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努力地说着,李雯婷却是一句也没听进去,径自垂下了头,她的声音沙哑得像是梦呓时所发出的呢喃一样,隐隐之中又包含着幽幽的哀怨。
“好好喔……我虽然讨厌那个江礼,可是他真的很喜欢张大哥呢……昨天晚上他会对我那么凶,也是因为他嫉妒吧……嫉妒我那样抱着你……”
她慢慢抬起头,一点一点的望进我的眼睛,微微地笑了。
“有个人那么喜欢你,要珍惜喔,张大哥。”
珍惜?我巴不得甩开啊!我顿时眼角抽搐,无话可说了。
“……你看,江礼说的就是这家店铺了吧。”看见目标,我心下松一口气,赶紧指着前方的民房转移话题。
江礼会特别嘱咐我来这间杂货店搜刮用品,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家杂货店是玻璃拉门,由于村中大多是平房,又因为太阳位置的关系,此时阳光毫无窒碍地洒进了杂货店中。
“张大哥……”李雯婷神情畏惧地看着其中一面破碎的玻璃门,在那染血的地面上还有一只没了主人的手臂。
看来她是不敢进去了,果然是爱哭又爱跟、可是又没用的拖油瓶啊。
我无奈一叹,四处张望了一下,说道:“雯婷,你看那里是不是有一台手推车?”
“哪里?”她顺着我的目光看去,喜道:“啊!在那里,我看到了!”
“你去帮我把那台推车推过来,好用来装东西。”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忙不迭地向那台推车跑去。
“虽然很没用……不过她的个性还是挺可爱的。”
看着李雯婷的背影,我略微感叹了几句后,提起脚步,有些胆颤心惊地穿越破碎的玻璃门,搜刮店里的物品。
村庄的人口不多,相对的杂货店里的供给品也不会多到哪里去,矿泉水、汽水、果汁、饼干、面包、糖果……我把店里用得上的全都塞到推车上,也才将推车塞了一半满,虽是不多,但如果想撑到回去本岛,应该够多了。
“大概就这样了吧……”我看着推车内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
李雯婷吐了吐舌头,说道:“好快喔,还有一个多钟头,张大哥,我们要先到村口去等江礼吗?”
我正打算答应李雯婷的提议,忽然脑中灵光一现,不顾她诧异的目光转身跑回了店里。
“没有、没有……怎么会没有……”我满头大汗地翻找着,一排排的商品被我扫到了地下,连柜台的抽屉都给我撬开了,却还是找不到我想要的东西。
“张大哥,你在找什么啊?”站在店门外的李雯婷忍不住出声问我。
“找手电筒和指南针!”我头也不抬地说。手电筒是用在晚上照明,指南针是用在海上航行时辨明方向,我觉得这两样东西都非常重要,一定会在哪个时候派上用场。
“杂货店里不可能会卖这种东西吧?”
“这村子就这么大,人口也就这么多,所以开一家杂货店就得包下日常和五金用品,以及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不然怎么叫做杂货店?”我说完,泄愤地踢了一下桌子,这是哪门子的破杂货店?居然连电池都没卖!
李雯婷歪头想了想,几个眨眼后,她兴奋拍了一下手,说道:“张大哥!我记得村子里有另外一家杂货店,就在我们住的旅馆那附近,也许那里会有你要找的东西!”
闻言,我两眼炯炯发亮,“我们现在就过去!”
因为村子不大,李雯婷说的另一家杂货店距离其实不远,但我是推着手推车跑过去的关系,当我赶到那里时,累得气喘如牛,急速飙快的心跳让我感觉心脏像是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似的。
喘了几口粗气,稍稍平复心跳,我抬眼打量起这间杂货店,店面和之前那家差不多,只是由于地理位置不同的关系,虽然同样是采用玻璃拉门,却显得较为阴暗。
阴暗。
江礼千交代万嘱咐要我们不能进入暗处,因为那些东西就躲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张大哥……”李雯婷忐忑不安地看看我,她的眼神像在说“还是不要进去吧”。
“你在这里等我。”我吞了一口口水,小心翼翼地进到店内。
店里还是有稀微的阳光投射进来,虽然感觉还不够明亮,但已经令我心安了不少,那些东西似乎没有躲藏在这间店里。
不管怎么样,总之还是快点找到快点闪人吧,这座鬼村子我连一秒钟都不想多待。
这家店果然比之前那一家店可爱多了,翻找了没多久,我就在文具柜上发现了手电筒和指南针。
只是手电筒是那种塑料制,很像玩具的小手电筒,指南针也不是电子制,是类似小学生上自然科学时,老师统一发的那种阳春型指南针,直径两公分的大小,就一根箭头和一个N字。
不是很满意,但可以用就好,在这种环境下也没办法要求太多,我把柜上的手电筒和指南针全搜刮了下来,这种东西不怕多,就怕少。
“对了,还有电池!”我恍然醒悟过来,没电池,就算有手电筒也不能用。
电池就放在柜台的玻璃柜里,很显目,我想也不想地就进到柜台,将玻璃柜中的电池清扫一空。
“哈,皇天果然不会辜负有心人!”
就在我既开心又得意的这时,突然感觉到我的脚踝被什么东西用力抓住,我还来不及作出反应,下一瞬,一股剧痛立刻从我的小腿猛地冲上大脑。
——它躲在柜台的桌子下面!
它紧紧咬住我的小腿不放,强烈的恐惧比被咬的事实更让我为之惊慌失措,我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不断地用另一只脚踹它的头,可它就像没有痛觉,紧紧咬住我不放。
“嘶……”的一声,我的牛仔裤被它咬破,小腿也连皮带肉被它咬下一大块,鲜血飞溅。
很痛,痛得我冷汗直流,却也因此让我得到自由,我两手紧抱着搜刮到的东西,连滚带爬地逃离了柜台,一个脚步踉跄跌坐在地上,强烈的恐惧让我心脏跳动的声音,在静谧的店内显得异常清晰。
那个东西一边发出如野兽般的呻吟声,一边缓缓从桌下爬出来,我看清了它的长相,那是个我认识的“人”。
陈明嘉。
那个天之骄子再也不复当初意气风发的模样,原本出色的五官少了鼻子和一只右耳,有神的双眼变得一片白蒙混浊,右脸颊也被咬掉了一块肉,我几乎可以看见那隐藏在肌肉中的骨头……
它的下半身也不见了,所以当它靠着双手从桌下爬出来时,实木制的地板会发出细微的摩擦声……也就是在这时,我发现有一道长长的血痕,从后门的出口拖曳到了柜台,只是由于光线昏暗我才没有注意到,而这一个不注意,把我给害惨了。
它爬出桌底后,就以混浊的双眼看着我(可是我不确定它是不是“看得到”我),没再继续往我的方向爬过来,因为就在它的正前方,有透过窗户洒落进来的阳光。
看来就如江礼所说,这些东西确实害怕阳光。我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因火辣辣的剧痛皱起了眉头。
“陈明嘉……你生前讨人厌,死了以后更惹人讨厌。”
我没胆量砸破它的头颅,它的样子太有震慑力了,只好恨恨地啐了它一口,勉强平衡一下心情。
随手拿了卷绷带和一瓶酒精,我拖着受伤的右脚,一拐一拐地走出了店外,迎向满脸紧张的李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