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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乖乖不敢动了,憋不住,只好拿手在墙上乱划。

  我们呢?是正常的?

  我们呢?是正常的?

  我们……



  这句话在他脑子里像敲钟一样回响。一字一字反复敲打着他的神经。又像鼓足了气被用力拍下去的球,一个个压着他的神经线在飞来弹去,让他不得安宁。

  他对他哥有超越兄弟的异样的感觉是什么时候,他已经记不得了。这么多年来,早就分不清哪一份是这个,哪一份是那个。全都混在一起,融进骨血里,浓得发稠的,只知道是满满的渴望和爱。

  就像他自己说的,也许从看到他哥第一眼,他就掉下去了。那个小婴儿长到了这么大,也从来不认为对他哥的这份感情是不应该的。他爱他哥,是多么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自然而然的事,他从来没想过,压根没想过,这里面哪里有问题。

  一直以来,他哥就是他的天,要阳光和煦,要打雷下雨,对他来说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不管什么天气,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不可分割赖以生存的一部分。

  他最担心的,不过是他哥对别人的感觉。最在乎最耿耿于怀的是那个在他面前吻过他哥的王烨。而他自己,始终在想的是如何永远占据他哥心上的那个至高宝座。

  直到今天,直到他哥那样看着他,他才被从一直掩盖在块美丽的锦缎背后的真相吓到了。



  原来……

  原来……

  这是不正常的。

  真的是,不正常的。

  烟……轻,烟……轻,手指一笔一笔在墙上划过,桂花树下的甜腻,爱恋的芬芳,彷徨和忧郁,一点一点在指尖走过。

  不正常?不正常也认了。

  他哥吃完饭后,跟他慢慢走到篮球场边,说,爱情来的时候,像一场难解的疫病,会烧得人浑浑噩噩失去理智,智商下降,行动失衡。能救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义无反顾。

  柳缨缨跟田老师如此。他们,也只能如此。

  ***

  当星期三过了,一个星期就快过了。当十一月份过了,第一个学期也快望到了头。

  天气果然由极热转为极冷,在这个冬夏温差超过50度的城市里,空调和暖气一样重要。可是在学生宿舍,光是想,这些都是奢望。

  “唉,就差一点点!真是倒霉!”陈宪捧着杯热水暖手,不停地抱怨,“你说这不是明摆着偏心吗?长江以南就没暖气用,那也要看看是哪儿啊。要海南不装暖气我没意见。哦,我们都挨着边上了都不行?看看医大那帮人多滋润,就跟我们隔条江,这个天差地别哟。”

  “行了,你就别抱怨了,反正挨冻的不止我们一个学校。”沈雨浓翻着书背单词,头也不抬。

  不知道是教育部还是什么部的规定,长江以北的学校才给装暖气。同一个地区的温度下,可怜了他们这些边缘地带的人群。武昌和汉口一水之隔,天上人间。

  武昌之所以被称为文化区,就是指全武汉百分之九十的高校都集中在这边。也许有的学校资本雄厚,学生的生活质量自然就高,但他们学校这样的,大部分靠国家拨款,各项资金已经吃紧,暖气这种东西还是能省则省了吧。所以学生自己解嘲说,如果硬要给有40年历史的宿舍楼上装暖气,恐怕有破坏文物之嫌。

  百年的老校,跟生活在里面的人们,大家一块沧桑吧。

  连暴露在外面的水管都要扎上草围的天气里,被窝都是冰冷的。好在现代社会,非流浪型种群被冻死的例子已经少之又少,各种充电取暖设备一应俱全,只要在寝室那根比头发丝还细的保险丝扛得住的范围内,温暖还是比卖火柴的小女孩手里的那根火柴实在的。

  李隽是典型的北方人。都知道北方比南方冷,而实情是北方人不如南方人经冻。一有个风吹草动,南方人还在衡量穿毛衣的薄厚问题,北方人的羽绒服已经上了身。就如同沈雨浓刚找出件厚衣服,李隽的小太阳电暖器就已经启动了。陈宪来自西北,牛高马大也一样怕冷,不过他还没李隽那么夸张,人家是坚持忍过了十一月,快圣诞节的时候才去买的热水袋。要说沈雨浓很耐冻也不见得,只不过他有专职保姆,冻也冻不着他的。

  气温还火辣辣地在40度上下时是很难想象零下的感觉的。这个火炉之城就连秋天也不过是看看树上掉叶子而已,凉爽倒是凉爽了些,可是跟夏天还是没太大差别。所以当他察觉到新买的衣服也不够穿的时候,已经是快到立冬了。

  那天是突然变了天,前一天不说艳阳高照,至少还是阳光和煦,不想24小时不到,已经天地变色,乌云罩顶阴风阵阵。他才一件衬衣加夹克,夹着书哆嗦着冲回寝室。

  床上被放了个袋子。他一开了看,就笑了出来。

  “我哥来过了?”转脸问比他先到的许华。

  “嗯。我刚在宿舍楼外面碰到他,他赶着上课,给我就走了。”许华笑笑,“衣服吧?你哥对你真是没说的!要我姐,管你挨饿受冻呢。”

  “呵呵,你姐是忙着谈恋爱吧?”随口应着,把衣服拿出来,一件羊毛毛衣,一件厚的驼绒外套。都是他哥自己的衣服,光是看着就觉得心里暖暖的。

  “哼,所以叫有异性没人性!你说都是亲弟弟,怎么这个待遇差这么远?从小她就喜欢跟我抢东西,抢不过就仗着自个儿是女的去我妈那儿告状。我都怀疑我跟她不是亲生的。你说你哥跟你……哎,这衣服挺不错的,小伙子帅气,穿什么都帅!”边说着就看着沈雨浓把衣服往身上套。式样也好,又活脱脱的一个小帅哥。凑过去看了看衣服质量:“你这衣服都哪儿买的?改天我也去弄一件。”

  “不知道。都我哥自己买的,要不就是我妈买的。”

  “啊?这不是你衣服啊?”许华站远了又看看,“不过也是,你哥也高。唉,我要有一哥就好了,吃就不说了,起码穿是不愁啊。”

  “哈,是啊,你就想啦。我是没带多少冬天的衣服过来,所以他才把衣服先借我。平时我们也是各穿各的。我跟他喜好不一样,我哥喜欢穿深色的,我喜欢浅色的。不过都是给他惯出来的,小时候他就喜欢把鲜艳的好看的衣服鞋都给我。”边说就边想起了过去的种种,目光一下变得悠远,喃喃地说了句,“是啊,我哥对我……是真的很好……”

  许华笑了声,开了柜子也拿衣服。“我要是女的,一定死追你哥。人帅又体贴,当他女朋友一定幸福死!”

  一转头就看见沈雨浓也没答话,光是特甜蜜地低头笑着。以为他是在为有这么一个哥骄傲呢,也没多说。

  门忽然就开了。他们寝室的毛澍回来了,一见沈雨浓在,正好:“雨浓,宋老师刚让我通知你,今晚系学生会例会,跟院学生会一起,挺重要的。你跟杨娅一起早点到,好做些准备。”

  杨娅是他们学生会的组织部长,两个人到了办公室才知道是院学生会要改选,除去大四的,全院的学生干部都集中一起开会讨论新的组成。

  本来早就听到风声了,所以也没太意外。直到是准备材料的时候看到他哥进来,才反应过来这是他哥最后一次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沈烟轻跟老师打了个招呼,走到他身边,笑着:“我还担心不合适呢,看来还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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