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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将车子在墓园外熄灭,下车步行,拾阶而上,到了顶端一块面海的空地边,将随身带的照明灯打开,慢慢向前走,身后背的铁锨拖在水泥路面上,发出尖厉的嘶叫,好在这里不会有人冒出头来告我十二点以后制造噪音。

  段楚空的墓地四周,还留有白天人群来到留下纷沓的足迹,我叹口气,这个男人需要的只是安静,他妻子却不晓得,年年都来扰上一番。

  也许她只是唯恐别人忘记她是段楚空的妻子。

  我的照明灯随便一扫,惊栗地发现墓碑上的段楚空正在注视着我,他那温善的眼睛里闪过锐利的光,他在斥责我?



  也许只有你能看得最清吧。

  我把照明灯转过来,放在墓碑上,照着碑后的墓地,确定一下入棺的位置,用铁锨挖起来。

  脚下地面被连日阴雨滋润,松软无比,我一人很轻松就挖得极深,等铁锨触到坚硬的物体,我沿着棺木的周沿,将泥土一点点向两边堆去。

  抬头已经见不到星月,我站在丈宽的大坑里,泥土的腥臭冲人欲呕,这活计本该让助手帮忙来做,可我怕他听说我要刨祖坟,会吓得晕死过去,念念大逆不道。

  我粗喘几口气,爬出坟墓,到墓碑上去把照明灯取下来,再跳下去,站在地上,观察起这具棺木来。

  我在棺盖上摸索着,找到接合的地方,想用一只手掀开,很吃力,我把照明灯放在一边,双手奋力去掀。



  棺盖一打开,我空出一只手就去拿照明灯,扑面而来的恶臭已经要将我熏得晕过去。

  我取出准备好的面罩戴在脸上,那刺鼻的气味消去一半,另一半只能强忍。

  二十多年前的棺木,不比如今先进,可保尸体万年青春不老,可段家入葬所用之木材,是百年难遇的上等木料,算时间,如今白骨也会剩下些。

  可棺木中却是空空如也。

  我爸爸被人盗尸。

  我倒抽一口气,同时心中一块石头重重落了地。

  我将棺木重新合上,跳上平地,举起铁锨正欲往下铲土,某人叫我名字一声。

  要知道,在这全是死人的鬼地方,被人叫名字,我胆子再大,也吓得寒毛都竖起来。

  “你在这里做什么?”来人的声音不可思议。

  我脖子僵硬住,缓缓地扭转过去,照明灯还在地上扔着,照不到面前的人。

  我心道,真是见了鬼。

  他身上的白衬衫,在白天看来只觉衬托那胴体曼妙无比,到了晚间,却如鬼魂飘忽不定。

  我冷笑:“这话换我问你,来做什么?”

  非雅不语,看我去捡起照明灯,拔腿便跑,我扑上去追他,墓地间便闪起我们空洞沉重的脚步声,非雅的喘气声越来越近,我知道他现在一定怕极。

  他比怕鬼更怕我。

  我抡起手中的照明灯从他后脑砸过去。

  眼前灯光骤然熄掉,绝对的空寂。

  我知道自己下的力气很重,那照明灯被我砸个稀巴烂。

  我也知道自己的愤怒有多重,非雅被我一击即中,晕倒后跌在地面上。

  我摸索着将他抱起来,手指触到他后脑上溢出温热的液体。

  看不到他脸上表情,不管是惊异还是失望,都情有可原。

  那口口声声爱他至深,甜言蜜语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男人,下手的时候比爱的时候更加用力。

  我抱着非雅回到车子里,放在后座上,打开车灯。

  很早以前就知道,只有睡着时候的非雅才可爱,晕过去也一样,没有任性刁钻、骄傲自负的姿态,虽然我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幻觉,当他醒来,我又将无计可施焦头烂额。

  我在车里放在悠扬的音乐,哄小孩儿睡觉似的,用自控装置把车门反锁,再回到墓地。

  关门的时候,不太顺畅,一个什么东西掉下来卡在门缝间,我低头将之捡起来,那是两枚用红线穿在一起的戒指,模样已经瞧不清楚,上面全是污泥。

  我知道,妈妈那天突然失常要找到的,就是这两枚戒指。段楚空死后,她将这两枚戒指用红线穿起来,埋在墓地旁边,每年的祭典过后,她都要将之挖出来,与丈夫进行一次阴阳相隔的婚礼,因为他们生前并没有机会举行。

  据我所知,她虽然名为段楚空的妻子,却只是书面上的,连她们的婚礼,也不过进行了一半,那另一半发生了什么,现在没有人可以告诉我,因为知情的两个人,用比命运红线还要坚定的力量,把彼此紧紧拴在一起。

  相信他们的双手,在黄泉路上还是牵在一起的。

  ***

  我再回到墓园的时候,天色已经微明,大致可以看个清楚。段楚空的坟墓四周一片狼籍,我摸黑胡掘乱挖,泥土东一摄西一摄。

  但我想段楚空不会怪罪于我,他既已撒手人寰,就该再无留恋,可我却要怪他,死都死了几十年,却还没云消散尽,要为我带来这诸多麻烦。

  我愤然之将他的棺盖阖上,捡起铁锨把四周的坟土铲回去,这段楚空前世不知造了什么孽,死于非命不止,二十多年都睡得安稳,却一连两夜被人挖坟盗尸,现在恐怕魂无归所。

  我把那空棺草草埋上,急匆匆赶回停车的地方,灯光音乐美妙依旧,非雅还沉沉睡着,我真希望我们只是来这好地方观海景看星辰。

  我将一身污衣换下,跟工具一起塞进后车箱,经过一座桥的时候,扔进湍急的水流里。

  望望后座的非雅,也许我该扔下去的是他。

  ***

  回到市区的时候天已是大明,日出东方雄壮无比,晒得我眼睛都在疼。打个电话给助手,限他半个小时之内携其妻女数人搬离家中,找一处新所居住,我现在要用他的房子。

  开车到他家楼下只需要十五分钟,我去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楼下恭候,睡眼惺忪,西服下面还是睡衣的花纹。

  我只能说:“抱歉,有急事。”

  助手立即立正,说:“段先生,家里已经干净整洁。”

  我讶然,他这是何等效率,特警飞虎队也不过如此啦。

  我把后车门打开,向里面指指,助手揉揉眼睛,不知所措。

  我对他笑笑,到车里把非雅抱出来,一路随助手沿狭窄楼道到他家中。楼道间堆满杂物纸箱,一人过都勉强,我抱着非雅几次都要跌倒,助手赶紧伸手来扶,不小心触到非雅,粘上一手鲜血,他呆楞看了半天,却未发一言。

  我说:“此事过去,我会将你们全家移民加拿大。”

  助手憨憨地点头,他的前任太太与唯一的儿子现在加国,因为数年前他事业失意而远走高飞,现在他儿子是金发绿眼的鬼佬在供养。

  看得出来助手的妻子非常贤惠,小家虽小,雅致齐整,那沙发藤椅虽然样式平凡,坐上去却一番温馨。

  助手从洗手间取出医药箱,我们两个外行手忙脚乱将非雅的伤口包扎一番,血已凝固结痂。

  我把他抱到卧室,盖上被子,坐在一旁喝助手端上的热茶。

  “段先生……”助手看时机已到,站在一旁开口。

  “我恐怕有麻烦了。”我对他说:“你去买今天的早报。”

  助手气喘吁吁而回,除了报纸还买来汤包,热乎乎刚出笼,他说:“段先生,粗茶淡饭,先填填肚子吧。”

  我摇摇头,让他先把那报纸拿过来。

  助手买来十多份报纸,每一份的首版都大幅标题,刊登着我妻子怀孕的消息,想我段祺瑞地位再尊贵,也不至于受到媒体这般抬爱。果然,在喜讯下面,列着两份DNA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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