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只是……镜片碎了……”
“我帮你配!”
“不要不要。我自己去配。球我不打了,你们慢慢玩,我先回去了。”
一个月了,和那只小鬼相处已经有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里,苍茕发现每个晚上,孔儒都会等他睡着后守在他身边赶走蚊子,怪不得在那种破房子里连蚊香都用不着;还有每天在他回家之前擦席子,每天在他走了之后整理书桌,而自己却还常常恶言恶语……苍茕越来越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老板,帮我配一副平光镜。”苍茕递上那个没有镜片的架子。
“平光的啊?好,等一下,很快的。”老板转身去配镜片,嘴里还唠叨,“唉,你们有的年轻人就喜欢戴眼镜,这样可以增加点书生气……”
谁喜欢戴眼镜了?!苍茕掏出手机,拨到家里。
“喂,爸。干爹呢?”苍茕听出接电话的人是自己的老爸。
“旅游去了。怎么啦?”
“啊?他什么时候去的?怎么都没有跟我说一声?”
“昨天去的,老样子,莫名其妙说去就去了。有什么事吗?”
“没、没有……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呀。回来叫他打电话给你。”
“那就这样,拜拜……”死干爹,用得到他的时候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苍茕走在路上,凭影子去辨认路过的人事“人”还是“鬼”,还好是白天,没见到几个鬼影。
远远地看到自己的阳台,孔儒正站在阳台上看着他。他不敢正视他,只是用余光注意着他。
等自己走近了,他便转身进门。苍茕知道,他是去开门了。每次都这样,孔儒每天都会在阳台上等他回来。
手里捏着钥匙,对着锁孔一直犹豫着……不过就算自己不去开,这扇门也会自己开启。老天注定在今天让自己看到他。
苍茕把钥匙插进了锁孔,还没有旋转,门就开了。屏住呼吸,慢慢的将视线从手上的钥匙转移到他的脸上……
“茕茕,你回来啦?”
称呼在两个礼拜前就改了,其实,自己的名字,孔儒早就知道了。因为自己的每一本书上都会写着:苍茕。
两个礼拜前自己的作业忘在桌上,走到楼下时,听到孔儒在阳台上呼唤自己的名字……之后,自己大发善心,允许孔儒叫自己的名字,一失口成千古恨,事到如今,他已经放肆地叫茕茕。
为了平等,他也从两个礼拜前开始叫他:孔孔。这么叫,究竟是为了平等,还是为了其他什么原因,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觉得两个人的称呼亲昵得像情侣间的爱称。
“回来了……”苍茕故意游移自己的视线,不去看他那张可爱的脸庞。他不得不承认,孔儒是自己见过的唯一一个可以和干爹媲美的男人——错了,他不是人。
“你的脸怎么了?”细致的孔儒发现苍茕的脸有一点点擦伤。
大概是眼镜被打落时刮到的吧?“呃,今天打篮球的时候被球砸到的。”苍茕不停地转身,一会儿洗脸,一会儿理桌子,一会儿理书包……可是每一次转身,孔儒都会移到他的正前方,用担忧的眼神看着自己。
求求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苍茕在内心大声喊着,可惜孔儒听不见,还伸出细细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伤口。
“不要碰我!”
孔儒的小手一下子缩了回去,然后担忧的表情里又多了一丝抱歉。
苍茕支撑不住了。“你晚饭想吃什么?”他想到可以出门的理由。
“随便!只要是可以吃的就行啦!”一听到吃的,孔儒活波起来,笑的像个三岁的小孩。这种笑容也是苍茕吃不消的,他立刻连滚带爬冲了出去。
冲到楼下,又折了回去。敲了敲门……“孔孔,把皮夹子拿给我。”
最适合孔孔的食物就是那些又便宜又吃得饱的东西,比如说——肉包子。
苍茕买了两盒便当,又买了五个肉包子——他第一次买这么多肉包子。卖包子的大妈一见是个小帅哥,多送了两个烧卖。赚到了。
走到楼下,孔孔又等在阳台上了……
这下,他还没敲门,门就开了。
“好多吃的噢!有包子耶!要是是杏花楼的叉烧包就好咯!”孔孔开心死了!
“你喜欢杏花楼的叉烧包?”
“嗯!”
莫名的,见到孔孔笑了,苍茕也笑了……
孔孔是漂亮无双的,孔孔是可爱无敌的,除了——他的吃相。
苍茕不能说,孔孔,你的吃相能不能斯文点儿?所以他只能说:“孔孔,你吃东西的声音能不能小声点儿?”
“噢!”
声音是小了,样子却更难看了。不过,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苍茕觉得自己的食欲也上去不少。看着小鬼吃光了五个包子,两个烧卖,一盒盒饭,自己心里有一种满足感。
饱饭之后泡个澡是最舒服的了,苍茕把水温调低了一点,因为他觉得今天有点热。孔孔一如既往的走进来。
“茕茕,我来给你擦背了。”孔孔最佩服苍茕的地方就是他洗澡的时候也不会把眼镜摘下来。
“不用了……”
“为什么?”擦背的要求明明是苍茕自己提出来的,他克服了好大的心理障碍才能到达现在这种“熟视无睹”的境界,怎么现在又不要了呢?
“不用了就是不用了……”此时的苍茕,在孔孔眼里就像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孩。
孔孔很郁闷的走开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苍茕看着孔孔洗一大盆的衣服,看着孔孔收拾自己的书桌,看到孔孔一上一下的拍蚊子,还要看着孔孔蜷缩在那张沙发上,美美的入睡……早就知道一旦看到他,自己就无法在把他当成一只鬼来看待。苍茕拿出冬天用的被子,轻轻地盖在孔孔的身上。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冷,但是你这个样子躺着,我会睡不着的……你死的时候是夏天吧?”苍茕摸了摸孔孔的脸,没有任何的温度。
……好可怜的小孩,我觉得你很乐观,很执著,为了食物,你都可以坚持做我的小菲佣。你一定是受到了什么重大的打击才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若早知道死了之后,会一直徘徊在这里,你还会不会这样做?
又一个月后。
孔孔还是光着两条嫩腿在苍茕面前走来走去,苍茕还是依然坚持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真是能装!
好不容易,干爹回来了,苍茕又可以带上那种看不见孔孔的眼镜。
结果,才一天没看到孔孔,自己就犯贱跑到眼镜店配了副平光镜,在外面戴着“不见鬼”的眼镜,一走到自家的楼道上,就迫不及待的换上普通的眼镜,摆一个“目空一切”的眼神,笑着说:“孔孔,我回来了!”
孔孔明明就在自己跟前,却要盯着门对面的窗帘看……
前几天苍茕告诉干爹眼镜坏了的时候,干爹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怎么样?孔儒是个大丑男吧?”苍茕发出“切”的一声,表示不屑一顾。
要是被干爹知道自己孔孔面前戴的是普通的眼睛,一定会被他取笑三天三夜的!
苍茕给自己的理由是:秀色可餐,不餐,则浪费。那种想看见他的心情只是因为自己是个凡人,是凡人就会喜欢看到美丽的东西。所以,想看孔孔不就是一种普通的“审美过程”嘛?而且,有只鬼在家里,看得见总是好的,免得撞倒他,对吧?——人家孔孔可都是每次小心翼翼的,没有撞到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