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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吻了吻粉唇。“心里有事,不可以瞒我。”

  她将脸埋在他颈间,双臂依恋地缠搂住他的腰,低低吐实:“我……好想你……”

  柔抚长发的手顿了顿,他收拢怀抱。“还有呢?”

  “台北那么多漂亮的女生,她们都好会打扮……有没有人说她喜欢你?”问完,自已先泄气地有了答案。



  想也知道,怎么可能没有?他是那种天生的焦点人物,走到哪里都少不了那样的倾慕眼光。

  “如果我说没有,你会相信吗?”

  “不信。”

  “所以我不想骗你。但是说什么是她们的自由,要不要接受是我的自由,我知道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她叫夏咏絮。”

  由他坚定的语气中,她听出了专属于她的独一无二,心房泛起淡淡的甜意。

  “可是……我没有很漂亮,你喜欢我哪里?”一直都知道,她从来就不是让人惊艳的美人。



  “我以为,是你先追求我的。”他挑挑眉,戏谑道。

  她一窒,小脸炸红。“那、那是……”想起那段丢脸至极的暗恋过程,她连话都说不全了。“好嘛,就、就算是我先追求你的,那你为什么要接受?”

  “你做的小蛋糕还可以,我们家梓勤每次都说:真是太好吃了,要是以后都吃不到该怎么办……然后有一天他真的很幼稚地因为吃不到你做的蛋糕而大哭,刚好你告白了,我想到回家得面对那个因为吃不到蛋糕而耍任性的十岁贪吃鬼,就点头了。”不然他会被小弟哭到烦死。

  原来这才是真相他看上的是她的蛋糕,只想拐她为他做点心,而不是看上她的人?

  太大的打击,令她张口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关、关梓修——你好过分——”她扁嘴,连指控都像蚊子叫,含糊在嘴里,完完全全是受虐小媳妇的最佳范本。

  眼眶红红的,鼻头红红的,气鼓鼓的脸颊也红红的,整个人就像床上那只Kitty,一整个就是粉红到不行,不同的是,这个粉红的她却不会令他嫌弃地退避三舍。

  他凑上前啄吻,她闹小别扭地偏开头,不让他亲。

  “你怎么连发个脾气都理不直气不壮的?”胆子这么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理亏的是她。

  他也不安慰,迳自轻哼接续。“小鬼会大哭,是因为我吃掉了某人送的那块乳酪蛋糕,害他没得吃。这是我第一次尝女孩子送的点心,你知道吗?我其实不爱吃甜食。”

  她微愕,忘了要闹脾气,张著大大的眼睛回望他。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品尝她为我做的点心,感受她对我的用心,最后我觉得,被她追求的感觉还不坏。”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你其实有一点点喜欢我?”是这样解读吗?

  “笨娃娃,不只一点。”如果只是一点,他何必非要她不可?如果只是一点,早已做好生涯规划的他,又何必为她妥协、改变?

  早已计划毕业后北上求学,谈远距离恋爱只是徒增困扰,他何必?如果不是察觉自己动了心,患得患失起来,怕没及时把握,便会永远错失的话,他其实没打算这么早谈感情的。

  很多、很多吗?他喜欢她,就像她喜欢他那样深,是吗?

  “不可以骗我喔!”

  “嗯。”

  “不可以不要我喔!”

  “不会。”

  “不可以抱别人,让我伤心喔。”

  “你可以就近监督。”

  “咦?”她眨眨眼,不解。

  “我还是那句话,考进来当我学妹,我会照顾你。”

  “不、不可能的,我考不上……”她微慌,本能地想退缩。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考名校易如反掌。

  “你可以。相信我,我说你考得上,就绝对考得上。”她的程度他一清二楚,再加把劲,不成问题。

  “食宿方面……”

  “我们一起住,一切有我担待。”

  “我爸妈不会答应……”

  “夏叔我会负责说服。”

  “……”她努力挖空脑浆想反驳,在他坚决的态度下,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说好,娃娃。”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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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识那一年,他高三,而她才高一,他是她的学长,一直到他毕业前的半年才有交集,但是于她而言,却已经对他好熟悉了。

  每每听八卦集中营在谈论他,不知不觉,将那个名字记入心头,打从初入学的那天,便悄悄留意著他。

  他太优秀,难免予人疏离难近的冷漠感,因此喜欢他的人很多,却从没人能鼓起勇气进一步靠近他。

  而她,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多话,没有引人注目的条件,再加上天生温和的性情,容易被吃定,也容易被忽略,又不善与人辩,总是吃了闷亏。

  因此,她老是在帮别人当值日生,班上干部该送的作业变成她在跑腿,上课替人抄笔记……甚至在投稿文刊录取,被发现有好文笔时,她还替人写情书。

  她不是没想过要拒绝,只是一来,徒劳无功,二来—— 当她知道代笔写情书的对象是“那个人”时,心房竟鼓动著连她也不明白的紧张与期待。

  一开始,对他只是好奇,到后来,看多了、听多了,竟不自觉产生少女情怀式的仰慕。

  真正心动,是在上完体育课的某天,值日生把归还体育器材的工作推给她,而她又不晓得该怎么拒绝,只好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吃力地搬著重重的体育器材。

  路过的他,仅仅瞄了一眼,连片刻思考都没有,就上前接过她手上的负担,代她送往体育用品室,然后告诉她:“你一个女孩子太吃力了,下次多找个人帮忙。”

  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比起那两个将自身工作丢给她的大男生,他简直绅士到天边去了!

  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觉得她也该是被怜惜、被体贴的,他的声音温温淡淡的,但是音色好好听,她是在那一天,真正感觉到怦然心动。

  她知道自己是没有勇气走向他的,他们的差异太大,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她甚至连心事,都得小心藏好,怕被发现,惹人笑弄。

  藉著他人的名义,她有了表达的理由,藏在那一字一句背后的,其实是她不敢宣之于口的含蓄恋慕。

  那些情书,她写得一点也不勉强。

  这一写,就是半年。

  有那么几次,她不只代写,还代送,那几乎要用尽她全身的勇气,她还记得,第一次被强迫送去时,她紧张到同手同脚,眼睛不晓得要往哪里摆,更糟糕的是,还绊倒在他跟前。

  他还记得当时的场面——

  一个笨拙到连送情书都不会,直接五体投地扑倒在他脚边的女孩,他当场错愕地微张著嘴,反应不过来。

  不需要——行此大礼吧?

  要不是她眼眶水气已到达满水位,一副随时准备要放声大哭的样子,他想他会很过分地大笑出声。

  这也是第一次,他无法对女孩子摆出温淡有礼的一贯表情——任谁在这种情况下都没办法吧?

  “你——还好吗?”朝她伸出手,但极度懊恼挫败的她,已经无法思考太多,慌张爬起,匆匆将信塞给他,转头就跑。

  这——其实是战帖吧?

  基于对女孩子自尊的维护,他会有风度地收下每一封信,但始终堆放在房间角落的纸箱,从不刻意去看。因为一分好奇,那回他拆了信,并且记住信末的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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