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康予柔?”
一名年轻纤细的女子,走出胶彩画大师张辉兰的教学画室,两名神色鬼祟的男人立即尾随而上。
女子疑惑地回头,两个男人同时一愣,其中一个倏地爆出连声诅咒。“啐!搞错了,不是这个。”
这个女的不可能是杨靖鹰的情妇,哪有情妇长这样?
站在他们面前的,是名大约才二十左右的女孩,看起来很年轻、很稚嫩,琼鼻樱唇,肤白如雪,大大的眼儿水汪汪。
此时女孩眼中充满了狐疑与惊惧,就像他女儿养的吉娃娃一样惹人怜爱。
她身上的衣物也很朴素,一条褪色的蓝色牛仔裤、一件图样简单的黑色T恤。
她完全没有化妆,素著一张清丽的容貌,连口红都没抹,一头清汤挂面的黑发只到耳下,比高中生还像高中生──不,或许她根本就是!
她是个美人胚子没错,但绝不可能是别人的情妇。这是谁给的烂情报啊?
不过为了弄清楚,他还是问那女孩。“你是不是康予柔?”他特地放轻语调,不想吓坏女孩。
女孩似乎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惊惶的眼在他们身上转了转,才咬著嫩唇摇摇头,表示不是。
“啐,真的不是她!”男子气得大声咒骂。
“请问,我可以走了吗?”稚嫩的女孩开口了,细细的嗓音又轻又柔,非常好听,娇怯柔弱,让人想大声都舍不得。
“好、好,你可以──”
嘟嘟嘟……
男人的手机响了,不断在口袋中震动著。
“是那家伙打来的!”他挥挥手要女孩走,自己则接起电话。
“喂!你给的什么烂情报,她根本就──”
男子气呼呼地开口大骂,但很快就愣住了。
“什么?!”几乎是立即的,男人再度爆出连声诅咒,将电话一甩,指著逐渐走远的女孩大吼。“就是她没错,快把她抓起来!”
“啊!”
康予柔本以为骗过他们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发现,她飞快拔腿快跑,但娇弱的她哪跑得过两个壮汉?
很快的,她像只荏弱的野兔,被凶残的猎人狠狠逮住。
“放开我!放开我……”
她使出毕生的气力反抗,用力挥舞两只小手,踢动纤细的双腿,想使企图抓她的人却步。但那点花拳绣腿哪起得了作用?
当她的嘴巴和双手被胶带紧紧缠住时,她绝望地知道,自己即将成为他人的俘虏。
“嘿嘿!你可是杨靖鹰的宝贝,只要抓了你,不怕他不乖乖就范。现在,我们只要等他自投罗网就行了。”
不!康予柔听了立即摇头,无声的泪水不断流下。他不会来救我的!
她不是他的宝贝,从来不是……
第一章
我曾经想放开你,让你永远留在那片纯净的天地里,
是你开启那扇禁忌的门扉,闯入我的幽暗世界。
三年前
幽美有如欧洲胜景的河堤公园,座落于热闹的高雄市区内,广阔的公园内有大片绿地,五彩缤纷的花卉,以及水舞喷泉与亲水广场。
跨越爱河河面的光雕桥,从空中看来像是一个低音符号的设计,河堤旁林荫夹道,清风徐来,树影婆娑,煞是美丽。
“大少?”深著浅色西装,气质斯文的男子推门走入办公室。
男子进了门,发现他的主子站在老位置,单手夹著烟,高大的身躯倚著大片落地玻璃,远眺下方的河堤公园。
“大少又在看风景了?哈哈,您真的很爱看风景耶!”
另一名皮肤黝黑、穿著黑色西装的男子跟著走进来,咧开一口大白牙。
他们是杨氏集团现任主事者杨靖鹰的亲信下属,身穿白衣的名叫程仲君,是杨靖鹰的军师,负责出点子与文书方面的协助;而身穿黑衣的叫做周冠祐,则是他的贴身护卫,担任杨氏集团的保全部门一级主管。
程仲君与周冠祐的父亲都是杨家在成立杨氏集团之前的重要成员,两人打小就被送到杨靖鹰身边,从学生时代的伴读开始做起,到后来成为贴身护卫,而今已是集团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
杨氏集团,是杨靖鹰的父亲漂白后所更改的名称,当年,它被称为杨家帮。
说起杨家帮,高雄地区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三十多年前,杨家帮还是高雄地区赫赫有名的黑道帮派,杨家帮的开山始祖杨虎,曾是纵横南北、叱刹风云的大哥大,不管哪帮哪派的老大、小弟,都得卖他面子,他说一,没人敢说二,堪称“喊水会结冰”的厉害人物。
后来他结婚后便逐渐淡出黑社会,不再过问江湖恩怨,漂白后致力经商,造就了杨家为人津津乐道的致富传奇。
杨家究竟有多富裕呢?简单地说,就算杨家一家都不再工作,每天只躺著吃,从他们这一代算起,起码也有三代不愁吃穿,况且杨氏集团仍在持续经营中。
他们到底做了多少买卖?又做了哪些买卖?基本上,除了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卖枪贩毒的买卖不干之外,他们什么生意都做。
酒店、柏青哥、赌场、舞厅、PUB、期货公司、餐厅、影城……累积至今,富可敌国,资产相当可观。
“您总是站在这里往下看,到底在看什么呢?”
程仲君走到窗户,纳闷地往下瞧。
在他看来,底下是平凡无奇的街景,了不起有些公园的绿树入眼,杨氏集团的掌舵者天天站在这里往下看,到底在看什么?
“没什么,只是随便看看罢了。”
杨靖鹰在烟灰缸里捻熄香烟,准备回到办公桌前开始办公。
他的视线最后一次瞥向窗外,蓦然,他的身体僵住了。
杨靖鹰瞪著窗外,下颚缩紧,剑眉微拧,脸庞依然平静无波,但紧绷的身躯隐隐透出怒气。
“大少?”程仲君首先发现他的不对劲。
杨靖鹰什么话也不说,扭头就朝外走。
“啊,大少──”
周冠祐赶紧追出去,不敢稍离他三步远。
程仲君愣了愣,也飞快跟过去。
***
今天,堪称是康予柔的厄运之日。
首先,是今天生意烂到爆,打从上午开张至今,半个客人都没有,营业额惨兮兮地挂了颗大鸭蛋。接著下午,来了两名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啧啧,小妞,不错嘛,你真有胆!”混混之一绕著她打转,咂弄牙齿发出粗俗的声音,贪婪的表情,就像即将扑向肉骨头的恶犬。
康予柔慌忙打量四周,想寻求援助,但──
原本在草地上玩耍的孩子,被母亲急急忙忙拉走了,方才在河堤旁的大树下下棋的老人,也一哄而散。
几位年轻力壮的男人经过,康予柔试图用眼神向他们求助。
但现今社会已经没有所谓的屠龙英雄,那几个壮硕男人不但刻意绕道走远路,甚至连头都不敢朝她这边转。
好像深怕不小心瞄了一眼,就会被乱刀砍成肉酱。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治安真是太糟了,没人愿意为了陌生人平白丧命。
原本还算热闹的公园,因混混的出现,顷刻间跑得连只小猫都不剩,康予柔的心瞬间直往下沉。
她连支手机也没有,万一发生什么事,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你们想做什么?”无人援助,她只好硬著头皮与混混周旋。
“做什么?你知道隔壁是什么地方吗?全高雄最高档的酒店欸,你这黄毛丫头居然敢在我们杨氏企业的地盘上做生意!”
“我站的这块土地是属于这座公园,是全体市民共同拥有的,不是你们私人所有。”康予柔勇敢地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