个平常拿来装盐的小陶瓮里,放到桌子的正中央。

  看着她忙碌的背影,他胸中一暖。

  “我回来了。”

  闻声,她回过头来,看见他,一张小脸在瞬间露出微笑,起身迎了过来。

  “我正想你应该差不多要到了呢。”她笑着帮他脱鞋,牵着他进门,又帮他拿来一杯茶。“下午工作忙吗?”

  “还好。”

  他盘褪坐在桌边喝茶时,她端来一盆水,跪坐在地板上,小心轻柔的替他擦洗手脚。

  她的手很小、很白,和他粗糙难看,布满伤疤皮茧的大手完全不同。

  她曾经异想天开的替他缝了皮手套,想保护他的手,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老实告诉她,他的工作,无论雕刻陶范或锻造铜器,都需要双手的触感,隔着厚厚的皮手套,会让他无法工作。

  他把她送的皮手套,珍惜的收着,只在冬日出外时,才会拿出来用。

  她一边帮他擦洗手脚,一边说:“我今天下午到师母那儿去了一趟,她最近身体好像不太好。对了,我看师傅家的屋顶有些旧了,你下次休息,我们一块过去把屋顶换掉,好不好?”

  “好。”他轻轻应了一声。

  她朝他一笑,将布巾和水盆端到厨房,才回来替他添饭。

  “来,我们吃饭吧。”她笑吟吟的把碗递给他。

  晚餐桌上,有一道新菜,拿荷叶包着,是他没见过的。

  “这是新菜?”他好奇的问。

  “嗯,我今天绕去市场,看见新鲜的蹄膀,就买了回来。”她兴匆匆的把荷叶打开来,“你吃吃看,我把它放到陶瓮里,用小火慢炖了一个时辰,又焖了一阵。”

  那蹄膀很嫩又鲜,他拿竹筷拨开它时,肉汁汩汩流了下来,带着肉香的白烟也随之蒸腾四散。

  他夹到嘴边,一口咬下去,那香滑的嫩肉几乎入口即化,非但咸淡适中,还带着一点荷叶的清香。

  “好吃吗?”她担心的问,这是她第一次做这道菜。

  “嗯。”他笑着说:“你将肉先炸过了吧?大火油炸把肉汁的原味封在肉里,荷叶又解了蹄膀的腻,味道鲜美,非常好吃。”

  “真的?我本来还怕蹄膀会被我煮得太老了。”她绽出开心的笑,脸蛋红摸扑的,就像嫩桃一般。

  “真的。”他称赞道:“比我上回在宫中吃到的蹄膀还好。”

  她笑得比花还要灿烂,朝他颔首,“谢谢。”

  “你做这道菜,是想在师傅的生辰大寿出的吧?”他问。

  “嗯。”她开心的点点头,“师傅和你一样爱吃肉,但他这两年牙齿不太行了,师母说为了方便进食,她总把肉剁碎些,可师傅却不太喜欢,所以我才想出这个方法,这样一来可以保持肉的原形,但是入口又软嫩,他吃起来也轻松些。”

  瞧着那蕙质兰心的小女人,诉说着她的想法,他真的很感动,她总是这样,替人顾了里子,又不失面子。

  “师傅一定会喜欢的。”他真心的说。

  “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她笑着凑到他身旁,兴奋的道:“还有还有,我问了姆拉其他把肉弄软嫩一点的方法,她说把白萝卜加到肉里一起炖煮,也能让肉软一点呢。我想想也对,中午我不是煮了排骨汤吗?肉的确是较软嫩呢,对不对?”

  “对。”他点头同意。

  “我还想过,柑橘也能去油解腻,好像也能让肉排软一些,可惜那要到秋天才会有,但我猜那应该可以做成橘酱,这样就有好几道菜,如此一来,师母以后就可以轮着煮,也不会吃得太腻……”

  她兴高采烈的在他身旁,一边和他一起吃饭,一边和他聊着她所想到的一些想法。

  时间,在不觉中流逝。

  和她在一起时,不知为何,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的快。

  吃完了饭,他陪着她一起洗着碗盘,俐落的她,在洗碗时,便顺手替他烧了洗澡水。

  他本来没有泡澡的习惯,成亲后,是她坚持,说这样可以纾解他辛苦一天酸疼的肌肉,虽然觉得躺在装满了热水、冒着白烟的木盆里,很像被炖煮的一锅肉,他还是乖乖坐到浴桶里。

  毕竟,她才是那个陪着巫女到处行医的人。

  没想到这方法还真的有效,从此他再也没反抗过。

  他刚擦好了桌子,她就从门边探头出来。

  “我水烧好啰。”

  “等等。”他走上前,从怀里掏出一串铜铃,放到她手里。“这送你。”

  她一愣。

  铜很贵的,虽然他是铸铜的工匠,但因为他是重劳力的工作,吃得多,家里的餐食费耗费很大,他和她又把一半的薪饷给了收养孤儿的师傅和师母,因此平常并没有多余的钱买铜料,即使是这么小的铜铃项炼,需要的铜料也不便宜。

  这串铜铃小巧玲珑,旁边还刻着狼首兽面和杜鹃的花纹,非常可爱又典雅。

  她知道,这是他亲手做的,只有他有这样精巧的手艺。

  “五年前,你在今天嫁给了我。”见她哑然无语,他重新拿起,亲手替她戴上。“我的钱不多,所以只能做这小小的铜铃。”

  铜铃亮闪闪的,在他替她戴上时,发出温柔的叮咚声。

  他抬手抹去她眼角的泪,不安的问:“你不喜欢吗?是不是还是太沉了?”

  “不沉,一点也不沉……”她摇头,抚着、看着他替她戴上的那串铜铃项炼,它垂在她的胸前,纹样细致,看着它,阿丝蓝不禁有些哽咽,哑声道:“它好美……”

  见她是真的喜欢,巴狼松了口气。

  她咬着唇,吸着鼻子,红着眼眶问:“你哪来的钱买这些铜料?”

  “我下工时,另外到窑场帮人烧陶赚的。”

  他的工艺再好,那还是要工作好久,才够买这些铜料的。

  难怪他这几个月,都比之前要晚些回来,她还以为是为了赶铸春祭大典的礼器,没想到竟是为了替她做这铜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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