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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好了,”诺因手掌一拍,唤回了她神游的思绪,“我们先去买食物吧!不然冰箱老是一堆可怕的番茄,实在是受不了。”

  她甩甩头,对诺因的提议点头微笑,一边要自己忘记方才的胡思乱想。

  她看着诺因的坚实臂膀,想起他宽阔性感的胸膛……还有那匹步履徐缓的狼……她怎么又把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与动物画上等号呢?她一定发疯了,脑袋烧坏了……

  两人躲进车里,今天下雪,外面的气温十分低,张玮慈虽然用羽绒外套把自己包个死紧,但仍忍不住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亚热带的台湾鼻子。她再度为过敏的呼吸器官叹气。

  没想到,诺因从后座拉来一件大衣,扔给她,“你穿这样根本不够嘛!”

  “好像是。”咕哝着道了声谢,披上大衣感觉终于好多了,至少那冷空气不再丝丝留进衣服的空隙,窜进骨子里。

  大衣上残留着一股不刺鼻的男性古龙水味,清爽简单,相当好闻舒服,就像诺因给人的感觉——温和好亲近,在彪悍壮硕外型之下,是个温柔的男人。

  见她用大衣把自己裹得紧密后,他才摇下车窗。

  “诺因,你不冷吗?”外面气温少说也有零下十度,他还摇下车窗?



  “我……”只见他喉头动了一动,脸色有点紧张的,“我不大喜欢待在完全密闭的空间……”

  “幽闭恐惧症?”她想起她一个高中同学也有这样的症状。

  “好像是,虽然不大严重,”再度紧张的咽口口水,“可是还是不喜欢。”

  张玮慈见他这样紧张,也就由得他去,反正裹在大衣里,倒也不会冷。诺因一路开车来到超市,撑起伞与她一块进去。不过见她穿着那件过大的大衣,那模样实在引人发噱。

  “我怕冷,”她低头看看过长的衣摆,尴尬的解释,“真的很怕——你穿这样不会冷?”

  他只穿着件套头高领毛衣与牛仔裤,简单的衣着更衬托他的好身材。“冷?”

  狼人天性中根本没有这个字。“不会冷啊。”

  好吧,她双手抱着衣摆,随着他走进超市——幸好里头温暖多了。她看看周围人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连忙把大衣脱下放在推车里。

  “不怕感冒?”诺因关心的问,虽然她穿着那件不合身大衣的样子实在有趣,但是他也不希望再见到她病恹恹的样子。

  “没关系,里面比较暖和。”

  她推着推车的模样,不知怎地老让他想起迪士尼卡通中那两只花栗鼠——奇奇与蒂蒂的滑稽画面。

  接过推车,诺因微笑道:“让我来吧。”

  接下来的画面,让张玮慈睁大了眼。

  他们来到肉品区,诺因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她眼睛所能见到的带骨牛肉与带着鲜血的肉块扫进推车里,至于蔬果区则是完全无视。

  “诺因,”她出神地看着满推车的鲜红肉块,“你不考虑买点蔬菜吗?”

  “我讨厌蔬菜。”像个偏食的小男孩一样,他咕哝地应了声。

  一个肉食动物!

  “你能健康的活到现在,没有得高血压、胆固醇过高等疾病,真是老天保佑。”她夺过推车掌控权,放回一些肉品清出空间,把车子推到蔬果区,拿了菠菜、莴苣、水梨、桃子等青菜水果。

  狼怎么会喜欢吃草呢?它们只有在生病时才会去找草药吃,而且狼的世界里也没有高血压、胆固醇这些鬼东西。

  诺因苦着脸看她放进一样又一样的植物。“我实在不喜欢吃这些……”

  “你试试看,我会料理得很好吃的。”她拿起一袋马铃薯,接着是青椒。

  他突然觉得此刻蜂蜜女孩变成女暴君。没办法的他只好皱着眉,看她豪迈的把蔬果放进推车里,另外她还拿了面包牛奶之类的食物以及一袋米。

  “我不会煮饭。”看她拿起那袋米,他连忙表态,“我唯一会做的就是煎牛排……”

  “没关系,我会,你等着吃就好。”

  自从跟父亲闹翻后,张玮慈便搬出家中,在外面赁屋居住。为了省钱,她学料

  理煮三餐,没想到这一煮煮出兴趣来,不但煎煮炒炸样样精通,甚至还会做义大利、泰式等料理。

  他见她胸有成竹,也就乖乖让她搬回一样样的食材。可想想不对,他的手又举了起来,“还有,我只吃肉,不吃蔬菜水果。”

  这个挑剔的家伙!她翻了翻白眼,拍胸脯保证,“我绝对会让你吃不出来我在里面加了蔬菜,这样可以吗?”

  “好——吧——”可怜兮兮,外加心不甘情不愿的回答。

  结完帐,两人把大包小包的食物放到后车箱,诺因准备发动引擎回家时,张玮慈终于忍不住问——

  “大胡子,你都吃些什么?”这样偏食真的没有问题吗?

  诺因很自然的回答,“肉啊,我喜欢吃新鲜的牛肉,牛排最好五分或三分熟……”妈呀!大胡子不但是肉食主义者,还是个野蛮民族未进化!她眉头挑得高高约,“你不觉得五分熟的牛肉还鲜血淋漓的……”

  “这样味道才甜美嘛!”

  想起美好的五分熟牛肉,他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你一定得试试看,吃过三分熟,你才知道什么叫做肉的极致美味。”

  玮慈挫败的按着前额。她知道吃东西是个人口味,她也不想改变他的饮食习惯,但是三分熟——好吧!他如果不生病,那么她也不反对。

  “我只要求一件事。”

  “什么?”

  “你吃你的带血牛肉,我吃我的,你千万别想我也吃那种东西。”

  “真是!你真是太不懂事了!”诺因瞪大眼,倒抽口气,夸张的说着,“那可是天下美味啊!”

  “对你而言的天下美味。”她咕哝地回应。

  诺因看她那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笑了开来,“好好,那你要负责帮我煮饭。”

  “一言为定!”

  看样子小矮人不像他,视下厨为畏途。

  他们中国人怎么说来着?

  君子远庖厨?

  还有什么?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转头看看身边的东方女孩,集女子与小人于一身,果真很难养。

  中国古老的智慧啊……

  “你在看什么?不看路?”张玮慈接触到他打量的眼光,赶紧用双手捧起他的胡子脸,转向前方,“看路,别看我。”

  她的手柔软但并非相当细致,感觉得出来是一双熟于家事的手,可是留在他肌肤上的触感却十分十分的好。

  很温柔,很实在的一双手,抚摸着他的下颚,几乎令他舒服得想从喉咙里呼噜起来。

  当她抽回双手,他几乎要哀叫了。

  “诺因,我怎么觉得你快要睡着了?”

  她见他半眯着眼,露出一脸像是狗儿在享受主人抚摸的满足表情,她连忙推推他,“看路,快开车吧。”

  只见他扁着嘴,一脸不悦的踩下油门。

  这种感觉好熟悉……

  她想起小时候家里养了只哈士奇——最接近狼的血统的狗。每当她轻轻抚摸它的下巴时,它也会露出类似方才诺因那种享受的表情,而她一抽回手,狗儿便会以埋怨的眼神看着她。

  诺因的行为怎么会跟哈上奇那么相似?

  是错觉吧?不过她怎么老是把他跟一些犬类生物联想在一起?真是太奇怪,也太莫名其妙了。

  这种古怪又失礼的念头,可千万别叫他知道。

  毕竟有哪个人喜欢自己被比喻成狼啊狗的,也许某些男人喜欢被比喻成黑豹,但狗?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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