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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哪有这么严重。看你现在声音都比别人大,至少你这次进医院是因为不要命的飙车,而不是心脏出毛病。”如璘故意糗着宇翔,两人从小就是先天性心脏病病童,只是宇翔患的是动脉管未闭锁症比较好处理,前后动了三次手术,之后就能正常发育、长大,现在可是气血通红,高壮得不像曾经是一个心脏病病童。

  “你倒是愈大愈伶牙俐齿了喔。”说完,还捏捏如璘的脸颊。

  方宇翔大如璘三岁,从小就喜欢以哥哥自居。

  两人如此无碍的相处,何续岁全看在眼里,让他原本急热的心情顿时冷却不少。



  他替自己找了张椅子,默默的削着苹果──如璘最喜欢的水果。

  方宇翔敏感的感觉到气氛怪怪的──那个保镳的眼神不大对,像是把他当成了贼。他知道易家家大业大,如璘确实需要一个保镳来保护她的安全,只是,这个保镳感觉起来不太友善……他不是不会看人脸色,所以决定早早闪人。

  “小璘,我改天再来看你,自己保重。”

  “你也是。石膏早点拆喔。”

  说完,方宇翔就走了。

  这时如璘才发现续岁的脸色不大对。“岁,你心情不好?”



  自从易家买下续岁的那一天起,续岁的个性就变得很压抑,而且他对自己要求极为严苛,只有在面对她时,才会展露性格中比较真实的一面,但在外人面前,他向来冷酷得让人不想亲近。

  “没。”

  那一定就是心情不好了。通常他的回答越是简短,就代表他心里有事。会是什么事呢?考得不好吗?续岁自我要求这么高,若是考不好,他一定会很难过。

  想到这,她就不敢提考试的事了。“外面天气好好,我们出去走走好吗?”

  “不好。你才刚病发,而且太太要你在医院多住一个礼拜。”

  “一个礼拜?我妈咪什么时候说的?”她愁眉苦脸的。

  “刚刚我出门时,太太特地跟我说的。你不用打电话问了,因为太太已经赶着去美国陪老爷开会。”

  “……”她最讨厌住院了。

  “我带了你最喜欢的音乐和书。”还是不忍看她愁眉苦脸。

  “是吗?快拿来。”笑容恢复了。

  他无言的把书和CD拿了出来,看她一脸餍足的翻着书,他则在一旁将苹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一块一块的喂她。

  “岁……你不要一直陪着我。”她顺手接过续岁递来的苹果。“考完了,应该要去狂欢呀。我有书看就可以了,你去狂欢吧。”

  “我不想狂欢。”

  “那你想干嘛?”续岁的压力持续了一年半,每天逼自己和时间赛跑,够累了,考完了还来陪她这个病人干嘛?

  “帮你削苹果。”

  “厚……你真无聊,无聊死了。”明明是年轻人,却像个老头似的。

  吃了最后一口苹果。“我吃完了,你别陪我了,我很好,看要去哪玩,去吧,晚上叫刘嫂来陪我就可以了。”

  何续岁睨了她一眼,换了一个坐姿。“管好你自己就好了。”拿了本书,兀自看了起来。

  结果,他陪着她,在医院住了一个礼拜。

  宁静的下午,易如璘大腿上摆着书,不过显然心思并不在书上。她看了看时钟,睨了坐在一旁的续岁一眼。

  和续岁一起高中毕业后,她又回头继续准备考她的中文研究所,终日和中国文学史、文字学、声韵学为伍。

  终于,她耐性没了。何时他才要说呢,她可是很着急的。

  “岁?”她试探性的问。

  “嗯……”他手捧着书,顺着翻了一页,不过耳朵可是很专注地在聆听如璘说话。

  “今天放榜了。”

  “我晓得。”很平淡的回答,好似他之前的努力不算什么。

  “那你怎么没说什么?”她觉得很不可思议,他居然表现得这么无所谓。

  “老爷晓得了,我们早上通过电话。”仍是低头看书。

  “那你考上哪?”第一个知道的居然不是她,她有一点……恼!

  “台大医学系。”又翻了一页,双眼直直看着书。

  “医学系……”她大喊,重复他的话。

  “嗯……”他看了她一眼,对她的反应反倒有些惊讶。

  “你不是怕血?”她记得续岁说过他怕血,怕血怎么当医生?而且这家伙考得很好嘛,那天干嘛臭脸啊。

  “任何事情都可以训练。”他抬眼,很认真的说。

  “真奢侈。我竟然有一个医生保镳。”说完,如璘一把抢过他的书。“何续岁,你不要那么无聊,为了我去念医学院,你是嫌时间太多吗!”

  想来想去,还能为了什么。续岁爱干净、怕血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就连牛排他都要吃全熟,这种人要去念医学院?

  “你别无聊乱想一通。”他拿回书,冷静的坐回位子上。

  “续岁,你何时才能为自己活?不要全为了我,连我自己都不晓得什么时候会没命,你念什么都没有用!上天要我走,我就得走,但你要做能让自己快乐、想做的事情呀,这样我才放得下心。”她大声的说。

  “你不要说什么走不走的,我不想听。而且我正在做我想做的事情、能让我快乐的事情。”他看着她的眼,眼神再笃定不过了。

  当个医生,至少不会在她发病的时候只能干着急。要嘛,他就当一个能拯救她的人,不用将她的生命交到别人手上。

  让她活下去,是他的责任。

  之后。

  续岁每天吃牛排,而且只吃五分熟;一切下去,血不停的冒出来。懂得吃的人,说那是汁多味美;怕血的人一看,那叫血肉模糊。

  看得出来续岁吞得很勉强,却硬生生吃了一个月的五分熟牛排,到最后连刘嫂都不想再煎牛排了。

  暑假,续岁自愿去医院急诊室当义工,每天看一堆急诊病患,断腿的、撞破头的、甚至手指割到、气喘病发的,这样的日子,经过了两个月,每天回来,续岁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甚至有一点发白。

  “续岁,明天别去当义工了,有些事,是练习再久也没有用的。”她特意提出来说,想说服他转系。

  他不依。依然每天去当义工。有一天,他回来时,自信满满的说:“我今天帮一个孕妇接生,她来不及送去妇科,就在急诊室产下一子,全身血淋淋的,是我接住小孩的。”顿了一秒,他说:“有些能力确实是天生的,但是后天的努力也很重要,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拗不过续岁,她选择另一种方式和续岁相处。已经有够多人为她的生命所牵绊了,实在不需要再多加一个何续岁,所以她必须先离开,续岁才会懂得为自己而活。

  一开学,续岁的功课就十分忙碌,加上自我要求高,所以又回复到像以前一样,念书念得很拚命,但仍是会抽出空陪如璘看书、吃饭、练琴。

  回到家,续岁习惯性的到书房找如璘。

  “我今天想一个人静一静,你不用来陪我,和同学出去玩,或是回房念书都好。”第一次,她拒绝续岁的陪伴。

  第二天,琴室。

  曲子弹了一半,就看到续岁微笑的进门,她骤然停手,面无表情的走回房间。

  第三天,餐厅。

  “我今天不想去餐厅吃饭,请刘嫂拿到我书房来。”

  “我陪你在书房吃饭。”

  “不用,我想一个人。”

  “记得蔬菜多吃一点,不要挑食。”续岁说。

  他无言的帮她把饭菜拿到书房,将房门轻轻关上,驻足了一分钟,才听到他离开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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