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唱歌的是魏胥列。
虽然他恨死了这工作,可是顾客至上的原则有她一直在耳边提醒,文仲练也在旁大肆赞美他的歌声,软硬兼施之下,他咬着牙、恨得要命也得唱。
几天下来,她感到有些体力不济了,尤其每天曝晒于烈日之下,号称「永远晒不黑」的她,已经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颜色,想必还会再加深吧。
汪笙无精打采地回到矩阵花屋,一走进开了冷气的舒适室内,更是想睡,「我回来了──」
「阿笙,来吃宵夜!」文仲练招呼着,把一碗广东粥推向她。
「我先去洗个澡再下来。」哥哥最爱吃的就是广东粥,没她在,老爸买回去的粥,他一定可以安安稳稳的吃完了。唉,人累的时候最会想家。
汪笙慢吞吞地踱上楼梯,正好魏胥列下楼。
「回来了?!」他抱着一堆纸和几张光碟,打了声招呼。
「嗯。」汪笙无力地点着头,与他擦身而过。
「你打算找哪一家合作?『拉斐尔』,或者『四境』?」文仲练问着。
「当然是『拉斐尔』。」魏胥列答得毫不犹豫。
文仲练咽口口水,「老实说,以名声来说,我觉得『四境』比较好……」
「你知道我有不参与『四境』的理由。」虎斑猫来到魏胥列脚边,他抱起猫,对它微微皱眉,「最近晚上你常常出去,到底去哪里?」虎斑猫无辜地喵呜一声。
「我当然知道,不过他们好几次寄信来邀请我们加入,于情于理,至少都该回个礼。」这份知遇的恩情,不容易还哪。
尤其他们最后决定自立门户,成立工作室,可对方邀请的热诚依然不减,现在即使决定跟别人合作,还是该谢谢对方的赏识。
只可惜,即使曾四年同窗,有了嫌隙还是不容易消去哪。文仲练暗暗叹息,虽然这水火不容是有原因的……
魏胥列浓眉微皱,「明天我会亲自过去向他们道谢。好了,谈正事吧,明天的重点是到『拉斐尔』去,合约方面,你有什么要求?或者和我一起去?」
文仲练嘿嘿一笑,「你知道我的口才烂得可以,还是你去就好,合约方面就由你定夺吧。明天中午我就起床看店,你和阿笙去送花,有一束花指定要十二点整送到不是吗?」说到此,熊猫眼忽然一亮,「你知道吗,我今天结算了一个月来的帐,业绩成长了百分之三百耶!你和阿笙的『爱语速达二人组』可是最大功臣!」
「别说了。」魏胥列的脸黑了一半,「什么二人组,烂名字。」
「这是客人给你们的封号啊,听起来不错吧?!哈哈,这下把我们工作室的赤字都补回床了,周两天我们去吃大餐庆祝!阿笙真是我们的吉祥物,她来了之后我们就一帆风顺,明天跟『拉斐尔』谈合作一定也会很顺利!」他喜孜孜的幻想着。
「也许我们应该停止送花的服务。」
这一听,文仲练惊愕住,「为什么?别说是因为你讨厌唱歌,你唱得真的很好啊。」
「不是我,是……」最近汪笙明显有些憔悴了,白天时还像鲜虾般活蹦乱跳,可到了晚上就不太有精神,如果当天晚上要家教的话,回来的时候往往都目光涣散。
还是习惯看她精力过剩的模样,基于……朋友立场,也该为她的身体状况着想。
啊,朋友?
他何时把这个聒噪的小女生归入朋友的范围了?在他屈指可数的交际范围中,她何时开始占有一席之地的?
「对啊对啊,怎么可以停止!」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迸出来。
汪笙顶着还湿淋淋的头发冲到两人身边,「魏大哥,你不可以又找借口逃避!客人都是为了你的歌声来的耶!」
「妳不是去洗澡?」文仲练一呆。
「两分钟战斗澡!」汪笙比个胜利的手势,随即威胁地紧盯着魏胥列,「你不能说不做,现在生意很好,要乘机大捞一笔……不是,是要好好把握机会,留住客源啊!」
「留住客源?」文仲练好奇道。
「现在客人都是因为我们提供的送花服务才上门的,就因为很新奇,所以大家都想试试看,等新鲜感过了,或者别的花店也提供一样的服务,我们的竞争力就下降了。所以我们要提升竞争力,增加吸引顾客上门的筹码,首先最重要的:就是价钱和服务态度……」汪笙振振有辞,拿着纸笔阐述自己的理论,连写带比,让文仲练听得连连点头。
刚刚是他多心了吧?!魏胥列松手让怀里的猫跳下,嘴角的笑有丝自嘲。这丫头下比常人,永远有用不完的精力。
「魏大哥,你要听啊!」汪笙朝他叫嚣,「我们这里就属你的服务态度最差了啦!整天都那副棺材脸,客人都被你吓得不敢上门了。」
「起码他们还是指名要我唱歌,看都不看你一眼。」
「你──你又说我唱歌难听……」
「唉,你们两个别吵嘛,每次都讲没几句就吵起来……」
虎斑猫轻喵一声,走到向日葵的篓子边,趴下去睡觉,似是也习惯了一般。
「好热。」汪笙快步走出办公大楼,调整着头上的棒球帽以遮挡阳光。
「先去吃饭吧。」魏胥列指着马路对面的自助餐店。
一进有冷气的店里,汪笙快被晒熟的脸蛋终于慢慢降温,也不再那么红了。
她盛了一大盘菜,又舀了一大碗店里免费提供的刨冰,回到位子后,将整盘菜推到魏胥列面前。
「给你。」
「妳不吃?」
「我吃不下。」她热得简直要吐了,现在甜的、咸的都比不上冰的!点菜只是不好意思白吃人家的冰罢了。
「你不吃,下午没体力送花。」他不赞成地盯着眼前猛吃冰的少女。
「我吃不下嘛。」汪笙吞了一大口冰,大眼打量他全身,「你下午真的要去送花吗?」
整齐的西装、黑色公事包,怎么看都跟老爸平常出门要上班的样子一样,加上与他相处以来首见的金边眼镜,平常那副毫无表情的棺材脸,竟流露一丝都会男子的精明气质,害她……老是偷偷瞄他。
刚才那个收到花的秘书小姐也死盯着他,那一脸爱慕,不知是把他幻想成订花的男朋友,还是直接煞到他了?
「猴子穿西装,倒也人模人样。」她小声嘟哝,冷不防头上被敲了下,痛得哀哀叫。
「要说别人坏话也别当面说。」魏胥列拿走她的冰,把整盘饭菜推回去,「先吃饭才能吃冰,别把胃弄坏了。」
「我的胃好得很。」没了家里舒适的环境,她的胃也自立自强起来,一个多月来都没作怪。她瞪了他一眼,还是乖乖动筷,「你下午不只要送花吧?」
「要去谈生意。」魏胥列知道若不交代清楚,她会追问个没完没了,「所以等一下吃完饭我就先送你回去休息,两点再接你去送花。」
「我不能一起去吗?」
「这是工作室的事情,跟花店无关,你可以不用去。」
「我想去。」她很好奇魏胥列会怎么谈生意。
他和文仲练不同,无尾熊男适合埋头做工作,魏胥列却有经营谈判的长才,代客送花兼唱歌服务的价格,就是他和顾客商谈后,才订出一个皆大欢喜的价钱。难得看他穿得这么正式,一定是要见大人物,她非去凑热闹不可!
「你去了我不能专心。」「四境」是个规模不小的公司,虽然可能只停留几分钟,也希望能顺利把事情谈完,快快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