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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在这里工作有个好处,就是不需要对客人笑。

  我们就着壁上火炬的微光看菜单。我点了“古墓飞尸”。那是石头烤鸡翅膀。大熊点的“死亡沼泽”是墨鱼汁煮天使面。我们又各自要了一杯“古墓血饮”,那是红莓冰。

  祭司腰间那个半月形的金属块原来是点火器,男祭司用它来点亮了我们墓冢上那个灰色蛛网烛台。

  “你为什么由得鹦鹉在屋里乱飞?”我问大熊。



  “皮皮喜欢自由。”他笑笑说。

  “它是什么鹦鹉?”

  “葵花。”他回答说。

  这时,我们要的“古墓血饮”来了,装在一个瞪眼猫头鹰形状的银杯子里,颜色鲜红如血。我啜了一口。

  味道倒也不错。

  我舐了舐嘴边的红莓汁,问大熊:“皮皮会说话吗?”



  他摇了摇头。

  我读过那本《如何令你的鹦鹉聪明十倍》,原来,并不是每一种鹦鹉都会说话。但是,葵花鹦鹉一般都会说话。

  大熊啜了一口“血饮”。说:“皮皮是聋的。”

  “聋的?”我怔了一下,问大熊, “那你为什么会买它?”

  “是买回来才知道的,受骗了。”

  “你为什么不退回去?”

  “退了回去,別的客人知道它是聋的,没有人会要它。”大熊说,然后又说, “皮皮其实很聪明。”

  “你怎样发现它是聋的?”

  “我教它说话教了三个月,每一次,它都拼命想说出来,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嗄嗄嗄地叫。于是,有一天,我对着它的耳朵大叫一声,它竟然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后来我带它去看兽医,兽医说它是聋的。”

  “会不会就是你那一声大叫把它的耳膜震裂了?”我说。

  “不会吧?”他傻气地愣了一下。

  “你觉不觉得这个古墓好像阴风阵阵?你冷不冷?”

  我问他说。喝了半杯“古墓血饮”的我,手臂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大熊摇了摇头。

  “那么,你的羊毛衫借我。”我说。

  “呃?这件?”他迟疑了一下。

  “要是我明天感冒,没法跟你见面,便没法给你提示了。”

  他只好乖乖把毛衫脱下来给我。

  我把他的毛衫套在身上,虽然松垮垮的,却还留着他的余温。我的身体暖和多了。

  “对了,你说过给我提示。”大熊期待的眼睛望着我。

  “菜来了,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呢。”我岔开话题。

  一个脸色异常苍白,挂着两个黑眼圈,好像昏死了四百年,刚刚尸变的男祭司把我们的菜端来。“古墓飞尸”盛在一个深口石碗里,飘着古人用来驱鬼的蒜香。

  “死亡沼泽”盛在一个浅口大碗里,浓浓的墨鱼汁比我和大熊的头发还要黑。

  大熊把那个蛛网烛台拿起来。一朵蓝焰在他眼前飘摇。

  “你干嘛?”我问他。

  他皱着眉说: “我看不清楚自己吃的是什么。”然后,他就着烛光研究他那盘墨鱼面。

  “你根本不会看得清楚,谁要你叫这个‘死亡沼泽?”’我没好气地说。

  他只好把烛台放下,不理那么多,用叉把面条叉起来塞进口里。

  “你为什么会住在男童院里?”我一边吃一边问大熊。

  “我爸爸是院长。”他说。

  “那么,你是在男童院长大的喽?”

  大熊点点头。

  “但是,他们不都是问题少年吗?”我问他。

  “他们本质并不坏。”他说。

  “那么,你在院里是不是有很多朋友?”

  “院童不会在院里一直住下去的,跟我最要好的那几个已经离开了。他们有的继续读书,有的在理发店当学徒。”

  “就是那个山鸡箭猪吗?”

  “山鸡箭猪?”他怔了怔。

  “帮你做头发的那个,他的头发不是一根根竖起来吗?”我用手在头上比着。

  “呃。他叫阿朱,姓朱的朱。”大熊低着头,一边吃面一边说。

  我悄悄望着他,突然明白大熊为什么那么重视朋友,甚至愿意为朋友吃亏。他的成长跟別人不一样。院长的儿子跟院童要成为朋友,大家都要掏出心窝才可以吧?

  “你是独生子吧?”我问他。

  “你怎么知道?”

  “我能够嗅出那种气味来。”我说。

  “什么气味?”大熊好奇地望着我。

  “秘密。”我眨了眨眼睛说。

  与其说是秘密,倒不如说,那个也是我的愿望。十六岁的爱情,都会在对方身上努力找出共通点,把小小一个共通点放大、放大、再放大,直到无限大,然后兴奋地跟对方说:

  “我们多么相似!”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別的独生子似的。

  “你也是独生儿吗?”大熊问我。

  “本来不是。”我说。

  “什么叫本来不是?”他怔了一下。

  “我原本是双胞胎,有一个比我早七分钟出生的姊姊,但她出生不久就夭折了。我常常想,要是她没死。

  这个世界上便有两个我,长得一模一样,她可以代替我去上学和考试。但是,长大之后,我们会过着不一样的人生,大家喜欢的男生也许不一样。我有时觉得,她好像还在我身边,并没有死。她甚至会跟我聊天。“我告诉大熊。

  大熊很同情地看着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安慰的话才好。

  我咯咯地笑了起来,说:“骗你的!”

  受骗的他露出尴尬的神情。他真的太容易相信別人了。

  “我跟你一样,是独生孩子,所以我能够嗅出谁是同类。至于怎样嗅出来,可是我的秘密。”我朝他笑笑说。

  我拥抱着那个“秘密”,把面前那盘“古墓飞尸”

  吃光。第一次约会的女孩,实在不该吃这么多。

  从“古墓”出来,星星已经在头顶了。我肚子撑得饱饱的,嘴唇给红莓汁染得红彤彤。大熊的嘴唇却是黑色的,都是墨鱼汁的缘故。

  我在点点星光下读着手里的两张优惠券,一边定一边说:“真好,还送集团旗下另一家餐厅的优惠券呢,我们明天去这一家试试吧。”

  我转头跟大熊挥挥手,说:“明天记着准时在小公园见,再见了。”

  “呃,你还没给我提示。”他追着我问。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鸡呢?”我说。

  他等着我说下去。当他发觉我嘴巴没动,他失望地问我:“这就是提示?”

  我点了两下头,甩着手里的布包,跟他说:“明天见。”

  他苦恼地杵在星光下。

  等我上了车,我才发现他的羊毛衫还穿在我身上。

  我把衫脚翻过来,看见左边缝了一条深蓝色的小布条,

  上面用灰线缝上品牌的名字。是我们学生常用的便宜的进口货。我突然想到了一些什么。

  那天晚上,我把大熊的羊毛衫从里面翻出来,拿出针线,彻夜用一根红线小心翼翼地在小布条的背后绣上我的英文名字的第一个字母“w”。这样。大熊整个冬天,甚至明年和后年的冬天,都会穿着有我名字的羊毛衫,这一切会神不知鬼不觉。我不用灰线或蓝线而用红线,是故意给大熊留下一点线索。也许有一天,他会无意中发现布条上的红色“W”字,会想起我,然后既感动又惭愧地说:“原来郑维妮这么喜欢我。我熊大平这个猪头凭什么!”

  2

  第二天。

  五点五十分,我把大熊的羊毛衫塞进布包里,从家中出发到小公园去。大熊还没来,我一边荡秋千一边等他。我愈荡愈高,荡到半空的时候,看到他老远朝我跑来,每当我往前荡高一些,他便接近我一些,然后再接近一些,终于来到秋千架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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