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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俐望着他,那眼神却是那么陌生,不管自己一头乱发,迳自起身点烟。

  诺因睁大了眼,太过于震惊,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口。

  好友穿好衣服落荒而逃,只留他与荷俐两人,他原以为她会解释,没想到她却拿起出版社的合约,嘲讽地笑。

  “这是不是来得太晚了?”



  他没吭声,眼光定定的看着眼前的未婚妻。

  荷俐反倒是先发起难来,声音尖锐而高亢,“才卖了一本书,你觉得就能养得起我吗?还有,我受不了你神秘兮兮的作风,在月圆的时候总不见你人影……”

  “荷俐,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告诉你,而且我们可以搬到比较好的地方……”

  “没有以后了,诺因。”荷俐捧着他的脸,嘴角不屑的浮现一抹冷笑,“你实在太爱作梦了,但光是梦想没有办法填饱肚子的。”

  他迷惘的握住她的手,“我……”

  他望向那张熟悉而美丽的容貌,眼前人冰冷的紫罗蓝颜色的大眼中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想,我们分手,解除婚约吧,这样对我们都好,我可以继续去找我想要的男人,”她摇摇头,神态依旧那么高贵美丽,“而你可以继续作梦,我想有一天,一定有一个愿意欣赏你梦想的女人──只可惜那不会是我。”

  她除下大学毕业那年,诺因疯狂打工后买来送她的蒂芬妮戒指,放在桌上。

  “你……收着吧。”见她脱下订婚戒指,诺因的心突然冷了下来。“荷俐,你爱过我吗?”

  她耸耸肩,“曾经,只是现在的我明白,面包比爱情更重要。”

  一转身,她大跨步走了出去。

  诺因思及此,掬起一捧水,往自己脸上猛泼。

  她走出他的生命──但是伤害仍在。

  还记得那夜月圆,他疯狂的在中央公园狂嚎,甚至还咬伤几个无辜的路人。警察闻风赶至,兽医等人在一旁警戒待命,准备抓他。

  若不是遇到布雷克,他很可能已经被抓到动物实验室里面做研究了。

  当他发觉无奇不有的纽约,居然有这么神秘的公寓──里面住着的房客们,皆非人类──

  法兰是狐精与人类的混血,布雷克则是吸血鬼──虽然他坚称他是素食主义者,但吸血鬼还是吸血鬼,伊曼来历更加神秘,每每问到只是微笑,还有佩卓,半透明的纤细美女。

  房东不常回来,据伊曼说法──也是个古老的种族。

  还有他──狼人,不是所谓“变狼妄想症候群”患者,而是货真价实的一只出身德国黑森林区的狼人。

  他们同情他的遭遇,欢迎他加入他们这个非人所组成的小小世界。

  也许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也许是莫名的命运安排,诺因的第一本书卖量出奇的好,成为该出版社着作最畅销的作者。

  后来荷俐也曾回头来找他,但他已不愿见到她。

  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外表巨大魁梧的男人,内心仍然需要一双温柔的手呵护。

  从此之后,他宁可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再去爱,也不再去想,把心门紧紧锁起,这样便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诺因发觉镜中的倒影落下泪,他轻轻地抬起手,擦去了那滴伤感的眼泪。

  他不过只是一个外貌坚强的男人啊,阿基里斯纵然是英雄也是有弱点,他的脚踝是脆弱的。

  “你能忘记吗?”诺因举起手,抚摸过镜面中的自己。“在荷俐之后……她甚至还不知道我最大的秘密。”

  镜中的男人微微一笑,看来十分迷惑。

  “究竟……能不能忘记?”

  第四章

  兰斯洛甫一下船,便发觉站在码头边的那名少女。

  她有着他所见过最美丽的蜂蜜色肌肤,一双幽黑宝石般,深夜寒星的眼,定定地望着他。

  ——摘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苑香之港》初稿

  那一夜,大概是张玮慈这一生当中,最富神秘与冒险色彩的一夜。不过老实说,实在出自不得已。

  她坐在诺因屋子的懒骨头里,忍着头皮发麻以及阵阵的鸡皮疙瘩,瞠大眼睛看着那只美丽的女鬼四处飘栘,与公寓其他住客们有说有笑——这些男人的胆子实在是大!

  正常人一日一说到鬼,不是应该惊声尖叫吗?怎么他们可以这么泰然自若,仿佛这只女鬼也不过是个人似的……

  “来来,可爱的人类小姐,伸出你的左爪来让我看看。”

  布雷克鼻子上贴着一块大大纱布,白色纱布在那张有着深刻五官的俊脸上,怎么看都有几分好笑。

  “什么左爪?左脚吧。”诺因提醒他,“你喝多了吧?”

  “哎,随便啦,”布雷克看着张玮慈,一脸无奈,“我还没跟你算昨晚你扁我鼻子一拳的帐呢!”

  “我扁你一拳?”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昨晚殴伤布雷克?如果硬要说她有打到什么,就是楼梯间那只迎面飞来的蝙蝠……

  “不记得就算啦。”布雷克笑笑,低头检视张玮慈的脚踝。

  那一瞬间,她发誓她见到布雷克与诺因交换一个秘密似的、彼此心知肚明的眼光。

  “亲爱的,”浑身银光的美女踩着轻俏的脚步,如一朵会旋转的玫瑰般移动到张玮慈身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张玮慈惊讶的发觉眼前美人与自己认知的鬼不同,有嚏嚏的脚步声耶!“张玮慈……”

  “我叫佩卓,”美人用羽毛扇子遮住嘴,眼睛半眯,“很高兴我终于有个室友来作伴,不然我好无聊啊!”

  鬼也会无聊?

  “你们不都是……昼伏夜出,专以吓人为乐……”

  张玮慈用手指比画着,再度发觉布雷克与诺因及佩卓,三人交换一个奇异的眼神——

  “失礼,亲爱的玮慈,您真是太失礼了。”佩卓摇摇头,一脸惊惶失措,随时要昏倒的样子。

  “佩卓不是那样的人。”诺因朗声大笑,对眼前这情况感到有趣——一个货真价实且满头雾水的人类与一群非人的友善对话,或者他可以把这段情景加入小说里。

  布雷克哼了一声,放下张玮慈的脚踝,非常不以为然。“鬼!鬼有什么好怕?人类才是最可怕的。”

  就某方面来说,没错,人的确比鬼更加恐怖。

  “总之,不要被好莱坞那些B级恐怖片给洗脑了,”诺因笑着递给她一杯香槟。“佩卓没什么可怕。”

  “但愿我能令人害怕。”清脆如铃的声音咯咯娇笑,“叫酒吧里的那些讨厌的臭男人离我远一点。”

  “你还去酒吧玩?”张玮慈挑高了眉头。鬼耶!应当跟灰暗阴郁沉闷这些形容词汇连在一起的女鬼耶!没想到还会去那种地方。

  “偶尔,不常去。”

  她还想再发问,但是佩卓已在自己身边坐下,打断了她卡在喉咙里的问句。

  见诺因与布雷克转身离开,佩卓才用一种钦羡的口吻对她说道:“真羡慕你与诺因,除了他的工作伙伴,他没带过任何一个女人回来公寓,更别说是借住。”

  这话好像在暗示着些什么?玮慈连忙摇头,“不不,我跟诺因其实……”

  其实只是认识了不到一礼拜的陌生人?张玮慈忽然静默。

  “其实怎么样?”佩卓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其实……认识不久。”

  佩卓不信的挑高眉头,“认识不久,诺因就带你回来?”

  她也觉得奇怪。张玮慈先是摇头,又是点头,她本以为诺因也许对每个人都很好,然而从先前佩卓的说法中,他又不像是会随便捡人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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