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要是如此残酷,那你们为何还要战争?和平难道不好吗?」
由远方来到此处,这一路上她踏过的均是血腥,她看不见一块无染的净土,亦看不见一颗不为狂暴所遮蔽的人心,难道人的世界真是如此不堪?
听了这句话,断腿士兵心头明明有几千、几万个答案可说,可当下却怎么也答不出一个最适当的来。
「算了,我一个粗人要真能清楚,就不会来这里了,说白了,这仗还不是为了皇帝老子打的。」激愤逸去,又剩无奈,他颓丧地抬手摸上前襟,拿出一堆东西。「如果你一定要找大夫,那东大街住了个张老儿,问他试试吧。」
除了之前领到的药包,断腿士兵还将刚刚偷偷取出的金创药及一些碎银塞给了女子,话一说完便转身离去。
望着断腿士兵颠簸的脚步,女子心里竟忆起了某人说过的话。
人,是自私的;人,是贪欲的,那一副血肉皮囊之下,无真爱、无真情、无真怜悯。战争,是他们逞私欲的工具;冷淡,是他们心之表相;怯懦,是他们可悲的天性。当天地离弃了人,也就是他们灭亡的时候。
灭亡?难道真的是唯一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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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张老儿,但双目失明的他,不过是个医治过马匹、羊只等牲畜的老郎中。
「我跟你说,医人和医畜生其实大同小异,别的我不敢讲,但外伤真的都一样,先前很多士兵都来找过我,其中还有断手、断腿的。」
十五天后,张老儿又坐在土屋内的卧铺旁,一手正对着仍旧不省人事的男子把着脉,他磨蹭良久,又说了:「嗯……幸亏他人壮,要不然我再怎么高明,怕也救不了他的命,你有没有听我的话,两三天帮他清一次腐肉。」
「有。」一旁的女子答道。而贴在她身后的男童,则是一脸作恶。
当然有!每次看她拿着过火的刀子帮他刮烂肉,他都好想吐,因为那个味道真的好难闻,就像烂透的老鼠!
「没长蛆吧?」张老儿又问。
「没有。」
当然没有!她每回刮完都上了药,那原本像河一样长的伤口子,现在起码小了一半。男童在心里答了。「那这几天他有没有再发热?如果还有,那情况还不成。」
东摸摸,西拣拣,张老儿收拾着他带来的一堆东西,那里头包括了一把帮羊剃毛的刀,帮马整理蹄子的锉子,还有一把不知道做什么用的小斧。
斧头?他是来救人,还是砍人的?男童面露愕然。
「今天没有。」女子应。
「那就是我退热的药草有效喽?」张老儿站起来,让女子引他到土屋外头,然后摊掌要着今在医治的代价。
将一块碎银交到那只皱巴巴的手掌中,女子问:「退热的药草,您在哪儿摘的?」
「哪里摘的呀?我……我也不晓得,那是药商从秦州老远带过来的,我一两银也才换他一两药,今天我可卖你便宜了。」要跟她说了,他还赚什么?北城门边那片高坡上剩的也不多了,一会儿他得要孙儿去全采了。
「这样吗?」女子表情波澜不兴,毫无因手边的银两即将用罄而感到不安,她只是定定盯着张老儿,许久未再说话,直至眼盲的张老儿不自在地吭了声。
「我……我看我袋里还有一点,这些全给你好了。」好怪,为什么他眼睛瞎了,还能强烈感受到被她质疑的目光,她的沉默好比拿着一把刀抵住他的喉,让他心慌。
速速掏出袋中的药草给了她,张老儿转了个方向就走,因为过于慌张,临走时还绊了下。
冷眼看着此状,女子只是轻喟了声,而后折回屋内。
来到卧铺旁,她瞅住散着长发、两颊瘦削的男人,心有所感。
看来能救他的不是大夫,不是药,也不是命,而是人心的最后一点良善。
探手覆上他的额,发现方才并未发热的他,居然又开始高烧起来。「唉,看来你的运似乎也不是太好。」
顺手拧了湿巾敷上郎兵的额,她准备叫来一向负责煎药的男童,却发现前一刻还粘在她身后的娃儿,此时竟不在屋里。他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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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气喘吁吁地由屋外跑了进来,两手各抓着一大把张老儿所谓的退烧药草,摊在女子面前。
「原来你晓得这药草哪里有。」她微哂。
见她笑了,男童亦露齿骄傲地笑了。找草药怎么难得倒他?他除了速度快之外,耳朵、鼻子都很灵的。
「很难采吧?」
「不,只是有点远啡,在两里外的坡上。」
「两里外的坡上,来回你只用了半刻钟?好快。」
「啡啡啡,我是良马,是宝驹,当然快!」他嘻嘻笑着。
「原来你是宝驹。」她纤细的手摸上男童的头,抚着他有点长却柔软的头发,眼睛则盯住他有点长尖的耳廓。
听到女子的复诵,男童惊了下,并急忙改口:「我……我的名字叫宝驹,所以……」
「别紧张,我了解,也不会把这秘密告诉别人,不过,你可以跟我说,你是怎么认识郎兵的?又为什么这么替他担心?」
「啡……」皱起眉头。
「为难吗?那如果我用一个故事交换你的故事,你考不考虑告诉我?」见他仍犹豫,她接着说:「你不会吃亏的,因为那个故事非常精采,你真的不想听吗?」
一个精采的故事?男童的大眼顿生好奇的光辉。
第三章
未知的年代,天的极南,有一块乐土。乐土上有座山峰,名唤十宝山。
自天地开始之初,十宝山上便居住着一支非神、非妖的族群,此族群没有翅膀,却能飞翔。
它们不但拥有驾御风雨的异能,一瞬间更能上达九霄之巅,远及后土之穷。同时,它们还拥有一副能撼动大地,使草木回春、万物富荣的歌喉。
无欲无求,乐天知命,它们在仙山的顶处度过了岁岁年年,直到世道轮转。某年,乐土上诞生了一名佛陀,佛陀慈悲,终身苦行只为了渡化众生。
而此族群后来也感于佛陀的大爱,旋即立誓永远追随佛座,并将佛法普行于天下。
天下,即东、西、南、北、中。
距今百千年前,佛法从南方乐土经由犍陀罗小国逐渐东行,而此族群亦随着佛陀飞越了插天高山,来到了中土。
眼见天地浩广,为了传渡佛音,最后并入佛门的它们更选择了分群散去。
于是这支御风族群有些到了极东的海域,有些到了极北的雪国,有些到了极南的山巅,而有些则留在中土。
然而,留在中土的为数不多,它们以西边的九天山为据点,而后再分为数个极小的部众,渐行东进。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在此族群的努力之下,佛光终于普照了这片炎黄子孙脚下踏着的土地。
功成身退的他们因为天命圆满,所以伴佛说法的御风族群便就地自成。
它们有些被人供上了桌,有些被人牵在佛寺里头,有些被雕塑刻画在高壁上,有些则住进了人的心中,永垂不朽。
这个,就是她告诉男童的故事,而男童也以生涩的汉语告诉了她,他和郎兵相遇的过程。
没有郎兵,便没有他,这是他给她的第一个想法。
从他口中,她得知郎兵是个老实勤快,心地又十分善良的人,如果不是边地战事不平息,数年前他又被征召入伍,或许今天的他早在这片大地上,找到了一块好牧地,养起了牛羊马,直到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