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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死好。」以着无比残暴的手法处理完伤口,关梓齐收拾药品,任那坨废人像尸体似地瘫在地板上。

  「关梓齐,你在里面吗?」外头传来轻细的呼喊,他动作一顿,上前查看。

  「曹品婕?妳怎么会来?」稍微拉高铁门,让她弯身从下方钻入。

  她正要张口,不经意瞥见瘫软在墙角动也不动、疑似死人的物体。



  那个……还有生命迹象吧?她是不是……不小心撞见了什么「好事」?

  关梓齐随便瞄一眼,就知道她脑袋里的东西很精彩。

  「妳是要帮我处理掉他,还是想被我灭口一起处理掉?」他邪恶地勾唇配合她。

  「啊!」她惊退一步。

  「谁?老大,你说要处理掉谁?」小顾突然耳尖地抬起头,左右张望。不会是他吧?他不是厨余、更不是废物啊,不要处理掉他啦!

  「喝!」尸体复活了。曹品婕小小吓到。



  小顾眨眨眼,又揉了两下眼睛,目光定在她身上,然后垂死般的黯然目光突然大放光芒——

  「姓顾的,你敢动一下歪脑筋,信不信我立刻踢爆你『那个头』!」关梓齐冷冷警告。有些话不适合淑女听,某人最好安分些。

  哗!有酸味耶,老大好……「人性化」啊!他今晚真是赚到了。

  「穿上,妳卖肉啊,身材再好,三更半夜也只有色狼会看。」关梓齐勾来外套往她身上扔,近来这举动都快成习惯了。「妳到底来干么?」

  她一边穿,一边低哝:「哪有干么,不过就是拉杆子……」现在的情况,应该比较适合用心理学中的操作制约来解释。内容大抵是美国心理学家史金纳所提出的实验理论,将小白鼠放在箱子中,当小白鼠拉动箱子内的暗杆,就会有食物掉出来,于是小白鼠知道,动手拉杆子等于有食物吃,而她知道动脚来找他等于有宵夜吃……

  这是什么鬼啊、她又在想啥?乱七八糟。

  「嗯?」他挑起一边眉毛,说话没头没脑,听得懂头给她。

  「没。我胡说八道。」她一点也不打算解释,要真说了,以此人的烂个性猜测,怕不嘲弄她个至死方休。

  「关梓齐,我饿了,前天的蚵仔煎不错吃。」

  「是不是再来碗鱼丸汤也不错?」他皮笑肉不笑。「点餐点得很顺口厚,当我这里是7-ELEVEN还是路边摊?需不需要猛男陪酒?」

  「不要就算了。」她转身欲走,一点都没给他留恋。

  下一瞬间,手腕被扣住,他没好气道:「要猛男没有,只有一只被扁得不成人形、在墙角扮死尸的猪头,委屈客倌您稍候了。」说完,拎起车钥匙往外走。

  咦?他还真去耶!

  她只是随口试试看,本来就没预期他会这么好说话,他是中了乐透还是怎样?今天心情特别好,有求必应耶!

  等他回来的期间,她坐在矮凳上,和一脸青紫的猪头大眼瞪小眼,相顾无言。

  「那个……嫂仔……」

  她左右张望了下,发现对方的目光是定在她身上。她狐疑地伸出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子,以眼神询问。

  「对,就是妳。嫂仔,麻烦一下……」

  「等等,我不叫嫂仔。」事实真相要勇于还原。

  「妳不是老大的马子吗?」

  「不是。」更正确地说,是他老大的哥哥的前马子。

  「啊,随便啦,那是早晚的事。嫂仔,如果妳不介意的话,请发挥一点爱心,帮我把手臂上的纱布重绑。老大刚刚好生气,故意给我绑得很痛……」逮到机会,立刻投诉兼扮无辜,如果能拉拢嫂仔,以后就不怕老大发飘了。

  曹品婕移动步伐,替他拆了纱布重新处理。「那他为什么会好生气?」

  「……」死穴。原来嫂仔也不是省油的灯。

  「因为我让他好生气。」哀怨承认。

  「他很常发脾气吗?」看不出来关梓齐有这么暴躁。

  「不常,但是相信我,妳不会想看到他发脾气的。」

  「他生气起来……很恐怖?」

  小顾沉吟了下。「妳知道我和老大怎么认识的吗?三年前的一个夜里,我的情况就像现在这样!」指了指现下的死尸状态,她点头表示了解,他才又继续道:「倒在这家修车厂附近,然后,我们家英明神武、绝世无双、一出现就光芒万丈瑞气千条闪到眼睛睁不开的神人老大——出现了。」完全挪用脑残国的专利,不缴学费。

  「你把他形容得像是从天而降的绝世高人……」她喃喃咕哝。

  「妳到底要不要听我讲?」使点小性子瞪人了。在这一点上,他和脑残国完全不谋而合,谁敢诋毁老大一句,大家抄家伙见!

  「是是是,请讲。」

  「然后啊,他就踢了我两脚,确定我还有唉两声,就顺手把我拎回去,再然后啊,就包成像现在这个样子——」再指指现下的木乃伊状态,她再点头表示了解。「不过妳知道的,人都有叛逆期嘛,我那时非常地不受教,几天之后,没打声招呼就——悄悄地,我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有带走他抽屉里的两千七百五十块钱。」

  「喔。」截至目前为止,她依然没能听出关梓齐之所以被当成神人崇拜的原因。

  「妳知道的,那时的老大还没毕业,只是个穷学生,在这间修车厂打工,那个两千七百五十块,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停了下,小顾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妳没有什么感想要发表吗?」

  感想?喔,有的。「刑法320条的窃盗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流利背出法律条文。

  「算了,当我没问。」喃喃自语完,再接续。「但是呢,报应是来得很快的。大约过了一个月左右,我又变成这个样子,趴在无人的暗巷等死。接着,他又刚好路过,顺势踢了我两脚,那时我想,我死定了,就算原来不会死,现在遇到他,也会被多补两拳,不是弃尸荒郊就是拎到警局。结果妳知道怎样吗?他还是把我拎回家去。」

  「嗯……」感觉不出关梓齐居然是个以德报怨的圣人。

  「再然后,依然是悄悄地,我走了,挥挥衣袖,带走三千两百块。直到第三次被他拎回来,接着——」

  「轻轻地,你走了,挥挥衣袖,这回带走多少钱?」她完全背起来了,很顺地抢在前面替他接下去。

  「没有。这回等我伤口稍微好一点,他很平静地问我状况O不OK,我才刚回答:『有好多了。』他就一拳给我卯过来,冷冷说了一句:『死小孩,不受教!」,那一拳打断我两根肋骨,伤势比被他拎回来前还惨。他说,他能够原谅第一次,不代表可以得寸进尺,明知故犯。」

  一次生气,就断了他两根肋骨,所以呀,笨蛋才会去惹他生气。

  但是,不晓得反骨还是犯贱,这一扁倒是扁出了他的全心崇拜和誓死追随。

  他家老大是真正的男子汉,他可以很宽容地原谅你所犯的错,却也知道自己的容忍限度在哪里,一旦让他绝了心,便誓不回头,正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男子汉!

  顿了会儿,很不智地又问她:「有感想了吧?」他家老大多酷、多帅、多有个性啊,是女人都该迷醉得神魂颠倒!

  「刑法277条,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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