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吧!反正没做过,还挺新鲜的。”
晕……唐小琦实在被童凯打败,有人这样结识朋友的吗?她该说他天才,还是天兵?
“吃饭吧!唔,那家伙连香槟都准备了,贴心。”童凯走到厨房拿杯子。
“这些菜也太……太高级了吧!”唐小琦咽了咽口水。“只是……”
她望了望客厅,真的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除了今天刚送来的沙发外,桌子是外公挑的用一辈子也不会坏的“红木茶几”,电视则是偶尔需要拳打脚踢才有画面的老旧电视,而用来装香槟的杯子则是她不知道买什么送的马克杯。
突然……她觉得十分对不起这桌美食,就算没有餐桌,好歹茶几上也该点上两根蜡烛,不过,家里只有手电筒:不然,也插盆鲜花什么的,可是,她只有一盆快枯死的黄金葛……
“发什么呆?”童凯已经将餐具什么的都备齐,就准备开动。
“你不觉得这个空间跟这桌菜很不搭?”
“会吗?”他不觉得。“人对了心情对了,什么就都对了,日后,我再慢慢改装它。”
“这样说也是啦……只是,总觉得缺乏点什么……”
她一心只想存钱,在三十岁完成环游世界的愿望,对生活品质其实是毫不在意的,人站着是一双脚的空间,坐着不过一张椅子,躺下也就一张床,粗茶淡饭或高级料理吃进肚子里,对她而言都只是饱腹的感觉。
但是,这是童凯搬进这里的第一天,不知怎的,她对自己完全没准备冒出了点内疚,也许是平常对他太坏,就连庆祝什么的压根儿也没想到,一直以来,是他死赖着她,费尽心思的,也是他。
会不会其实她很狡猾地享受着他的追求,却故意忽视两人之间那种奇妙的感情,然后理所当然地不去想这到底对不对。
“不然,你等一下……”他冲进书房将他的笔记型电脑喇叭打开,寻找一个爵士音乐网站,然后,微笑走出来。
“至少背景音乐可以配合一下,这个网站的首页会不停播放这首‘A warm Breeze’,这样就有气氛多了吧!不过,在我们听烦之前,要快点把菜干光。”
唐小琦爆出大笑。“算你行,这么克难的背景音乐也让你弄出来了,那我就不客气喽!”
他的自在减轻了她的内疚,索性不想这太复杂的问题了。
她一直不想承认,她是喜欢被他这样黏着的,而且,一点也不觉得他烦人,只是从一开始就打定要让他打消追求她的念头,那像嫌弃臭虫一样嫌弃他的表情,久了,变成他们相处时的习惯模式。
“呐,小琦……”
“干么?”
“你为什么要那么努力存钱?什么东西也舍不得买。”
“喔,这个啊……我想去环游世界,在三十岁那年,这是我十几岁就有的梦想,趁着年轻,还有转换工作的机会,也还有体力走动的时候,环游世界一年,回来后,再重新出发。”
童凯直愣愣地盯着她看,用着极为惊讶的表情。
“你别以为不可能,其实只要做好事前规划,挑选十几个非去不可的国家,估算吃、住和交通的费用,每个月固定存下旅游基金,绝对能办得到。”
“我不是认为不可能,只是没想到我们的想法居然不谋而合!哇,原来我们那么有默契,那就结伴同行吧!你看,这样花费最大的住宿费就有人分摊了。”
“我三十岁的时候,你才二十八岁,抱歉,你还得再等两年。”她浇了他一盆冷水。
其实,她没想到他居然也有相同的计划,所有认识她、知道她的梦想的人,全都认为她异想天开,要不就觉得一个女人要独自完成这个计划的可能性等于零。
“我不介意提前两年。”他乐不可支地要跟她打勾勾。
“到时候再说吧!”她低头吃饭。
距离三十岁还有四年,这四年间两人的关系会有什么变化没人知道,搞不好到时候,他交了女朋友,甚至结婚生子,哪里还会记得此时的约定。
是啊……友情究竟能维持多长时间,硬度又耐不耐岁月的磨损,无法预料,也许因为某个事件,一言不合便一拍两散,老死不相往来。
她偷瞄童凯一眼,这么一想,突然觉得寂寞了起来。
第三章
转眼间,童凯搬进唐小琦的住处已经半年。
这半年里,由童凯设计,几款限量发行的独特腕表在时尚界成了雅痞新贵竞相收藏的新宠。他的表采用特殊版本机芯,看不见时针、分针的表面设计,让人摆脱了时间的钳制,重新感受一种解放的自由。
他对成功,名扬国际不感兴趣,很快地,便又厌倦了现状,开始钻研各类材质应用以及历年经典作品,跨足设计其它商品,这才一脚踩进设计真正神秘且高深的领域里。
唐小琦则规规矩矩地在贸易公司做她的上班族,晚上自修语文、收集旅游资讯。
假日两人一起吃饭、看电影、逛展览、到公园听免门票演唱会,带着相机全省跑透透,日子仿佛又回到大学时期,充满着笑声与乐趣。
今天,唐小琦抱着一大叠资料回家,打开大门、脱下高跟鞋就先叹口气。
唉……又一时心软答应同事的要求,带工作回家做了。
意外地,看见童凯坐在客厅里,旁边散乱着图纸,低头专注地不知在画些什么。
“难得,大忙人今天这么早回来,在画什么?”
“没什么,随手把一些构想速写下来,这些sketch就是我脑子里的画面。”
“你的脑袋还真乱。”她拿起几张图纸,上头充斥着杂乱的线条与英文注解,像是小孩子的随手涂鸦,不过,又乱中有序。
她往沙发一坐,将手中资料摆到桌面上,搬起右脚,揉着疼痛的脚底板和脚趾。
“脚痛?”童凯瞧她一眼。“穿高跟鞋的关系?”
“嗯……真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还能在办公室狂奔的女同事,我到现在还是不习惯,经常扭到哪。”
“上班一定要穿高跟的?”
“对啊,规定。”
“我帮你想想办法。”他抚着下巴,眼珠子骨碌骨碌转。
“不用,谢啦!”她连忙摆手。“上次,你为了节省扫地的时间,把喷有静电液的抹布缝在袜子上,说什么‘凡走过,必清洁溜溜’,结果,害我右脚踩到左脚的抹布,跌了个狗吃屎。”
“我有特别提醒你要用外八字走路喔!谁知道你运动神经那么差……”
“还有!”她白他一眼。“那件‘防狼专用刺帽内裤’,把插花用的‘剑山’黏在内裤上,能穿吗?!”
“哈哈!”他大笑。“我是担心你搭捷运遇到咸猪手嘛!本来我还在考虑剑山上要不要洒些痒痒粉,惩罚效果加倍。”
“基本上,我是死都不会穿,你就不用想那么多了。”她很不给面子地吐槽。
他将她勾到怀里。“我这么宝贝你……你看,无时无刻不惦记着你的安全,难道你都没有感受到我的用心?”
“我觉得你根本是在拿我寻开心。”她将他太过贴近的脸推开。“还有,别乘机毛手毛脚的。”
她自己想想也觉得好笑,至少,在听他解说商品用途时,就已经得到乐趣,纡解了工作上的烦闷。
“自己开心也很重要嘛!”他永远像个顽童,什么都想尝试,唯独就是不做正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