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娘?薛雅筝蹙起了眉头。她的当事人认识这头没礼貌的神猪?
“你这死没良心的负心汉!”原本小可怜模样的苏美玉,一见到没良心的丈夫也是一肚子火,夫妻两人竟然就当街对骂起来。
薛雅筝这才知道,原来这头神猪就是苏美玉的丈夫。
两名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两位委任律师嘴凑在一起,自然也开始唇枪舌剑。
“我当事人的丈夫怎么会在你那里?”薛雅筝狐疑地质问,活像人是他下符咒骗来的一样。
“我也才正想问呢,我当事人的妻子怎么会在你那里?”梁尔竞也用抓贼的眼光,怀疑地看着她。
“怎么?只准你有委托人,我不能有吗?她来,自然是委托我替她进行婚姻诉讼。”薛雅筝不服气地道。
“婚姻诉讼?”梁尔竞眼中闪过一道光采。“原来她也想离婚,那这件事就好办了。”
“谁想离婚啊?她是来要我替她阻止离婚判决成功的——唔!”薛雅筝突然发现自己无意中泄露了机密,急忙捂住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呵,原来如此,我当事人的妻子无意离婚啊?”梁尔竞笑得就像偷舔了奶油的猫,好不得意。
唔,如果张太太不肯离婚,那就比较棘手了。不管对她或他都是!梁尔竞脸上不动声色,心中思量沉吟着。
“是又怎么样?”反正已经被他听到了,也来不及收回,她索性凶巴巴反问。
“没什么,只是要提醒你,这是一场难打的硬仗,难得你有客户上门,却是要与我对打,希望不会折损了你的自信。”
听来客气的一番话,却让她听得一肚子火。官司都还没打,他就把自己说得好像十拿九稳,稳操胜算一样,真是可恨!
“放心!只怕你输得太难看,当庭痛哭那就糟了,不过你放心,我会好心地借你一条手帕的。”
薛雅筝虚假地朝他甜甜一笑,随即拉下脸,旋身走开,去劝她的当事人冷静。
对那些缺心少肺、没血没泪的臭男人,再怎么多费唇舌,都是白费力气!
一般来说,离婚为强制调解的案件,必须先经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才会正式走入法律程序。
但因为薛雅筝的当事人苏美玉不同意与丈夫离婚,而丈夫却坚持要离,因此调解破局,确定已进入法律程序。
“好啦,差不多了!”薛雅筝从列表机里拿出刚印好的文件,满意地看着自己所写的答辩书。
自从得知她委托人的丈夫所聘请的律师,正是对面那个无血无泪的黑心律师之后,她更加卯足了劲儿,彻夜找资料、查询民法条例,才写出这么一份文情并茂、感人肺腑的答辩书,比当初在美国实习时还认真呢。
明天就要寄出答辩书了,这是她与黑心律师的第一场战役,也是正义与邪恶的战争,她要是输了,怎么对得起所有济弱扶倾、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的法律人呢?
所以她要赢,非赢不可!
现在很晚了,她得赶快回家养精蓄锐,专心面对明天的挑战才行。
临离开办公室之前,她刻意瞄了眼窗外,对面一片漆黑,看来黑心律师早已下班了。
他对这场战役倒是挺有自信的嘛!她心里满不是滋味的,更觉受到莫大污辱。
她为了赢得这场战争,在这里努力写答辩书到快十一点,而那家伙七早八早就走人,分明是不把她这个对手放在眼里!
薛雅筝又气又恼,瞪着对面漆黑的窗户忿忿地嘀咕:“你别得意,到时候输赢自然见真章!”
若是输了,他就别哭丧着脸,她是不会同情他的!
咬了咬唇,她不知和谁赌气似的,用力拍熄电灯,离开办公室。
交出答辩书之后,不久,第一次离婚诉讼在家事法庭开庭了。
薛雅筝与梁尔竞代表两位当事人当庭辩论,真可谓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好不精采。一番激烈的雄辩之后,饶是英明的法官也难以立即骤下判决,于是裁定择日再行开庭。
这是很正常的,离婚诉讼总得经过冗长的程序与时间在法庭上缠斗,但薛雅筝就是觉得懊恼。
不能一次就让梁尔竞丢尽面子,令她相当不甘心。
离开法庭之后,她与当事人苏美玉道别,柔声安慰她别太担心,鼓励她振作起来,继续坚持下去。
送走了当事人,一转头,看见梁尔竞走来,薛雅筝哼笑了声,冷冷地道:“你的当事人抛家弃妻,不尽夫责,状况对我方很有利,你等着跪地求饶吧!”
“是吗?事情未到最后一刻,我从来不敢轻易断言。”梁尔竞依然是那副挂着淡淡笑容的该死闲适表情。
“你倒很谦虚,不过那并不能阻止你输得一败涂地,下回开庭我方一定——”
咕——噜!
突如其来的响亮声响,让两人都愣了一愣。
“什么声音?”梁尔竞狐疑地问,在看见她瞬间爆红的粉脸时,恍然大悟。
如果他是个谦谦君子,就该假装没听到她肚子的咕噜响,然而他从来不是,一抹大大的兴味笑容,浮上他的俊颜。
“饿马怎么可能跑得快呢?我说你,要上战场之前,起码该填饱肚子吧?”
“要你管!”窘迫得恨不得昏死的薛雅筝昂高下巴,扭头就走,刻意摆出高姿态强充气势,深怕他看出她的难堪。
早知道一大早就应该买早餐来吃的,可是那时候因为紧张吃不下,没想到却在说得慷慨激昂时闹出这种笑话——还是在那家伙面前!
呜呜,她不要活了!
原以为好意被掷回脸上,梁尔竞会恼火地掉头就走,没想到他居然满不在乎地跟了上来。
“薛雅筝?”
“干嘛?”她防备地瞪着他,穿着高跟鞋的双脚没有丝毫停顿。
“我肚子也饿了,要不要一起去吃饭?”他就像问她天气那般自然地开口。
“一起去吃饭?!”
薛雅筝双眼瞪得比拳头还大,活像他不是约她吃饭,而是问她要不要上宾馆一样。
“对啊!这附近有间小餐馆还不错,料好实在又便宜。我们好歹曾是同学,一起吃顿饭并不奇怪吧?”
不奇怪?
那、才、奇、怪!
她和任何人吃饭都不奇怪,惟独和他一起吃饭很古怪,就像兔子与野狼一起共餐一样,荒谬诡异得很。况且——还是便宜的小餐馆?
那滋味想必令人不敢恭维!
好吧!薛雅筝承认自己有点大小姐的娇气,打小娇生惯养,是父母用锦衣玉食喂养大的,太简陋肮脏的餐馆,她根本连走进去的欲望都没有,哪怕是餐点再怎么便宜、好吃。
见她一脸怀疑又不敢领教的表情,他不生气只觉得好笑。“怎么,你怕我把你带到黑店当成肥羊宰?还是你不敢跟我同桌进食,怕自己会爱上我?”
“鬼才会爱上你!”这个人真的好——好不要脸!
如果这时候薛雅筝气到喷出一口血来,自己都不会感到奇怪。
这人的自恋简直到了厚颜无耻的程度!他真以为她会爱上他吗?别开玩笑了,那是绝对、绝对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你为什么害怕跟我吃顿饭呢?”
他还敢摆出一副不相信的模样,薛雅筝真的要吐血了。
“好!去就去,谁怕谁?”为了不让他把她看扁,她豁出去了。
“很好。”梁尔竞脸上笑容依然平淡,然而眼眸深处却闪着一丝顽皮的笑容。
即便聪明干练如她,也禁不起人家激她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