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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烟清,让人爱到骨子里——安抚地拍拍他的肩膀,楚风吟躺平了身体,道:“睡吧,我明天只是进城去打探些消息,你别担心。”

  他虽然一向冒失,却不蛮干,也只有在沈烟清面前,情迷意乱,做出的事往往拙得让人笑掉大牙,其他时候,楚三公子可一点都不傻。

  沈烟清默然在他身边躺下,分给他半幅锦被。

  弹熄了灯火,黑暗中静听沥沥雨声,两人各有各的心思,身体隔着薄薄的里衣贴在一起,突然,沈烟清翻过身来,从身后紧紧抱住楚风吟,温热的液体温了他的肩头,哑声道:“三天,我只等你三天。”



  “烟清?”楚风吟想翻身,却被对方死死地钳制住,低哑的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哽咽——

  “三天之内你若不回来,我下山,你我一刀两断。”

  ***

  秋雨绵绵,院中的花木愈见凋零,沈烟清白天除了给嘴巴越来越刁的秦水衣炖些补品,大多时候,都消磨在账房里。

  楚家是武学世家,楚承业作为一家之主,精力自然全放在传承武学上,日日在朝云峰操练门下弟子,而且这次带了娇妻回来,颇有将为人父的自觉,一有机会就贴在秦水衣肚子上念诵拳法心经,生怕这孩子出娘胎时会忘了带上武学世家继承人的自觉,烦得秦水衣一个头两个大,恨不得用针线缝住他那张嘴。

  也不能怪她脾气不好,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原本一把纤腰现下粗得像个水桶,任谁都不会太乐意的。



  二哥楚莫辞是个只会几手轻功的文弱书生,吟风赏月是行家,舞刀弄枪是肉脚,楚家在齐州城里的生意都是他在打理,虽然收拾得井井有条,但是他天性冷淡矜持,不爱与那些商贾相交往来,和人谈生意总有些束手束脚,又是散漫性子,对于账目也常常触目烦神,妻子出身唐门,武功没得说,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研究她那一屋子毒药,对于商场上的事更是一窍不通。

  至于小弟楚风吟,性格开朗,不拘小节,交游广阔,机智灵敏,若能塌下心来做事应该是个不错的经商之材,只可惜顽心太重,能在账房里坐半个时辰那是祖上烧了高香,而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睡着了。

  所以,当沈烟清表现出效率极高的理帐能力时,这一家子简直喜出望外——唔,不包括下山的楚风吟。

  沈烟清家变之后就跟着楚瑛,先是韬光养晦读书习武,又见识了数载的官场浮沉,离开京城之后在观叶楼任分堂主,一眨眼六年过去,对管帐做生意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不会出错。

  他身上有一种官商儒三者结合的微妙气质,有属于官场的八面玲珑与雍容大气,却没有那种颐指气使的傲慢无礼,有适合商人的精明剔透强硬果决,却没有镏铢必较的庸俗市侩,有读书人的清润儒雅,却没有那种死板迂腐的酸气。为人温柔和善,脾气也是一等一的好,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他修长挺拔,俊美出众,简直是怀春少女心中再完美不过的如意郎君——府上不知有多少小丫头找机会往滴水阁跑,只为偷偷看他一眼——当然,楚三公子不遗余力地彰显两人的关系,也是她们好奇心发作的重要原因。

  理完了帐,沈烟清收拾好笔墨纸砚,踱到长廊下,对着如丝的细雨出起神来。

  楚风吟离开已经两天了,而自己,竟然开始想念他。

  沈烟清一向是个冷淡寡情的人,即使是对亲如父兄的楚瑛,也只是孺慕与敬爱,而楚风吟,却像是下了咒一般,时时刻刻挑动着心中最无法设防的角落,勾起绵密如丝的思念,将他紧紧缚住,无法自拔。

  如果让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得意吧,沈烟清凝视着假山石凹中两只蹦跳嬉闹的家雀,唇角不知不觉勾起了一弯浅笑。

  满眼萧瑟的残绿枯黄似乎也有了生气,他一时起了顽心,冒着雨掠过假山荷池,身形轻巧地跃上一棵高大的公孙树,找了处树叶遮掩的地方坐下,目光越过重重屋宇,能清楚地看到楚府的大门以及林木掩映下的曲折山路。

  冷风倏倏吹过,内心深处,总有隐隐的不安,萦绕不去。

  “沈公子……”树下传来怯怯的女声,打断他的冥思,沈烟清低头一看,是秦水衣从扬州带来的婢女小蓉,撑着一把伞立在树下,“夫人在等沈公子。”

  转过头看了看,秦水衣果然立在长廊下,悠扬的女声飘了过来:“我还当树上结了颗大果子,却原来是沈公子在上面躲猫猫,真是好兴致。”

  沈烟清暗叫一声糟,麻利地从树上下来,对小蓉安抚地笑了笑,几个纵身回到廊下,果然,双脚才沾地,秦水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戏谑道:“才两天功夫,就相思难耐了?”

  沈烟清摸摸鼻子,脸不红气不喘,道:“沈公子不过是上树躲猫猫罢了,哪有什么相思呢?”

  “贫嘴!”秦水衣笑骂了一句,推着他回房,“你都让那浑小子带坏了,还不快去换了湿衣服!”

  沈烟清乖乖从命,换了衣服出来,秦水衣坐在花厅等他,一锅热气腾腾的姜汤刚从厨房送来,他懒懒散散地踱过去,盛了两碗汤晾在一边,道:“天气冷,没事就别过来了。”

  秦水衣神秘兮兮地凑了上来,轻声问:“你是不是想他了?”

  沈烟清神情一黯,没有做声,秦水衣了悟地笑了,道:“我们烟清也有动情的时候,你喜欢上他了对不对?”

  “喜欢他又如何?”沈烟清沉默了许久,叹了一声,站起身来踱到窗边,任穿窗而入的湿冷的风吹起散落的长发,低声道,“未知身死处,岂能两相完?”

  房中一时静默,帘外的细雨转眼成潇潇急雨,秋风更加冷得刺骨,沈烟清关了窗子,神情平静,轻描淡写地道:“这样的天气,山路想必更加难行。”

  秦水衣按住他的手,柔声道:“一定会有办法的,你先不要泄气。”

  沈烟清目光飘忽,清冷如水,低低地道了声:“是。”

  他的血性已经被消磨殆尽,只要不再伤害身边的人,即使被逼到绝路,恐怕也只是苦笑一声,听天由命吧。

  十七年前的恐惧已经融入血中肉中,永远无法忘却,时刻提醒着自己:一旦轻举妄动,会给自己重视的人带来无法抵挡的灾难。

  他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与自私,他宁可步步退让,缩在敌人不屑于多看一眼的阴影之下苟且偷安,他宁可认命,他只能认命。

  不该让楚风吟下山的!他付不起稍有闪失的代价,承受不了万一失去对方的悔恨,才分开两天,他已经自责了千万遍,心乱如麻,寝食难安。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百般折磨人的焦虑与不安,他算是真切领教了。

  ***

  入夜了,雨势仍未消歇。沐浴过后,沈烟清挑亮灯盏,披了件衣服坐在桌前,随手取了本书翻看,入眼不入心。

  白天还好,忙碌起来也就顾不上胡思乱想,一到了夜里,辗转难眠,思念揪心扯肺,干脆什么都不做,将那人放在心里细细端详。

  再有一天,他就该回来了。

  沈烟清抿住唇,修长的手指抚过自己的喉结,滑到锁骨,指尖勾起莫名的燥热,竟有些蠢蠢欲动,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平复内心突如其来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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