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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首 单炜晴

  如果有看了《假面御宅男》的读者们,我先自首,姚展筠明明是在十月生下相良陆斗,而封飒月又大他三个月,照理来说应该是七月生,要不然牵强一点六月也还说得过去,怎么可能生日会是在三月呢?

  总之,那不过是为了剧情需要,所以非常抱歉,不要来质问我为什么!(奔)

  最近写稿写到脑子有点“趴带”。(请用台语解读,不懂的人去问父母)



  先举个生活实例。

  单懒人家有两间厕所,两间的供水是同一条管线,所以如果两方同时用水,水流就会变得很小,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跟我家一样,因为房子住了十年,这种观念早就根深蒂固。话说有一天,单懒人在厨房压饮水机的热水时,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嗯,我在用热水,不知道弟弟会不会没有热水?

  噗!懂意思吗?

  因为那个观念使然,我在压热水的同时,我弟在洗澡,所以我便忘了自己是在压热水,还以为是在另一间厕所里开水来用。

  相同意思的实例也发生在小说里。

  那是当我写到第九章,封飒月、宗宫海翔和相良春日三人在阳台时的场景,现在让我们来还原案发现场。



  当书上市之后,读者应该会看到以下这样!

  懒得搭理他,相良春日连忙问道:“对呀,飒月姐,你和哥哥什么时候结婚?”

  “这……我们没讨论过这个问题。”搔搔头,封飒月尴尬的笑了笑。

  “啥?到现在还没讨论?”会不会太久了点?

  但当时,我一时闪神,写成了这样——

  懒得搭理他,相良春日连忙问道:“对呀,飒月姐,你和哥哥什么时候结婚?”

  “呃,我们没讨论过这个问题。”对呀!都到第九章还没讨论。

  “啥?到现在还没讨论?”会不会太久了点?

  看出端倪了吗?

  没错!那不过是我心中闪过的OS,我却很顺的把它敲出来,真是写到快发疯了。(之后疯狂的按Delete键)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用了毕生最大的心力——应该说是我写小说的“毕生”,只花了六天,至于什么原因,实在难以启齿,不如到我的报台去看吧!(大笑)

  因为那时在跟时间挑战——这篇序也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让我老是神游太虚的心思不知怎么的晃到了《达文西密码》上,还记得单懒人看完那本书的时候,一直狂叫:“啊!有被骗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我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而是时间观念的差别。

  《达文西密码》整本故事几乎发生在一个晚上,这让我想到,有时候言情小说的时间观念非常的牵强,(我自己觉得啦,没有嫌弃别人作品的意思,毕竟我也会用这种步数)例如,不过才说了几句话,却告诉读者一个小时过去了,但《达文西密码》里却用了五、六百页写一个晚上发生的事情经过。

  这么说好了,如果写小说里的时间经过足以和现实相比的1:lO来浓缩的话,那《达文西密码》就是以和现实相比的l00:1来扩张。

  但是因为文章的性质不同,所以不能说哪一个好、哪一个坏,只是单懒人的一点心得而已。

  写完稿子的隔天,单懒人和久违的朋友杀到一中疯狂逛街,那天气象报告说冷锋南下,我穿着丝袜和质料很薄的短裤,所以我和朋友开玩笑的说我下半身简直全裸,冷得“皮皮挫”,还好没有感冒,平安的回家了。

  很高兴第二本书也顺利的孵出来了,接下来要写谁?老实说,我要好好问一下小编,有关她信里告诉我的意思,不知道跟我猜想的一不一样?如果不一样,就要找别人开刀了。(大笑)

  那么,快点翻开下一页吧!

  有问题请来信:[email protected]

  另外,这里也找得到我: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wishearon

  PS.:解释一下这本书里好像该出现却没出现的莉塔。

  我很想用一句简单的话带过:“以后会写到她的故事,到时候咱们再解释。”

  这样不知道可不可以?(逃)

  (死了半个小时后,再度乖乖爬回电脑前)

  总之,大家就把莉塔想成是蔚诗阳的干女儿吧!以后蔚诗阳的故事出来了,或是莉塔的故事出来。大家就知道了。

  希望这样的解释……各位看官还满意。(干笑+再逃)

  楔子

  她讨厌男生。

  “男人这种生物呀,只要还能走,就一定会往有女人的方向走。”这是她母亲说的。

  “嗯,那要怎么办呢?”才七岁的她天真的问。

  “打断他的腿。”母亲的表情再认真不过。

  于是她知道有脚会走的男人都不可靠。

  “男人呀,只要有嘴,就一定会说些甜言蜜语诱惑女人。”然后她的母亲又这么说。

  “那该如何?”十岁的她又问。

  “毒哑他的喉咙,让他不能说话。”母亲这么说时,眼里闪着“为民除害”的光芒。

  然后她学会不听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男人,只要看得见,都会像色老头一样盯着年轻女孩不放。”某天,母亲又突然有感而发。

  “所以?”十四岁的她只好再问。

  “戳瞎他的双眼为上策。”母亲的语气只能用义愤填膺来形容。

  所以她了解男人多半带着有色的眼光。

  “哼!只要下半身能动,他们就像只全年发情的公狗,到处找母狗交配。”母亲已经一副看破红尘的感觉。

  “是喔。”已经十七岁的她连反问的动力都没有。

  “所以,只好那么做了。”母亲用手比出剪刀的形状,眼神狠戾。

  最后,她终于清楚男人的存在就是一种罪恶,上帝利用亚当的肋骨创造夏娃根本是个错误,应该让这世界只有女人的存在,无性生殖主义至上,男人都该沦为女人的阶下囚,高跟鞋底下苟延残喘的蚂蚁!

  但是,有一点她一直不能理解,那就是说这些话的女人,也就是她的母亲,不正是个婚姻生活幸福美满,有个疼她、宠她到骨子里的老公,她的亲生老爸吗?

  算了!总之,她讨厌男生。

  第一章

  燥热的七月。

  台湾的夏季夜晚无风,只能用闷热不已来形容。

  无聊的礼拜六,已经三十岁却还是没有男朋友的日子就是这样,到了周末连个朋友都找不着,因为大家都忙着和男朋友或女朋友共度。

  西方诗人科索说:“站在街角却谁也不等也是一种力量。”

  问题是,到了她这个年纪站在街角,如果有人认错人的话,都会让她一阵窃喜,毕竟女人过了三十就像是坐云霄飞车俯冲而下,不同点只在找不到升起的那一段轨道。

  曾经她也很讨厌男人,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始终停留在原地的恋爱经验,终于让她开始正视男人这种生物的存在和重要性。十七岁以前,对于男人,她嗤之以鼻。二十五岁以前,她终于开始想谈一场恋爱。二十五岁之后,她怀疑男人没有原因的对她敬而远之。

  眼看着从小玩到大的表弟和堂弟、堂妹们陆续步入礼堂,她却落得连伴娘都不能当的下场,简直令她欲哭无泪.

  “唉,热啊!”

  封飒月看着天花板翻来覆去,周末八点的这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拿来睡觉。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热到懒得动的她慢吞吞的翻了个身,伸长手臂在床头柜上摸来摸去,寻找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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