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银幕金童布莱德彼特暗示要离婚。」
黎以裘百无聊赖挂在沙发上,沉重的眼皮在听见这条新闻之后,忍不住掀了一下。
X台娱乐新闻主播继续播报着:
「影坛帅哥布莱德彼特在接受脱口秀主持人专访时说,他不确定一个人的余生应该跟同一个人度过。他说,他知道外界都很关心他和他老婆的关系,但他们两人都无意担任幸福银色夫妻的代言人,省思内在生命价值,才是他在乎的事。他还说:『我和她随时都打包好,准备接受生命的新挑战,因为只有不断的前进,人才可以成长,而生命也因此不断让我们感到惊奇。』」
……
屁!
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黎以裘不屑地冷哼。变心了就是变心了,说什么「接受生命的新挑战」!不确定下半辈子要跟同一个人过,不会不要结婚喔!妈的,把全世界女人都当成什么了!
今晚,第三千八百二十七次,她的眼珠再度瞟向时钟。
两点四十五分。
他还没回来。没说跟谁在一起,没说去哪里,手机也没开。
她发誓,除非他跟她说三千八百二十八次对不起,她才要原谅他。
真的,她发誓,不然就分手。
秒针没理会她的瞪视,依旧滴答滴答移动。数不清喝掉了多少啤酒、看了多久的电视,黎以裘越坐越歪、越坐越歪,眼皮最终还是缓缓垂落,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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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黎以裘抱着枕头,沉沉地闷在被窝里,浓长的睫毛连掀一下都没有。闹钟持续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尖响。
谁知这时竟从天外飞来一脚,硬生生踢在她屁股上,半点也不留情。
「去关。」冷冷的声音透过另一条棉被传来。
「为什么是我?」她踢开棉被大吼。
每次都是她,闹钟又不是她一个人的!
「因为要面试的人不是我。」
于皓修咕哝着,翻身到另一头睡去。
面试?
「啊啊啊啊啊!」
黎以裘立刻从被窝里弹跳起来,咻地冲进浴室,哗啦哗啦地梳洗起来。
接着不到三十秒,又一手抓着牙刷、一手拿着梳子,边刷边梳地走回床边,顺「脚」把地上两罐空啤酒瓶准确无误的踢进垃圾桶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晚上哪去了?跟谁在一起?手机怎么不接?」
她气极败坏、咕噜咕噜、连珠炮似的问了一大串问题,床上的男人却一如往常,趴着不动。
「喂!」黎以裘补他一脚,只差没把嘴里的泡泡全吐到他身上。
「干嘛啦,没看到我很累喔!」
「你——」
只恨手上抓的是牙刷而不是菜刀。于皓修又缩到床边去装尸体。黎以裘看看手表,又瞪他一眼。实在没时间了,只好匆匆跑回浴室,八分钟化完妆穿好衣服。
临走,还恶意地把房门撞出好大的声响。
但,她知道,他一点知觉也不会有。
一如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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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交往多久了?
接连面试了两家公司,中午,她坐在路边的行人座上,嚼着从7-11买来的三明治。路上行人来来往往,有的双双对对,有的形单影只,大部分人都是一脸空乏,在人行道上快速移动着。
她知道,她也是这些「大部分人」的其中之一。
日复一日,生活里少有什么惊喜或甜蜜。上班、下班,上班、下班……偶尔聚聚餐,再不然嗑几本小说漫画、看看DVD,就这样。
至于感情生活嘛……于皓修上班的时间通常比她晚,应酬比她多,三天两头出差,就算在一起,两个人面对面的时间远不如一起面对电视的时间多。
而那些一起面对电视萤幕的时光里,也总是沉默的。他们的表情,也像眼前这些人一样空乏。
这空乏,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手机的和弦铃声滴滴答答响起,她打开手提包拿出手机接听。
「喂?」
「我啦。」于皓修懒洋洋的声音传来。「你什么时候回来?」
「晚上吧,早上面试两家公司,下午两家,晚上跟沈依人约好了一起吃饭。干嘛?你睡醒了?下午要上班吗?」
「嗯啊。面试还顺利吧?」
「还好,应该八九不离十吧。」
「那就好,晚上见。」
「嗯。」
她把手机丢回包包里,翘起二郎腿,继续啃她的三明治。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肩膀上,在窄裙上映出一片斑驳。她穷极无聊地继续瞟着来往行人,心想接下来两个小时,也许够时间去附近的百货公司逛逛。
然而,手机又响起,她再度接起手机。
「喂?」
「小……裘,我是依人啦。」
沈依人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股心虚,黎以裘一听,不禁皱眉。
「怎么啦?有事吗?」
「小裘……我们改天再出来吃饭好不好?」
黎以裘愣了足足三秒钟。
「……阿光回来了?」
「嗯,他约我今天跟他爸妈吃饭。他从不带我回家吃饭的,你知道……我没办法拒绝他……」
「哗,见父母耶,这么严重喔。」黎以裘没精打采的漫应着。「好啦,反正我昨天没睡饱,正好回家补眠,我们改天再约好了。」
「你不会埋怨我吧?」
「会啊,所以三年后再联络喽。」顿了顿,黎以裘才笑笑的说:「你这个小笨蛋,姐妹难道是当假的吗!」
「嘿嘿,那……改天我再找你。」
「见过他父母,要是他跟你求婚了,记得通知我。」
沈依人咯咯笑着,说:「要是他真的求婚,我就叫他开车去你家,叫他再求一次。」
「好喔,这可是你说的。」
挂了电话,接着,又是一阵落寞。
她们已经快半年没见面,这几天还是因为她离职才排得出空档,没想到即便如此,她的重要性还是比不上天天见面的男朋友。真窝囊!
这下,她连下午的面试也懒得去了,不如回家睡觉去。等于皓修下班回来,她还要逼问他昨天到底上哪儿去了,害她等足一个晚上,最后也不知是累倒了还是喝醉了,早上还差点迟到。总之,他最好有个好解释。
跳上计程车前,她顺道去白木屋买了块六吋的黑森林蛋糕和一手啤酒,好安慰今晚不能跟依人聚餐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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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她的鞋。
黎以裘一手拎着蛋糕、一手拎着啤酒站在门口。
门前静静躺着一双火红色的女鞋,漆皮鞋身,细高跟,尖尖的鞋头,足踝搭配一条镶满银色碎钻的系带。
她盯着它,脸上的血色渐渐褪成惨白,耳膜嗡嗡嗡嗡震动,声音大到让她几乎错觉自己的脑袋随时会炸开。
接下来的事,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即便已过了很久很久,再有朋友问起……她,她自己也一脸茫然,说不上来。
总之,她的灵魂突然被另一个莫名的灵体占据了。那不是她干的!
她……
不是,是「那个灵体」突然变得异常冷静,轻手轻脚开了门,把蛋糕和啤酒放在客厅桌上,然后绕到后阳台拿起干粉灭火器,仔细读完它的说明,并依说明拉开安全插,抓住喷嘴,小心翼翼回到客厅,走到房门口,耳朵贴上房门,清楚听见房里淫浪快活的叫喊声——同时证实她看到那双女鞋后的第一直觉果然奇准。