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到了,我家很破旧,实在不适合你住,你可以考虑看看要不要去你朋友那里住,我现在还可以送你过去。”她摆明了他是豪门贵公子,她这样的小庙是容不下大菩萨的。
“不用,我觉得住你这挺好的。”他一口拒绝她的提议。
两层楼的透天房屋,外墙已经斑驳,门面显得老旧,在这个以二十四小时超商为主的时代里,这样传统的杂货店令沈育奇着实另眼相待。
虽然他和她曾短暂交往过,但就是因为太短暂,短到来不及知道她家的环境,她就和他提分手了。
到现在,他还对于分手一事耿耿于怀,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把他这么优秀的人才给三振出局呢?
没错,是她甩了他,是她先提分手的,原因只有四个大字,那就是“个性不合”。
事已至此,梁晓冬也不再多说什么,反正她只让他借住一晚。
她一踏人家门,立刻引来妹妹梁晓夏的惊呼声。
“晓冬,你不是去唱歌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坐在收银台的梁晓夏很讶异。
梁晓冬只大梁晓夏一岁,她们姐妹都是互叫名字,感情好到跟双胞胎没两样。
“出了一些状况,我有空再告诉你,对了,他……”梁晓冬比了比站在她身边的男人。
梁晓夏本来以为尾随梁晓冬进门的是客人,这下才发现梁晓冬的模样怪怪的,于是梁晓夏从收银台前站了起来。
“他?”梁晓夏挑眉,看着这个一身西装笔挺的男人。
沈育奇好整以暇的等着梁晓冬的介绍。
“他是我大学的学长。”梁晓冬看了沈育奇一眼。“学长,她是我妹妹梁晓夏。”
“晓夏,你好,我是沈育奇。”他伸出右手,绅士地与梁晓夏的右手相握。
“你好呀!”梁晓夏看了梁晓冬一眼,不晓得晓冬这么晚带个学长回来,是何用意,况且这个学长一身正式打扮,身上还有着古龙水的香味,就像是刚从婚宴走出来的新郎,情况诡谲到让梁晓夏不敢多说话。
“晓夏,学长要在这暂住一晚,可以吗?”梁晓冬询问着妹妹的意思,最好妹妹一口反对,这样她就可以把沈育奇扫地出门了。
梁家只有两层楼,一楼的前面是店面,后面则有仓库、厨房和卫浴,二楼的前头是客厅,再来是两间卧房和卫浴设备。
梁家父母在时,梁晓冬就是和梁晓夏睡一房,而父母睡一房,如今梁家父母不在了,两姐妹就各睡一房。
“好呀!当然没问题,只是学长要睡哪?我们家没有多余的房间。”梁晓夏一口答应。
沈育奇淡笑不语,既然在人家的屋檐下,他就得表现得温和有礼。
“这样好吗?让客人睡沙发?”梁晓夏笑得很尴尬,这一点都不像是为人热情的晓冬的待客之道。
“当然好呀!不然他可以选择睡地板。”梁晓冬双手一摊。
“我没问题的,睡哪都可以。”沈育奇简直是一皮天下无难事。
梁晓夏笑了笑,决定先说重要的事。“晓冬,毛毛打了好几通电话找你,她的口气很急,我问她有什么事,她也没说。”
“糟了!”梁晓冬从包包里翻出手机,上面显示有一堆的未接来电,她在演出时习惯把手机设到震动,这样才不会干扰到现场的品质。
梁晓冬立刻打电话给毛毛,电话那头传来毛馨如连环炮似的话语——
“你去哪?你有没有受伤?仁哥说现场疯掉了,一堆记者挤来挤去的……”毛馨如担忧着梁晓冬的安全,因为何仁说梁晓冬在混乱中不见了。
“毛毛,我没事,我当时就想我的节目还得等半个小时,于是我就去上洗手间呀!哪知婚宴现场乱成一团,反正也没办法唱了,我只好先回家了,帮我跟仁哥说一声。”梁晓冬又听了毛馨如杂念了几句,才切断电话。
不是梁晓冬要说谎,而是眼前的情况她不得下说谎,要是让毛馨如知道新郎是带着她一起跑的,那不用多久,她这问小小的杂货店铁定就会被媒体给轰炸掉。
幸好,那时她站在大型电脑音控后,属于舞台的后方,宾客的视线根本看不到她,所以当她被沈育奇挟持走的时候,连主持人和仁哥也没发现。
一看梁晓冬切断电话,梁晓夏又说:“还有江大哥找你,要你回电给他。”
“哦!知道了。”梁晓冬点点头。“晓夏,你再顾一会儿店,待会儿我再下来帮你关店,我先上楼去收拾一下。”
沈育奇跟随在她的身后,走向位于厨房边的楼梯。“晓夏说的江大哥是谁?”
“我男朋友。”梁晓冬头也没回地说。
他不觉得讶异,以她二十八岁的年纪,要是没有男朋友才会让他觉得奇怪,只是听到她有男朋友,他的心情在怪异中夹杂着不好受。
与前女友相会,然后来到前女友的住处,前女友的家竟然是杂货店,然后跟着发现前女友已经有了男朋友,这样一连串的事件,让他今晚的逃婚之夜,更增添了许多梦一般的境遇。
来到楼上,他四处看了看,虽然家具有些老旧,但整理得光洁干净,有着清新朴实,有着居家的温暖。
“你要先换下这一身行头吗?”她看着他身上这套价值非凡的西装,处在这样的空间中,是这么的格格不入。
他双手晃了晃。“我身上除了证件、信用卡、金融卡、现金,什么都没有。”
“你先在客厅里坐一下,看看电视、报纸,我去去就来。”看他站在她家的客厅里,她这会儿总算愿意相信这是事实,不是她平空幻想出来的。
她的前男友,一个今晚准备要结婚的落胞新郎,居然会在她家里,她真的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这样的心情真的是五味杂陈。
她转身下楼去,再上来时,她手里抱了一堆东西,她将手里的东西搁在茶几上,然后她在他对座的沙发上坐下。
“这是什么?”他即时按下电视遥控器,将电视给关了,不想让她看见媒体那疯狂的报导。
“牙刷、毛巾、九十九元的T恤,还有一九九的短裤,都是全新的。”她这里是杂货店,顾名思义就是什么都卖,只要村里的人需要什么,她就卖什么。
他看了桌上的东西一眼,扬起兴味的笑意。
见他不说话,她于是又说:“对了,我忘了你是豪门贵公子,应该不穿这种地摊货,这样吧!我车子借你,你自己开车去台北买。”
她对他的怒气似乎完全不想掩饰,从一见到他,她全身就像着了火,说起话来总是夹枪带棍的。
“我没说我不穿,我只是纳闷你怎么没帮我准备内裤?”他很开心自己将了她一军。
她白皙的小脸闪过一抹红晕,随即恢复镇定。“我杂货店里只有卖子弹型内裤,你要穿吗?”
那是专为四十岁以上的顾客准备的,她知道现在的男人都喜欢穿四角裤。
“穿呀!只要有得换穿,总比没得换好,况且是你帮我准备的。”看来他不去美国的决定是对的,但是恐怕美国那边的人会气到跳脚。
“那你自己下楼去挑吧!浴室就在后面,晚上你就睡那张沙发,需要什么再说一声,我得去结账和关店门了。”她话才说完,人立刻站了起来。
“晓冬。”他喊住要下楼的她。
他还是笑得这么温柔,根本是老狐狸一只。
“干什么?”她口气不算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