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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你性子真急,就不能等一下吗?”她责备地看他一眼,然后转身拿起被她搁在桌上的勺子。

  “那是什么?你拿这个要做什么?”阎九戒问。他完全不懂,绫绯气唬唬地奔出去,就为了拿这个勺子?

  “秘密呀!”她没好气地说。“这就是我跟夏大哥的秘密。”她把勺子往前一伸。

  阎九戒接过来一看。“这是涅东打的?做什么用的?”这勺子看来不像兵器,倒像是把工具。



  “酿酒用的,酒发酵过后不是要再加水搅拌吗?酒桶太大太深,原来的木勺子常断掉,又很不顺手。那天听你说夏大哥很会打兵器,我就在想,说不定他能帮我解决这问题。那天早上我跟他提了,他隔天就帮我打好了,你看,手艺多精巧,好使得很呢!”她解释着。

  “这……就是你们的秘密?”他傻眼。“那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这下换她气短了。“这哪是什么秘密?秘密是你说的。我只是请夏大哥不要跟你提而已……我怕你怪我,夏大哥本事那么大,经手的都是兵械的买卖,我怕你知道我拜托他做这事,会怪我……唉呀,我不知道你那么在意,早知道你问我不就得了?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你若问我,我也会说的呀!”

  她从头到尾都以为他是因为酒被送人才不高兴的。

  “所以你要他不要跟我说?”阎九戒见她点了点头,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这个……唉,你不知道那家伙用这个整得我多惨。为你这个后知后觉的人打翻醋桶,算我阎九戒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知道真相后,他真觉得自己蠢。原来早就爱上她了,只是自己都没有察觉罢了,这下子可真是娱乐到夏涅东那家伙了。



  “醋桶?什么醋桶?”绫绯耳朵可不聋,一脸感兴趣地挨近他身边。“难道你因为我跟夏大哥多说了几句话,就……吃醋了?”

  “没事,哪有什么,你听错了。快点把粥给我,我饿死了。”他赶紧转移话题。

  “可我明明听见……”

  “沈绫绯,你到底给不给我吃?不然我要睡了喔?”他低吼。

  “好啦,还不都是你,粥都冷了。”她赶紧拿起碗,开始一调羹一调羹地喂他。

  阎九戒见自己成功转移了话题,心里偷偷吁了口气。

  然而粥吃完了,他又不吃药了。

  “又要条件?什么条件啦!”绫绯双手插腰,快被他气死了。

  “过来亲亲我的嘴,我才能忍受那个苦味。”他吃了粥,恢复了点力气,就有心思想些别的啦!

  绫绯的脸红了,指责地瞪他。“你是病人,你应该休息,怎么可以……劳累呢?”

  “我不劳累啊,我叫你亲我,又不是我亲你,哪里劳累?”他毫不在乎地耍赖。

  “那还不是一样?!”她嘟起嘴。

  “好吧,那就算了,反正不吃药也不会死的。”他耸耸肩。

  “阎九戒!”她真的好想把他弄昏,然后用灌的让他吃药。

  这位据说非常有权势的王爷,这下子完全变成了个无赖汉,跟当初那个醉倒在她酒窖的行径如出一辙。

  她早该知道的!

  但这回她总不能将他五花大绑绑在床上吧……

  叹了口气,她乖乖地坐到他身边去。

  阎九戒得意地拥她进怀中,不等她主动“劳累”,就忍不住低头吻住了她。

  “嗯,我想这种劳累我还禁得起。”他抵着她的唇说。

  得了便宜还卖乖,结果得到了妻子大人的粉拳一枚。

  但他不以为意,继续享受这种软玉温香抱满怀的幸福。从生死关头走了一回,他发现,只要有她在,他可以不要酒了。

  他不再是个酒狂,他现在是——

  绫绯狂。

  【全书完】

  尾声

  听过一句话,叫做“自掘坟墓”吧?

  某人去年一本古代稿都没写出来,今年发狠胆敢开了个古代系列。当初设定书名时一本接着一本,不小心还押韵了,自己得意了两秒,冠上个“行行出状元”的系列名,开启了从没有开过的古代系列稿。

  万事都有征兆,在当时我应该要有所体会才对。

  但是大概是写稿写到脑筋不灵敏,这个不知死活的作者不知道哪里来的好胆,就这样给他“撩”下去了。

  接着,参考用书一本一本订,一本一本跋山涉水从各方寄到我家来。把那些书一本本落起来,眉头开始隐隐抽动,仿佛有不祥之感。

  真正察觉到不妙,是我写了第一本故事之后,因为要请画者画封面跟海报,第一章早早交出。然后回来埋在书堆中,阿编三不五时来催一催,某清还陷在“不把书看完不放心”的痛苦中。果然,看完也不会放心,成天改东改西,东查西查,简直快把自己搞疯了。

  所以系列第一本,创了本人写作以来最长的写稿期。

  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替自己挖了个大坑,只等自己躺进去就可以盖棺埋起来的话,就是笨蛋了。但是就算察觉也来不及了,海报印了,广告打了,第一本稿子交了,我总不能耍赖说“那不算”吧?

  所以各位,如果你想看到一个古代的各行各业精辟解析背景,恐怕你要失望了,因为某清不才,能力有限。最后也只能以情节为重,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写进去。如果让各位不满意了,那么在此先跟各位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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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稿的工作期内,就算每天在家晃来晃去葛不出个屁字,还是得困在家中,无法出去玩耍。所以,自然而然就养成了写稿人的种种奇怪行径。

  以前介绍过我的涂指甲油习惯,最近本人又培养出一种新的乐趣——喷香水。哈哈,最近迷上了欧舒丹的淡香水,买了不同味道的小罐子放一排,一下子喷绿茶,一下子喷马鞭草,一下子又喷玫瑰,把屋子搞得香喷喷的。好在是淡香水,真的没多久就散去了,不然我可能满身都是香水味了。

  如果说我这种行为就算中毒,那你应该认识我家小弟。

  记得之前我在后记介绍过一出日剧“不能结婚的男人”吧?看过的人都知道,阿部宽的邻居养了一只超级无辜的可爱巴哥犬。我家的小弟看完我介绍的这出日剧后不久,我就接到清小妹的电话——

  “都是你啦!让他看什么不能结婚的男人,结果他去养了一只巴哥,现在我每天都要帮小狗把屎把尿!”

  虾密?

  有那么多流浪狗可以收养,买什么狗?当场差点想K那个中毒的老弟一把。

  过了段时间,我有事情上台北去了,在清弟那边住了一晚。隔天一早,我才打开房门,就看到有只明明刚刚还在睡觉的小短腿跳了起来,眼睛一亮,像是中了特奖一样。迈着它的小短腿,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快速冲到我脚下——

  “跟我玩、跟我玩!”它凸凸的大眼睛,傻呼呼的脸就在说这件事。

  小狗之爱玩的,只要有人跟它玩,抵死都不想睡。它会把它睡觉用的毯子叼来叼去,只有玩到累昏了,才就地窝在毯子上睡觉,多么方便哪!

  人家也很想过那种只要玩,玩累了就睡觉的日子。可惜本人没那好狗命,还是稍稍歇息一下,准备下一本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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