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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吗?”

  “你至少不怕鬼,只是怕孤单而已。”她吐舌俏皮的说道:“这一点比我强得多了,你还记得吧,前两天我第一次遇到佩卓的模样。”

  他怎么会忘记?简直只能用歇斯底里来形容。

  一回想起她的模样,忍不住便笑了开来。



  凝视着她,诺因突然感觉心中有个纠缠了十多年的重量,轻飘飘地落了地。

  眼前这娇小可爱的女孩,此刻看来,却是比自己坚强高大了数十倍。

  他汲闻着她身上那股女性的玫瑰甜香,忍不住伸出手去,紧紧环抱住她的腰身。

  然后,附在她耳边,很低沉、很温柔的说:“谢谢……”

  被关在密闭空间里,也许不算是一件太坏的事……尤其跟一个这样温柔的女性相处。

  最后他们俩是被下了班的法蓝给救了回来。



  当法蓝拿着打火枪来“解决”这辆奥迪的门锁时,诺因忍不住发出哀嚎。

  “我新买没多久的奥迪!”

  “忍忍吧,”法蓝一边按着开关喷小火,好融化钥匙孔里的冰,一边说道:“你的健忘越来越严重,真应该好好放个长假,让你使用过度的脑袋休息,而不是老窝在家里。”

  “这是我的工作。”两人终于好不容易摆脱这狭小空间,忍不住先伸个懒腰,再长长地叹口长气。

  法蓝与诺因抱着食物,张玮慈提点小东西,一起走上公寓。

  法蓝陪着他们走到四楼,要回去时,还对她眨眨眼,“这个有健忘症的老头,拜托你多费心照顾。”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到诺因的脸涨得通红,而法蓝已身手矫捷地逃下楼去。

  她想起那天佩卓也说出类似的话语。

  “他们好像都误会了什么。”诺因不自然的转过头去,脸依旧红得像是火烧过一样。“因为我从没带过女性回来公寓……”

  “所以?”她挑高眉毛。

  “他们可能都以为,嗯……”他深深吸口气,“以为你是我重要的……嗯,女伴——”

  他转回来,不好意思的看着她,“如果会对你造成困扰,我代他们向你道歉……”

  张玮慈听到这番话,心里逐渐升起的不是困扰,而是一种淡淡的——她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的情绪,像是有点喜悦,又有点害羞的感觉。

  面对这种情绪,她只觉得手足无措,只好假装忙碌的拿起食物,“我们为什么一直站在门外?赶紧进去吧,你今天一整天都还没吃到东西呢。”

  诺因见她不承记也不否认,心里涌起微微的失望。

  不过——他自我安慰着,毕竟事情还没开始,至少,他还没开始追求她。

  对她的好感,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无限延伸。经过刚刚的事情,让他下定决心想要追求她。

  她就是他命定的那个人,狼的直觉向来强烈——

  虽然,他曾经不幸的失败过一次,但经过时间的历练,他会更相信自己的直觉。

  玮慈把食材全部放入冰箱,一边煮菜,一边指使着诺因把客厅与餐桌收拾出个干净地方,好准备用餐。

  当诺因只是把报纸与杂志往旁一推就算收拾干净的时候,她便会挥舞着锅铲要他认真找个地方,好放那些杂物。

  他会一边笑一边闹,趁她不注意偷吃盘子里的肉块,并且笑闹着打赌她绝对不敢吃五分熟的牛排——

  很久以前,他也曾经这么快乐、这么无忧无虑……

  因为她的出现,这个“曾经”终于又在生命里复苏。

  当张玮慈很高兴的发觉她所煮的食物不必放在乱七八糟的书堆当中时,他们才开始用餐。

  “按照你的要求,我把牛肉只烤了五分熟。”

  她切开牛肉,不赞同的啧了一声,把都是血的那一块分给诺因,看起来像有七

  分熟的则放到自己盘子里。

  接着,她十分井然有序地,依次把马铃薯、菠菜以及莴苣也放进盘子里。

  “我不吃蔬菜!”狼人为维护物种尊严,出声抗议。

  “你吃!”她嘴里喃喃念着,像是对谁生气一样。“如果我能吃下带血的牛肉,你也能吃下蔬菜。”

  两人面对面而坐,瞪大眼睛看着彼此的盘子。

  “请用。”她对他皮笑肉不笑地比划,“尝尝看我的手艺。”

  诺因咕哝几句,叉起一块熟透的马铃薯送进嘴里,紧闭着眼,颇有壮士赴死的决心,那表情像是吃什么难吃的药一样。

  “这么难吃吗?”

  她以前还时常请朋友吃饭耶!不可能到了纽约,手艺却全部留在台湾了吧;:

  只见他咬了几口,接着张开一边紧闭的眼,对她眨呀眨,“想不到,味道还不坏。”

  虽然他不是兔子或是地鼠,然而,这种食物的口感的确还不坏,就算没有熟悉的肉味,但是不难吃——不像想像中的难吃。

  张玮慈听到他的评语,笑了开来,“我就跟你说吧!”

  接着,换她得吃带血的牛肉。看着那鲜嫩腥红的肉块,忍着满身的鸡皮疙瘩,憋着气,她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接着她发觉,其实也没有想像中的恐怖。

  就像是看出她的想法,诺因也笑了开来,学着她先前的语气,“瞧,我就跟你说吧!”

  张玮慈看着他调皮的模样,不禁失笑。

  这顿晚餐吃得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愉快,印象中,她从前的每一个约会对象,都比不上诺因——声音低沉醇厚,谈话风趣大方,隐藏在吓人的外貌下却是幽默而且温和的男人。

  吃完饭后,诺因一边收拾碗盘,一边和她闲聊,“所以你来纽约是为了游学?为什么不打算在这念个学位?”他们方才聊到她来纽约的目的,他忍不住鸡婆的为她规划起来。

  “再说吧,”她当然也想,不过现在的状况不允许,“可能回台湾之后再找个工作,多存点钱,有机会再来纽约。”

  “这么说,你很快就要回台湾喽?”

  哗啦哗啦的冲水声掩盖了诺因话中的失望语气。

  她没有发觉他的异样,歪着头想了想,“也许,等脚好一点……”

  想到这问题,她也觉得这样叨扰人家似乎不太好,只是在大胡子身边,她感觉很快乐……于是,完全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两人沉默下来,好一会都没人出声。

  为了打破这份尴尬,张玮慈不自然的笑了笑,“你问这干么呢?”

  诺因慢条斯理的擦干手,把碗盘放入烘碗机中。偏过头,像是考虑许久,才转过身,灰色的眼睛深深凝视着她。

  “因为我在想,我要怎么追求你——或许,现在得用最短时间,想办法追到你,才能把你留下来。”

  张玮慈两、三天没有下楼去了,她躲在佩卓的房子里面,看着电视胡乱转台。

  没下楼的原因第一是因为她感冒,第二,则是诺因的告白。

  自从那天诺因突然说要追求她之后,由于太过震惊,她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幸好佩卓的冰箱——魁也有冰箱——堆满食物,她不怕饿肚子。

  老实说,她并不讨厌诺因,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喜欢他的——

  浓厚胡子掩盖着的脸庞,凝视着她时,那一双温柔的灰眼,在阳光下丝缎般闪亮的头发,笑起来沉稳醇厚的声音,还有那天不小心窥视到的雄厚胸膛……

  只是她要怎么回答呢?

  她想起以前谈过的恋爱,有个跟她交往过的男人对她的评语却是——比一个男人还要勇敢!

  最后一个男友跟她分手的理由则是——不想跟一个外型看起来像小孩,内在是个男人婆的女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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