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子后,能不畏训练的初生之犊早已阵亡大半,受不了退社的就占了新社员的四分之二,被吓得转投其他社团怀抱的则占四分之一,仅剩的就誓死追随维斯宇拓。
因此,篮球社创下两项空前绝后的记录——人社社员最多和退社社员也超多两项。
加人篮球社的新社员由一开始人满为患到后来剩下几乎屈指可数的人数,落差之大可说是前所未有。
这也可称得上是篮球社独有的特色呀!
尽管如此,每当社团活动时间一到,篮球场上依旧人山人海。
连场边提供社团社员休息的位子都座无虚席,经常挤满不属于篮球社的社员,也非球队经理的一干年轻少女。
原因无它,她们全是冲著站在篮球场上两位不同类型的帅哥而来。
怪异的是,场边不仅有可爱的少女球迷慕名而来,竟然还出现了一票男性球迷。
本来篮球这种运动会有男性球迷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不过,让野羽烈深觉怪异的是,这一票男性球迷竟然皆为他的球迷,而那群可爱的豆蔻少女们全是仰慕队长维斯宇拓,自组成亲卫啦啦队。
由于人数众多,野羽烈听高源肇说,她们还曾向学校申请担任篮球队对外比赛时的专属啦啦队。
后来校方是否批准就不得而知。
全篮球队队员大概除了野羽烈和神经大条的维斯宇拓不知道外,大伙儿皆心知肚明这是怎么一回事。
撇开急躁、容易被激怒的个性不说,长相清雅秀丽的野羽烈如果不开口讲话的确像个标致的大美人,更是篮球社里数一数二的美少年。
染著一头偏红的半长发,长而浓密的眼睫毛下有著一双潋滟的瞳眸,精巧高挺的鼻梁、微薄的嫣红唇瓣,他的确不输给时下日本最当红的偶像派艺人。
加上他纤细的体型、比一般高中大男生略显矮小的身高,若不仔细看清楚,还真会以为性情温柔的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呢!
不过,会这么认为的大多是认识他不久、兀自沉醉在幻想中的白目之人。
只要是认识野羽烈的人都知道,他的外表虽美个性却与他的长相不相符,且绝对与温和。和善、稳重等形容词彻底绝缘,也就是说,他是个超没耐心、做事急躁且喜怒皆形于色的人。
俗谚说得好,惹熊惹虎不要惹到恰查某,同样的,最好也别轻易地挑衅凶男人,否则同样有苦头吃。
野羽烈毕生最讨厌人家对他的外貌评头论足,尤其更痛恨把他错当成女生并不知死活前来搭讪的无聊男子。
每当有这种情形时,免不了的就会出现必定上演的武打戏码。
好在野羽烈的身手并不差,再加上自从加入篮球队后,每日接受严格的体能训练,想要打赢并非是件困难之事。
而这类令他烦不胜烦的情况经过他多次努力的解决后,也就改善不少。
台面上看起来好像是这样,私底下不怕死的大有人在,否则篮球场旁也不会来了这么多不速之客。
“嘿,大美人,你可真受欢迎啊!”
休息时间,高源肇忍不住用手肘撞撞野羽烈,并瞄了场边那群男性球迷一眼,意有所指的乘机糗他。
“唉,同是篮球队里的菁英份子,为什么你和队长就特别受到他人的青睐呢?尤其你的男性球迷还这么多,真受欢迎耶!”
高源肇状似抱怨地说着。
“去你的!你要尽管接收,我全部转交给你。”
“呵,这就不必了,我这个人收礼一向很有原则。”
“哼!是吗?”
话落的同时,野羽烈顺手抄走高源肇即将就口的矿泉水,送进自己口中,此外还不忘赏他一记白眼。
要不是深知高源肇不会说啥中听的话,又是他的死党兼队友,他肯定二话不说一脚把他端到西方极乐世界去永远安眠。
脸是自己的,不用别人告诉他,野羽烈当然也知道自己的长相肯定在水准之上,因此他对自己的外貌自然是十分有自信。
虎父无犬子嘛,帅气老爸生的儿子当然优罗!
话虽这样说,野羽烈可从没认为自己长得美。
试问有哪一个高中大男生会高兴别人动不动就夸他美?
就算他的脸形不算刚毅、体格也不够结实,但他好歹是个男生,也有著强烈的自尊心。
“你别像个女孩那样容易生气嘛!”
也不晓得是不是故意,像完全没感受到他快爆发的怒气,不怕死的高源肇偏偏又在这节骨眼冒出一句令野羽烈火冒三丈、且不中听到极点的话:“万一气出皱纹,大美女可就变成老女人喽!”
刹那间,极力克制自己的野羽烈脸上布满怒意,连额角上的青筋也正微微地跳动,手指头的关节更是喀喀作响,露出一副准备痛打某人的骇人模样。
“高、源、肇,你到底说完了没?”
无奈,高源肇正陶醉不已、说得口沫横飞,还越讲越起劲,不怕惹祸上身的接著说:“当然还没啦!你这么凶,要是把场边那些被你述得晕头转向的学长吓走就不好玩罗,乾脆你就……”
话语未竞,他便被身边的人以一记漂亮的过肩摔扔飞出去,消失在惊讶不已的众人面前。
这家伙真是够了!
心情不是挺好的踱步回到休息区,野羽烈秀丽的眉依然蹙得死紧。
猛然拿起矿泉水,他像在发泄般地灌了一大口。
“怎么啦?”
维斯宇拓一手拿著毛巾擦汗、一手握著矿泉水瓶,满脸疑问地问著怒容满面的野羽烈。
“不,没事。”
“没事,那为什么我们队里的后卫会无缘无故被人扔飞出去?”不晓得发生什么事,身为队长的维斯宇拓并不希望在这时候队员问发生摩擦,影响全队比赛时的心清。
“那是他自找的,怨不了我。”一想起方才的事,野羽烈的火气不自觉地又大了起来,口气也不太好。
“那家伙明明知道我讨厌听那种话,竟还说个没完,让我听得一肚子火,所以我就乾脆帮他换个地方,让他在那边说个痛快。说什么我受男人欢迎,真是够了!要是能选择,我当然希望跟队长一样受女孩子欢迎,只可惜她们都只喜欢你。”
“你别胡说了。”
话题明明不在他身上,怎么这会儿却兜到他身上来?他何时深受女孩子欢迎了?
“你该不会到现在都还没发现吧?”
野羽烈摇摇头,诧异维斯宇拓居然不知不觉。
事实上,他跟维斯宇拓一个半斤一个八两,两个都是迟钝到极点的人,亏他还敢跟人家说教。
“队长你真的很迟钝耶!不要老是练著球就什么都不管,好歹也要注意周遭的人,别把人家全当成隐形人。”
“我有吗?”
“没有才怪,你看一下四周的女孩子,哪一个不是仰慕又崇拜的望著你?瞧她们看得两颗眼珠子都快要掉了,你这个当事人竟浑然不知,要是她们知道肯定会伤心不已。”
“瞧你说得好像有这回事,白的都给你说成黑的。”
维斯宇拓感到啼笑皆非。
维斯宇拓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围绕在篮球场周边的女孩子们,不过却认为她们的出现根本和他没有关系,只是单纯的来观看球赛罢了,亦或是因为野羽烈的关系而来。
所以他只把野羽烈说的话当作玩笑话,一点也没放在心上。
除了篮球之外,维斯宇拓向来对自身之外的事没什么概念、反应迟钝,难怪从未注意到那些老绕在他身边、阴魂不散的女孩子全都是冲著他而来,更加不晓得其实比起长相俏丽的野羽烈来,俊挺的他魅力非但不输对方,反而有凌驾他之上的趋势,人气指数更是扶摇直上、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