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
可我进入公司任职的时候,舅舅满脸黑线:「炅儿哪,我们同一年入校,你读了八年才毕业,怎么到现在连个学位证明都没有?你让我怎么录用你呢?难道作为总裁要假公济私不成?」
我手忙脚乱地关上房间的门,捂住舅舅的嘴,压低声音道:「舅舅!你怎么……怎么可以把我的秘密到处声张!」
对了,我忘了说,出于魔女对我精神的严重摧残,我每日生活在惶惶不安之中,可怕的魔女毕业以后留校任教,每次考试的时候她都跟众考官一起坐往前排,目光炯炯地瞪着我,以至于我发挥总是失常,每次考试都被PASS OUT。直到今年,学饺看我的年纪,再混下去实在不像话,勉强将我的一路红灯关闭,踢出学校。
舅舅得知原因以后想了想,笑道:「没关系,你怕的话,我代替你去取好了,我到要看看什么女人那么厉害,害得我外甥八年来都水深火热!」
我连连点头,有我聪明英勇无人可敌的舅舅出马,千年老怪都挡不得,惧她小小一个魔女!
事实证明我错了,舅舅也错了,可偏偏他错了还不承认,乐得颠颠的。一个月以后,跟那鬼学校教英语的外籍教授私奔到澳洲放羊去也。
我被彻底遗弃,求天无路求地无门。作为家里最后一个大学生,接下了豆腐家族总裁的职务,开始又一段痛苦的人生。
我一直都那么倒霉,我肯定这是因为我爸爸跟妈妈干那事的时候没选好时辰,无天时地利,在人和这方面更是犯了大冲,我这种倒霉持续到一个礼拜之前,算是到了顶端。
该死的同学会又将我与可怕的大学生活联系在一起,可是我们豆腐家族德高望重,作为它的门面,我要热心于公益事业,所以在母校校庆百年的盛大典礼上,我被邀为嘉宾。
校长见到我的时候紧紧握住我的双手,热泪盈眶:「同学!我为本校能够哺育出你这种成功的商业人才感到欣喜万分!你是我们全体师生的骄傲!来吧,我们坐坐……你看到你当年曾经生活过的宿舍了吗?它已经经历了几十年风雨,破旧不堪,现在却还有你几百名学弟住在里而受苦,我们打算今年把它翻新一遍,作为对你的纪念!我们打算把这幢楼命名为『豆腐楼』!你看如何?」
那边主任拉过我来,让我看,面前站着四个小孩,满脸喜悦之色,像是已经看到了崭新的宿舍楼,他们撑起一幅横幅,上面题:热烈欢迎校友柯炅返校参观!
我被他们呼哟得头晕脑胀,一时糊涂洒下了百万重资,一想起回头怎么去对爷爷交代,简直令我毛骨悚然,脖子冷得缩在衬衣里,有人在后面拍了我一把,吓得我从椅子上跌落下来。
一阵爽朗的笑声,我迷惑地望向对方。
那人扶起我来,顺手拍了我屁股一下,道:「大财主!不认得我啦?」
「你是……」面前的小伙子年轻俊朗,十分眼熟,可却真的想不起来是谁了。
小伙子拿起放在桌子上面主任的黑框眼镜,架在自己鼻子上。
「阮温明!」
他摘掉眼镜,哈哈大笑:「你的表情……好有趣!」
我真的呆了,没几年不见,他实在好好好——好有男人味!
那个马桶头黑眼镜,一脸苍白病态,总跟在活力四射的成浩司身边的像只阴魂不散的鬼。变成现在剑眉星目,意气风发,一身休闲装套在他笔挺的身材上,说不出的挺拔。再想想我这一脸菜色、裹在总裁头衔重重茧丝下的可怜虫,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变成蝴蝶飞出去。
即使不变成蝴蝶,变成个蛾子飞虫什么的,只要能飞起来便好吧!
「对了,三月初再来趟S城吧。」阮温明把探照灯扳到一旁去。
「为什么?」我将牙床在嘴里活动几周,支支吾吾地问。真没想到,这个当年入大学校门时牙都没长齐的书生阮温明,今天居然成了牙医。见面没多久,就被他拉到诊所来。
「为了你的牙呀!到时候你一定得再来一趟,否则你的满嘴牙齿都会掉光光!」
我嘿地一笑:「开什么玩笑!你以为全中国只有你一个牙医!」
他自信十足,笑得好开心:「牙医是很多,可是我在你身上施了魔法,只有我才能够破解……」
二月份我真的在魔法召唤下鬼使神差来到S城时,阮温明的牙医诊所却已经人去楼空,桌上留了一封信:
我有急事先走一步了,三天后有一位友人的婚礼即将举行,我本答应做他伴郎,可事务缠身,临时落跑,这位友人你也认识,就是成浩司,都是校友,你不介意代我参加他的婚礼吧?我已经这么对他保证过——他的脾气恨坏,如果伴郎在婚礼上放他鸽子,他一定会发疯到杀人的。所以切记,切记,否则你就不仅仅是掉满嘴牙齿。
请柬在下面,已经改成你的名字。还有,买套漂亮的礼服穿上吧。你会喜欢这场开心的婚礼的。
我好奇成浩司会娶到什么样的太太,他那种体格,恐怕只有神农族的女野人站在他身边,才不会显得他在欺负弱小。
翻开请柬,香水味扑面而来,这是种古怪的自制香水,创作者一次次信誓旦旦的说它有催情效果,不到一分钟就可以让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缠绵到一张床上,前提是这两个人必须是男人。
大学期间她就天天带着这种自制香水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谋害花花草草,这个可怕的女人,只有可能是请柬上这个名字:宁雨晨。
这世界上最灾难的事情,莫过于让两只魔鬼睡在一张床上,他们诞生的只有恶之花。
这恶之花会开满漫山遍野,而我将要踏上这座山。
后记
我希望这是篇能够带给人开心的文,仅此而已。
刚刚开始写的时候,回眸只是一篇小短文,不到万字,可是我写得非常开心尽兴,自己先捧着笑得前仰后合,可是写到后来,发现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
写的时候只是想写一些轻松的、带点诙谐的,读了以后让人舒服,让人放松的文。
柯炅这家伙,偶很中意他的个性。虽然他很自私讨厌别扭,喜欢胡思乱想,更加是语无伦次,貌似白痴,偏偏还爱自作小聪明,屡屡是自作自受,实在算不上一个可爱的小受,可是相比下来,成浩司——更加欠扁,在连载的过程中,我已经N次听到大家呼唤要虐待这个混蛋,望天……偶也一直在虐他,难道米人看得出来?
回眸当初,才发现自己塑造了两个多么不可爱的人物,我不想在这轻松的气氛下讨论什么严肃的问题,可是柯炅和成浩司,我认为是有代表性的一对。他们都很自私,讨人厌。有一丁点的奉献精神,又不愿意为感情付出分毫,像两个等着天上掉馅饼的大傻瓜,只盼着对方能够改变,让自己予取予求。
他们俩如果运气好的话,碰上一个痴情种子,爱吾至深,愿意付出全部,等上十年、再十年,再十年,那就没有问题,只要对方愿意锲而不舍,他们自然坐享其成。可偏偏这倒楣的两个人,被命运,被缘份份拴得死死的,怎么拽也分不开,弄得他们俩都有点郁闷,郁闷的。
所以,不要埋怨小成,这篇文是以炅儿的第一人称叙述,难免带上他的主观,而他的主观向来是不分是非,青红皂白的。他只觉得成浩司弃他而去,没有良心,可他从不曾反思过,自己真正为这段感情付出过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